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绿线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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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5年)
14.《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
15.《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年》
16.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第4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线”规划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城市规划区:
东侧至已探明的矿区边界,西侧和北侧以工业园区和镇区外环路为界、南侧以工业园区发展备用地为界所围合成的多边形、并延伸向外至包含环绕锡尼镇2公里宽的经济生态圈的区域范围,总面积为336.5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杭锦旗锡尼镇陶赖沟高效设施农业园区和杭锦旗诺敏塔拉生态移民创业园五个组成部分。
中心城区:
指北侧以巴拉贡大街为界,南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西至穿沙公路、东到绕城路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5.2平方公里。
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第5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基本保持一致,由于规划基年为2017年,因此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6条杭锦旗绿线规划由杭锦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7条本规划是杭锦旗锡尼镇各类绿地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8条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杭锦旗水务、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9条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加粗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目标与原则
第10条规划目标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是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是城市绿地建设保障与基础,本次绿线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
通过对杭锦旗锡尼镇城市绿线的划定,系统而完整的体现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绿线规划管制技术成果,并通过法定程序审批后规定下来予以实施。
以强化社会及公众对城市绿线管制内容及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最终达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味和质量,实施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为杭锦旗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杭锦旗的可持续发展。
第11条划定思想
本次划定的绿线范围既包括了大型公园绿地,也包括了规模比较小的社区公园、街头绿地等。
除附属绿地外,所有绿线划定均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定性是指明确该线所涵盖范围的绿地建设性质或功能;
定量是指确定该线所涵盖的范围大小或圈定的面积;
定位是指该线落实具体底图坐标位置,为规划实施管理提供可视化的直观依据。
第12条划定原则
1.协调性原则
依据《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陶赖沟商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的衔接,与城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
2.强制性原则
依据国家、自治区等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各项审批通过的法定规划等,予以定界。
在对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
3.可操作性原则
划定时根据绿地的性质功能区别对待,综合公园、防护绿地等划定具体界限,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只给出相应的指标规定,不划定具体界限,通过分层次划定,赋予一定的弹性,提高可操作性。
4.可实施性原则
绿线规划划定重点在于落实用地、强化管理,把必须严格控制的各种绿地划定绿线,实现城区绿地的有效保护、管理。
5.分期建设原则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城市河湖水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提出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划定对象与划定标准
第13条划定对象
城市绿线划定依据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分为两个层次:
规划区:
划定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内的生态控制线。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14条划定标准
以总体规划的绿地系统布局为指导,以法定图则及组团分区规划落实的绿地空间范围为基础,结合绿地建设现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划定。
1、法定图则覆盖地区以法定图则落实绿地为基础,图则未覆盖地区以组团分区规划落实绿地为基础划定城市绿线。
2、综合考虑法定图则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专项规划关系。
3、综合现状建设情况对规划绿地进行布局调整。
4、水源水域、河道水域不纳入城市绿线范围。
5、绿地分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绿地建设现状、专项规划要求、绿地管理分类、法定用地分类等进行综合判读。
6、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进行定性、定量控制。
明确城市绿地性质、范围与规模,划定绿地界线的控制坐标。
附属绿地、其他两类绿地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杭锦旗锡尼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法律法规、文件和相关规划的规定予以控制管理。
第15条进行绿线的具体划定时,允许根据划定对象周边的实际情况,在基本划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微调。
第三章规划与调整
第16条规划绿线分类
本次绿线规划将规划区绿地分为两大类:
一类为城市绿地;
另一类为城市生态绿地。
城市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城市生态绿地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不包括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只做总量统计,不做严格控制。
但考虑到城市生态绿地对城市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规划建议在未来城市发展建设中,可将对居民生活环境影响较大的城市生态绿地转化为城市绿地,为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县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17条划定要求
(一)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杭锦旗生态园林县城建设以及杭锦旗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水体的要求。
(二)满足环境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修复的需要。
(三)贯彻落实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政策方针,实现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有机协调,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取得有机平衡。
对远期需要调整而近期需要保留的用地,划定时考虑其灵活性。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18条绿线规划统计
本次绿线规划划定范围内总绿地面积约3730公顷(不包括附属绿地),其中:
城市绿地总面积约1034公顷(不包括附属绿地),城市生态绿地总面积约2696公顷。
表1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各片区规划绿地面积一览表
片区名称
公园绿地面积(ha)
防护绿地面积(ha)
生产绿地面积(ha)
总绿地面积(ha)
其他绿地面积(ha)
旧城片区
163.9425
47.44
—
211.3825
陶赖沟商住片区
296.9125
52.17
349.0825
新城片区
128.4425
62.78
191.2225
产业片区
81.4025
170.13
30.93
282.4625
总计
670.7
332.52
1034.15
表2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绿地汇总表(按不同绿地分类统计)
绿地分类
序号
绿地名称
绿地面积(ha)
绿地率(%)
人均绿地面积(㎡/人)
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城市绿地
1
公园绿地
112.07
11.35
22.58
22.15
33.54
21.70
2
生产绿地
-
30.9
1.04
1.55
0.88
3
防护绿地
179.55
18.19
11.20
35.48
16.63
10.76
小计
291.62
1034.12
29.55
34.82
33.34
4
其他绿地
5
附属绿地
根据规范标准确定各类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取值范围在20%-40%。
(具体指标详见文本相关说明)。
合计
>
40%
生态绿地
6
2696
3730
第19条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衡量城市绿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本次绿线规划参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的规定,城市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五种类型。
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均衡布置,方便居民使用。
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规划公园绿地67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7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3.54平方米。
包括综合性公园3个,社区公园19个,其中居住区公园14个,小区游园5个;
专类公园5个;
带状公园4个;
街旁绿地382处。
以上公园不包括其他绿地中的公园,比如穿沙纪念公园。
表3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公园数量
主要公园
G11
综合公园
城市公园
百灵公园敖包公园、健康主题公园
G12
社区公园
居住区公园
14
牧区游园民生游园清风园神华游园锦润游园新巨业游园恒利锦河苑游园北转盘游园百灵北游园百灵南游园布日都游园陶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