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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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度
东坪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经第七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6号)、《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郴教发[2009]21号)、《资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和《资兴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指导意见》(资教发[2009]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师德表现,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人民满意队伍,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
占70%,按月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帐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占30%。
该部分由教育局拔付到学校帐上,再由学校根据本方案对班主任和教师的考核量化结果进行分配。
(1)班主任费,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即100元/人·月×班主任人数×月数量=全期班主任费。
(每期按4个半月计算)
班主任费的发放根据学校班主任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逐月进行考核,每期发放一次。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费以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量、师德表现、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根据本方案进行考核量化,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一次发放到教职工个人。
①工作量工资(30%)。
工作量工资总额学校总工作量×每个教职工工作量=教职工工作量工资。
②师德表现工资(30%)。
师德表现工资总额÷师德表现考核总分×每个教职工的师德表现考核分=教职工师德表现工资。
③工作绩效工资(40%)。
工作绩效工资总额÷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每个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分=教职工工作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权值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以教职工工作量、师德表现、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其中工作量(30分)、师德表现(30分)、工作绩效(40分),总考核分为100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师德表现、工作量、劳动纪律和工作绩效,制定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并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操作,做到客观公正,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2、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原则。
考核结果要充分与多劳多得、优质高效、贡献大小挂钩,真正起到激励先进、共同提高的作用。
3、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原则。
对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考核时要适当倾斜,要充分肯定他们的贡献。
对老教师和因病请假以及提前离岗的教师予以适当照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法
1、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2、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由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根据本方案对教职工进行考核量化。
3、绩效考核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全校采取按初中部和小学部(含幼儿园教师)分块进行考核量化的办法。
5、学校会计经考核合格后按全校的处室主任标准发放。
6、支教人员由学校按本方案对其进行考核,由原单位发放。
7、因患绝症病休的教职工按所在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经教育局批准离岗休息、及长期病休的教职工,按不高于所在学校在岗教职工的最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法定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8、校内公示。
教职工综合考核分数在学校进行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申诉。
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个人档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根据本方案对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师德表现、工作绩效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量化,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
2、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
七、东坪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
李明
副组长:
李仁松、廖厚荣、张跃辉
成员:
张义明、罗成新、唐红梅郭正凯曹勇、李秀珠
八、东坪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量、师德表现、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值
考核要点
量化细则
工
作
量
工
作
量
30
教师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组成。
用教职工的总分除以教职工总工作量再乘以个人工作量为该教师的工作量得分。
1、标准见附一
2、幼儿园教师、工勤人员、专职教辅人员按小学部教职工的平均分计算。
师德表现
职业道德
10
1、服从组织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2、团结协作,和谐共处。
3、尊重、爱护学生。
4、不进行有偿家教家养。
5、不得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
6、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7、不得组织、参与考试舞弊。
8、自觉遵守法律。
9、为人师表,维护学校声誉。
1、对安排的工作推诿或拒不执行的,每次扣5分。
2、在同事间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制造矛盾或教唆他人制造矛盾的,每次扣2分。
3、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1分。
4、进行有偿家教每次扣2分。
5、违反者,每次扣2分。
6、违反者,每次扣2分。
7、违反者,每次扣2分。
8、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此项记0分。
9、有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每次扣2分。
出勤
20
1、有事要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2、请病假,凭医院有效证明。
3、不得无故旷课。
4、不得迟到、早退。
1、事假每天扣0.8分,每增加一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多扣0.2分;每节课扣0.2分,上午和下午请假1节课,按请1天计算。
2、病假每天扣0.5分,每增加一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多扣0.1分;每节课扣0.1分,上午和下午各请假1节,按请病假一天计算。
3、旷课每天扣4分,每节课扣1分。
4、迟到、早退每次扣0.15分。
注:
早晚自习、上课、集体办公、升旗、开会、听课、评课等校内大型活动按课时折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值
考核要点
量化细则
工作绩效
教学常规
8
按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包括教学计划、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总结等)得分计算。
1、教学常规得分×8%。
2、幼儿园教师、工勤人员、专职教辅人员按科任教师的平均分计算。
人平分
8
以东坪、龙溪、白廊三校的平均为参照,单科人平分达到三校平均的记6分,每高于或低于1分,分别加或减0.1分,扣完为止。
最高记8分。
(1)任教多班级、多学科的教师的评分方法以:
该教师的得分取各班级、各学科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2)教学成绩以教育局组织、学校组考的期末成绩为依据。
(3)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与东坪、龙溪、白廊三校的平均为参照相比较。
(4)任教统考科目的人员按实计算。
(5)任教非统考科目人员:
①校长按统考科任老师的第四名计算,②副校长、工会主席按统考科任老师的第六名计算,③处室主任按统考科任老师的第八名计算,④其它中层管理人员按统考科任老师的第十名计算,(①②③④的排名按整个坪学校的总分折合)⑤其他非统考科任教师按统考科任老师的90%计算,⑥幼儿园教师按全校平均计算。
(6)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幼儿园教师按小学部统考科目科任教师三项得分的平均计算。
注:
统考科目指小学的语文、数学两科,初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
及格率
10
以东坪、龙溪、白廊三校的平均为参照,单科及格率达到三校平均的记7分,每高于或低于1个百分点,分别加或减0.1分,扣完为止。
最高记10分。
优秀率
10
以东坪、龙溪、白廊三校的平均为参照,单科优秀率达到三校平均的记7分,每高于或低于1分,分别加或减0.1分,扣完为止。
最高记10分。
教研
教改
4
论文、课题、公开课、课件、说课获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分别记4、3、2、1分。
同一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只按最高层次记分。
(1)不同项目获奖,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4分。
(2)、教研教改获奖,以市教研室认定有效为准,以学期内获奖证书或网上公布或上级文件通知为依据进行量化,如未及时获得相关依据的,放到下一学期进行量化。
(3)通讯稿等同于相应等级的论文。
东坪学校
2010年12月11日
附一:
东坪学校管理工作量标准
(此标准经2010年12月11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教学岗位工作量
1、学科工作量: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生物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技
研习
科学
自然
自习
1.25
1.2
1.1
1.0
1.0
0.95
0.95
0.95
1.0
0.9
1.0
0.9
0.9
0.9
0.9
0.9
0.4
2、教学补偿工作量:
①跨学科补偿:
备课:
0.2R×N/周,不备课:
0.1R×N×跨年级数/周。
指定备课节数)
②跨年级补偿:
统考科目:
0.2R×N×跨年级数/周,非统考:
0.1R×N×跨年级数/周。
(N为节数)(既跨年级,又跨学科的取高值。
)
③班级人数补偿:
班级人数—学校总人数/班级数×0.01R×节数。
另实班主任:
班级人数—总人数/班级数×0.06/周
二、管理岗位工作量:
1、校长:
按学校教师前4名的平均工作量×5/6。
2、副校长、工会主席:
按学校教师前6名的平均工作量×2/3
3、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幼儿园团长:
全校教师平均量×1/2。
4、教导员、班主任、事务管理员:
5R。
5、教研组长:
1R。
6、团支书、少先队辅导员:
1.5R。
7、图书室:
3R。
8、仪器室:
初中部:
1.5R,小学部:
1.0R。
9、实验室:
0.5R。
10、体育室:
0.5R。
11、小学部电脑教室、远程教育室:
0.8R。
12、学籍档案资料管理:
2.5R。
13、电工:
初中部:
1R,小学部:
2R。
14、米库管理:
小学部3R;初中部1.5R.
15、管水:
小学部400元,初中部100元
16、报刊收发:
0.5R。
17、宣传:
0.5R。
18、女生管理:
0.5R。
19、绿化管理:
0.3R。
20、出纳:
2R。
21、食堂物品验收员:
1R。
2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每周加1R。
23、办公室主任:
5R
24、补助小学一、二年级班主任辅导学生生活自理管理:
1.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