作业成本法和传统成本法区别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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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成本法和传统成本法区别文档格式.doc

作业成本法涉及两阶段的制造费用分配过程:

第一阶段把有关生产或服务的制造费用归集互作业中心,形成作业成本;

第二阶段通过作业动因把作业成本库归集的成本分配到产品或服务中去,最终得到产出成本。

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

传统成本法的成本对象局限于产品层次,往往是最终产品;

而作业成本法更关注产品形成过程和成本形成的前因和后果,成本计算对象具有多层次性,资源、作业、最终产品等都是成本计算的对象。

三、成本层次不同

传统成本法将成本分为三个层次,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根据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的原则,对所发生的制造费用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到相应的成本对象中去。

而作业成本可分为四个层次的产品单位成本。

即与生产单位产品有关的直接耗费,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等。

该层次的作业成本与产量成正比例关系;

生产批次成本,即与生产批别和包装批别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生产某批次所需要的生产准备成本、清洁成本、质量成本等。

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生产批次的多少;

产品维持成本,即与产品种类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获得某种产品的生产许可、包装设计等方面的成本。

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产品的范围及复杂程度;

工厂级成本,即与维持作业生产能力有关的资源耗费,包括折旧、安全检查成本、保险等。

该层次的作业成本取决于组织规模和结构。

四、间接费用界限不同

传统成本核算方法认为成本的经济实质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劳动者为自己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主要是指其制造成本,只包括制造产品过程中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费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并按照费用的经济用途划分成本项目。

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产品成本。

而在作业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则是完全成本,所有费用只要合理有效,都是对最终企业价值有益的支出,都应计入生产成本。

它强调的是费用支出的合理有效,而不论其是否与生产直接、间接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期间费用归集的是所有不合理的、无效的支出,而不是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因此,传统成本法下成本信息只能反映经营结果如何,而无法反映经营失败的原因应该怎样改变。

作业成本法下,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可以寻求降低成本的可靠依据和企业优化作业组合的途径,采用日趋合理的产品生产程序,降低总资源耗费。

五、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的分配准确性不同

分配制造费用时,传统成本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目的是把辅助部门归集的制造费用以一种平均线性方式的分配到各产品,没有考虑实际生产中产品消耗与费用的配比问题,只能是一种不准确的信息。

作业成本法计算出的产品成本信息可视为一种相对准确的信息。

作业成本法分配间接费用时着眼于费用、成本的来源,将间接费用的分配与产生这些费用的原因联系起来。

在分配间接费用时,选择多样化的分配标准(成本动因),使成本的可归属性大大提高,并将按人为标准分配间接费用的比重降到最低限度,提高了成本信息的准确性。

 

分配人工费用时,传统成本法主要采用单一的人工工时等财务变量为分配基准,而忽略了一套良好的非财务变量,因而丧失了一些改善公司管理的有利机会。

作业成本法的分配基础是多元的,不但强调如人工工时、机械工时、生产批量、产品的零部件数量等财务变量,也强调如工艺变更指令、调整准备次数、运输距离等非财务变量。

采用多元分配基准,提高了产品与其实际消耗费用的相关性,使管理深入到作业层次,以消除不增值作业,改进增值作业,增加顾客价值。

 六、适用条件的差异。

传统成本法适用于产品结构单一、制造费用的数额相对较小,且其发生与直接人工成本有事实上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作业成本法一般适用于间接费用所占比重较大、产品品种繁多、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多变、生产经营活动十分复杂、较好地实施了适时生产系统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当局对传统成本计算系统提供信息的准确度不满意的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

七、职责与控制标准不同

传统成本法一般以部门(或生产线)作为责任中心,以该部门可控成本作为对象;

作业成本法以作业及相关作业形成的价值链来划分职责,以价值链作为责任控制单元,超越部门界限。

传统成本法以企业现实可能达到的水平作为控制标准,而且这一标准是相对稳定的,是企业现实可能达到的,而不是最高水平的标准;

作业成本法以实际作业能力(不考虑现实的低效率和技术故障、次、废品、非正常停工等因素的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最高产出水平)成本,亦即最优或理想成本作为控制标准。

总结

传统成本核算系统的主要局限性在于运用了以数量为基础的成本动因,而企业以不同数量、规格和不同复杂程度生产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时,这样的分配比率将导致不准确的产品成本。

而如今,许多企业采用了高度自动化的生产技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小批量,并能快速、高质量地生产出个性化强、品种多、批量小的产品。

随着自动化技术的产生与发展,生产状态由多人操作一台机器转变为一人操作多台机器,固定制造费用占有的产品制造成本比例大幅度上升,各环节间、不同产品间差异增大,因此传统成本核算已经无法满足需求。

作业成本计算与传统成本计算相比较,不再仅限于传统成本计算所采用的单一数量分配基准,而是采用多元分配基准;

它不仅局限于多元分配基准,而且融财务变量与非财务变量于一体,并且特别强调非财务变量(产品的零部件数量、调整准备次数、运输距离、质量检测时间等),能使作业成本能提供相对准确的产品成本信息。

然而,作业成本法的价值也取决于所处的环境条件,它提供仍然是历史成本信息,仅间接地与管理决策相关,所以要想发挥决策方面的作用必须要有附加条件。

此外,作业成本法虽然大大减少了现行方法在产品成本计算上的主观分配,但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它们,另外,就作业成本法的最核心内容成本归集库和成本动因的选择而言,作业成本法也无法做到完美无缺。

综上所述,将作业成本法的理论运用到实务操作中不一定可以完全避免一些成本共性问题,以致不可避免地带有人为分配的色彩,这是作业成本法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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