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和治理监督检查总结会讲话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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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有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扩大内需工作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成立监督检查领导组和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促投资、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工作和督促检查。
确定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项目单位配合”的领导体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市、县(区)两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把任务逐一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部门、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把扩内需与工程建设领导专项治理、抗震抗旱救灾工作相结合,“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项目推进有力。
截止3月底,中央下达我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四批477个(含电力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总投资亿元,其中中央投资亿元。
一是项目规划、立项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廉租房建设等民生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是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制、定期通报制和工程考核制等,对项目实施提出了严格的时限要求、质量要求,扩大内需477个项目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占总投资的,完工257个,占项目总数的,项目进展顺利;
三是资金下拨及时,管理规范,基本做到了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贪污、挪用等问题。
(三)排查问题有力。
全市专项治理进入排查阶段以来,进一步扩大排查规模,细化排查内容,深入查找问题,排查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排查扩大内需项目实施和其它投资规模以上(500万元以上)682个,发现问题156个,整改问题87个;
500万元以下排查项目1693个,发现问题445个,整改问题264个。
通过横向、纵向和交叉对比的方法确定排查项目,确保项目摸底全覆盖,有效防止了漏报、瞒报、错报。
(四)监督查处有力。
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加大对扩内需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通过细化督查项目和督查责任,落实督查时间和督查人员,保证了项目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了两次扩大内需和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等职能部门也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审计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12个跟踪审计调查组,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配合审计厅1至3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各县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边查边改,监督检查工作初见成效。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在案件查处方面,全市受理举报案件线索28件,立案查实24件,涉案金额7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由于监管查处有力,项目推进效益明显:
全市经济实现了连续16个月呈现较快增长,一大批惠民生项目的实施,在百年不遇的大旱之年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下步工作要求
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抗震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领导,正视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中央政策落实到位。
(一)正视问题,认识要高,确保履行职责到位。
虽然前一阶段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市在“三项”工作方面也普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二是部分地方建设程序不规范;
三是少数项目资金配套不及时,估算投资偏低、资金缺口大,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是项目档案管理不健全;
五是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管理缺位问题时有发生,安全责任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够等。
这些问题,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的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够,法制观念不强等所致。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块负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务必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禁不履职、慢履职、乱履职现象的发生,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履职到位。
(二)突出重点,目标要明,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中央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七个方面:
即对执行中央投资在建项目情况的检查,新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检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的检查,投资额大、
社会关注程度高、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项目的检查,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的检查,落实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以及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的检查,过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
目标就是包括这次在内的春、秋两季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行2次集中检查,用2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监督管理要达到的目的是“不让资金跑偏,不让干部越轨,不让工程出岔”,因此监督检查工作要到位,跟踪管理要到位。
一方面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六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要督查项目资金投向,确保符合政策;
要督查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形成实物工作量;
要督查工作程序,确保规范操作;
要督查资金使用,确保规范透明;
要督查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合格;
要督查廉洁从政,确保不出问题。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昭办发〔〕20号)对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已作了细化分解,各职能部门对具体负责和牵头的工作,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要用好管好扩大内需资金、政府投资资金、救灾资金,严禁挪用、严禁暗用、严禁乱用。
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预防和从严治理腐败,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抓住关键,作风要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全市两次专项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下步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以治理项目决策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治理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批即用、违法审批,城乡规划管理中违规调整容积率,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等八个方面的关键问题以及这次检查发现的工程推进速度缓慢、建设程序不规范、安全质量监管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及时、痕迹档案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项目底数、发现问题、整改纠正、案件线索等工作台账,要加大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扩大宣传。
各县区专项治理办、各级各部门要把排查问题一一跟踪归类,及时增强力量,确保整改落实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层层细化目标责任,真正做到每一个项目都定人员、定整改时限、定考核奖惩,确保排查整改问题100有交代。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三不放过”:
即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放过,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不规范的项目不放过,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放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务实的作风,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查纠结合,执纪要严,确保建章立制到位。
要坚持查纠结合,以查促纠,边排查、边纠正、边规范,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奖惩制、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整改不力、影响投资项目争取或重大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以及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问题,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建章立制是关键,增强制度的权威性、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核心。
历时半年多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中央、省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全市上下应结合实际,拟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办法,着力开展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深入查找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抓紧完善项目决策立项,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要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立”上下功夫,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在“破”上下决心,冲破现有的落后的框框套套,制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突破,保障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到位,保障救灾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
同志们,当前“三项”工作的实施推进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履职,严肃执纪,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专项治理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努力把每一个建设工程打造成廉洁、优质、安全、高效的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按照中央、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组织了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组,分三个小组对全市11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
去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
扩大内需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抗震抗旱救灾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