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作文素材996工作制附主题导读+法律规定+时评选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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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该词入选《咬文嚼字》2019年十大流行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时文选读】
1、强制加班不应成为企业文化
2019年04月11日
来源:
人民日报
彭
波
近段时间,网上出了个热词:
“996”。
这是一群程序员用来描述自己工作时间的词汇——每天工作从早9点到晚9点,一周工作6天。
今年初,有互联网公司公开宣布实施“996工作制”,结果被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制止。
而近来,有媒体调查发现,强制加班实际上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习惯”。
“996工作制”意味着劳动者每周要工作72个小时,这超出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尽管社会公众对于程序员需要长时间加班早有耳闻,但如此高强度的劳动,还是让人惊讶。
在媒体的质疑声中,有些企业辩称这是一种企业文化,“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全情投入、高效产出。
在法律上,这样的做法得不到支持。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时间远远超过了这一规定。
面对企业的不合理要求,为什么劳动者选择忍气吞声?
分析一些实际案例不难发现,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举证能力、时间成本、仲裁诉讼负担等等。
与此同时,就业面临较大压力,企业不仅有充分的市场议价权,在各方面都占据主动地位。
在这种环境下,简单要求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有许多困难。
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主动行使职权,对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外,当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权利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在举证、法律援助以及执行等方面给予劳动者更多帮助和支持,鼓励他们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
对于企业而言,营造“鼓励加班”的企业文化不仅不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而可能会抑制和损害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拼的是技术、质量、管理,而不是员工的体力与耐力。
企业文化首先要讲法治,恪守法律精神、严守法律红线,在法律的框架内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那种以牺牲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企业文化,将很难有凝聚力和生命力。
企业管理者要提升法治意识,让劳动法里的保护条款从纸面上走下来,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2、996工作制:
蜜糖还是“毒药”?
2019-04-16
来源:
新京报
早上9点到岗,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这就是所谓的996工作制。
近日,996工作制火了,有程序员在世界级的代码仓库Github上建立项目,表达对996工作制的不满。
短短几天内,该项目获得大量程序员的关注和支持。
随后,互联网巨头纷纷对996工作制作出反应,一时间,996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马云先发声表示,996是福报。
后再次针对996发表观点称,关键不是对不对,而是思考自己的选择。
而刘强东则在朋友圈发文章称,“混日子的人不是我的兄弟。
”而当当创始人李国庆则挑起了反对996的大旗,他认为,管理者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效率比员工加班更有价值。
一边是反对声占多数的员工,一边是大谈责任、事业的老板们,关于996,你怎么看?
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搜狐创始人张朝阳,互联网公司人力(HR)、法务,法律人士,人力资源专家,以及XX、阿里、京东等企业员工,共同讨论关于996的话题。
话题1:
996是否普遍存在?
张朝阳(搜狐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
搜狐现在对员工的要求越来越高。
搜狐历史上太好人文化,我们要把它抛弃了,现在搜狐要求员工尽职尽责地工作,把工作当成自己非常重要的一种本分。
互联网竞争特别激烈,这种本分职责对你的时间和投入要求是很高的。
我们倒没有对时间上做这样的要求,我们依然保持着周末大家休息,偶尔周末也会开会。
我还是基本上赞同让大家好好地工作。
互联网公司HR:
在大公司中,是否996要看不同的岗位和职务,甚至是具体的项目。
虽然没有几家公司明确规定必须996,但有的公司“加班文化”很严重。
比如某知名内容分发公司的大小周政策,上六天班的那周有“福利”,就是这一周的星期三可以不用加班,你可以想象一下这家公司的加班多严重。
但这也是这家公司员工薪酬普遍高于互联网行业正常薪酬的百分之三四十的原因。
很多互联网公司用福利“诱惑”你加班,比如加班餐和班车制度。
腾讯、美团和京东等很多公司晚上9点后可以报销车费,也提供免费的晚餐。
这就是市场情况了。
还有一些互联网的创业公司,由于在初创期,很多部门说007都不过分。
头条系某员工:
我们是弹性工作制,比如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就可以走了;
上午11点上班,下午7点就可以走了。
但是都到下午5点了,你肯定想等一等,在公司吃个免费的晚饭;
而下午7点下班的,多数也想等一等,晚上9点再走,这就可以打车报销了,而且加班两个小时以上,还可以申请加班费。
至于外界盛传的大小周,这也是大部分员工自愿选择的,如果来加班,也会获得加班费。
而且为了缓解员工必要的加班情况,头条一直在扩招。
某车联网创业公司负责人:
虽然没有要求员工996,但是在必要的时间,还是希望员工能够接受加班以及有创业精神和准备。
每天早九晚五肯定不适合我们公司。
公司给员工股票,对于只求稳定的人只给工资就可以了,只有当成创业的员工才给股票。
施海鹰(猎头公司CGL相关负责人):
现在很多互联网公司和创业公司在做创新方向时需要快速地推进,所以加班会普遍存在,很多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是996,甚至超过996,但这并不是一个潜规则。
话题2:
996的效率和回报如何?
某手机厂商负责人:
作为团队负责人,谁都希望员工能够996甚至拼命工作,业绩才有保障,但除非核心团队,大部分人很难做到996。
某芯片公司副总裁:
如果想要高薪,就要对得起高薪,如果不在乎,可以选择稳定但相对低薪的工作,这是市场经济的行为。
不过,他认为马云的讲话影响力不只是局限在互联网行业,会逐步影响到其他行业。
阿里某程序员:
做“码农”几乎没有一天是不用加班的,996已经是最基础的情况。
坦白讲,我不认同996,但是我认为做有意义的事和有成长的事超过996也未尝不可。
我们之所以选择加班,无非是项目所需和时间紧任务重,像双十一大促这样的重要时间点,但996式的加班常态化并不可取。
京东员工(甲):
目前上班都有间接的磨洋工心态,一直等到晚上9点下班,必须耗到995嘛,上班期间也啥都不敢做,担心做错了事被开,所以大家都在相互推事,一直推到九点,这样的工作非常没有意义。
京东员工(乙):
我对996持开放态度。
前年以管培生入职京东,在京东工作这些年晚上9点以后下班是家常便饭,一方面是由于自己的工作没办法在8小时内完成,另一方面是领导下班时间晚,自己不会比领导更早下班。
XX某员工:
我所在的部门没有强制996,我个人的上下班时间一般是上午10点到下午6点半。
有时候,遇到一些紧急的情况,也会留下来加班。
但是,对于马云所说的996是福报,我不认可这个观点,这是在道德绑架。
如果公司真要实行996,那就必须与KPI挂钩。
现在很多公司的996都是在磨洋工。
如果改成了996,KPI翻倍,工资也应该翻倍。
如果改了996,KPI没变化,那只能说明这人能力有问题。
别人早九晚五能干完的活,他为什么非要加班才能完成?
如果有一天公司真的强制996了,我也可能会接受,毕竟现在工作不好找,跳槽也比较难。
某女装电商员工:
虽然电商运营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但是出于业务压力等原因,员工被迫接受996的工作节奏。
因为业绩压力,领导给我们打完鸡血强制要求大家不论时间地点秒回工作消息,真的接受不了。
虽然长期来看不利于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发展,但是短期内我依然不会考虑更换工作,因为换工作的成本比接受996要高。
话题3:
合法性漩涡中的996工作制
某互联网公司HR:
996是一个自我驱动,但不应该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公司文化。
比如,如果员工不愿意996,就被说成价值观有问题,不努力。
这种绑架行为并不好,抹杀了多元存在的价值观,这让企业的包容性显得狭隘。
996这种机制对企业和员工而言,无法断定好坏,因为这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大型互联网公司法务总监:
严格来讲,996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上班时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长。
然而从企业层面而言,经过修订工资结构或与员工签署自愿加班的协议则能够一定程度上免除企业的法律风险。
目前一线互联网公司的薪酬结构大都是“打包的”,即工资结构中没有明确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这也是导致996工作制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
引导员工结果导向是最重要的,除了明确工资结构并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企业应引导员工去自愿完成而非强制。
目前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人力成本又非常高,因此996工作制的存在有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的考虑,三个人的996就能节省一个人的人力成本,如果是人数众多的大公司,这个数字将是巨大的。
周掌柜(商业战略专家、专栏作家):
通过解放人激发创造性的生产力才能创造增量的竞争力,中国企业一味强调进攻性容易与世界为敌,即使自由市场竞争最残酷的美国,无论制度还是公司治理给予人的尊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