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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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房管局:
负责监督指导城区管辖范围内各物业公司开展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清掏作业中把好资质关,加强对清掏作业企业行为的跟踪管理,保障施工安全。
监督指导城区管辖范围内各物业公司对化粪池、下水道进行普查,定期清掏与监测,并登记造册,建立日常管理台账。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化粪池进行普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日常管理台账。
(古南、文龙街道配合区水务局完成)对无产权单位的化粪池要明确管理单位,落实责任主体,消灭“无主”化粪池。
督促业主对管辖的化粪池进行定期清掏与监测。
三、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化粪池、下水道设施。
重点是商业繁华、人口密集、餐饮业集中的重点区域及加油站、燃气站、变电站等重点危险源区域和部位的化粪池、下水道。
四、工作目标
(一)管理有主,做好普查登记。
开展化粪池、下水道管理工作普查登记,落实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责任。
各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对管辖范围内化粪池、下水道进行普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日常管理台账。
对无产权单位的城市化粪池、下水道要按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单位,落实责任主体,消灭“无主”城市化粪池、下水道。
(二)定期清掏。
依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和相关要求加强城市(含街镇)化粪池和下水道清掏、疏浚工作。
市政、水务部门对照2013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任务,做到应掏尽掏、定期疏浚,完成辖区内化粪池和下水道的清掏、疏浚工作。
完成市市政委下发的城管目标考核任务。
(三)重点监测。
进一步加大人群聚集区(商圈、学校、医院、广场、车站等)、居民居住区和重点危险源(加油站、燃气站、变电站等)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化粪池、下水道的安全监测力度,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在下水道、化粪池等禁放区域设置禁燃标志与警示标志,严防烟花爆竹投放引起的爆炸,确保安全无隐患。
推进城市化粪池、下水道有害气体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能力,确保安全运行。
(四)严格规范作业。
严格规范作业,加强清掏作业的安全管理。
清掏作业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DB50/T337—2009)规定程序作业,严防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故。
(五)切实整治隐患。
认真组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治,做到整治方案、责任、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化粪池、下水道安全无隐患。
五、时间步骤
全区化粪池、下水道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部署发动、普查排查、整改治理、总结督查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化粪池、下水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区市政局。
(二)普查排查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进行一次认真的普查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对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进行登记造册,完善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3)。
建立技术档案,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对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制定整治方案。
(三)整改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在普查排查基础上,按照要求编制病害设施整治计划,安排经费。
对排查检测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治理工作要做到整改方案、整改经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在整治过程中,要完善和健全城市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督促指导管理责任单位重点建立巡查管理、检查清掏、维修改善、完善档案资料、应急预案等制度。
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影响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制,建立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区市政园林局成立督查检查工作组,对各部门、街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推出亮点,推广经验;
发现问题,督办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化粪池、下水道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
要集中人力物力、增加检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整治到位。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周密部署,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把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总结报送。
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从4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月报表及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
6月30日前将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区市政园林局;
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
李俊钱,电话:
48660330,邮箱:
409623866@)。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
要加强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做到“管理有主”;
加强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清掏和检查监测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加强监管和清掏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和清掏等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做到“行家里手”。
各单位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城市化粪池、下水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街镇)化粪池、下水道安全运行。
附件:
1.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负责人联络表綦江府办发[2013]40号附件1、2、3.xls
2.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月报表
3.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表1:
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负责人联络表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分管领导
负责人
注:
本表请于4月1日前报送到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
李俊钱,电话(传真):
48660330。
附件2
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13年月日
序号
行业领域
基本情况
检查督查情况
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登记在册(口)
其中无主化粪池(口)
本月消除无主化粪池(口)
本月检测化粪池(口)
本月清掏化粪池(口)
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受检单位(个)
总数
警告(起)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起)
没收非法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起)
责令停产、停业、(起)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起)
拘留(起)
罚款(万元)
汇总
本月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汇总数指每月累加数;
非法违法查处行为指违反规定进行清掏作业单位,此表每月28日前报送。
联系人:
李俊钱48660330
附件3
綦江区化粪池、下水道基本情况登记表
统计单位:
时间:
化粪池
污水管道(化粪池出口为起点)
是否落实业主
小区名称
居委会名称
名称
使用户数(户)
个数(个)
有无物管
沟盖、气体导排管情况
有无大修基金
清掏时间
清掏资料的完备情况
化粪池周边有无重大危险源
存在问题
地点
长度(米)
直径
(毫米)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重大危险源注明是什么。
清掏资料指:
清掏单位、时间、渣土处置方法等。
污水管网安全监控:
排除城市地下“隐形炸弹”
甲烷(CH4),俗称沼气,它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清洁能源,但当它在中国数量庞大的城市下水道的化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