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思路doc 12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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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制,需要从工作思路上明确以下五点:
1、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抓党建,进入管理起作用”。
这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围绕中心抓党建”,就是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要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来开展;
“进入管理起作用”,就是把企业党组织的大部分工作与企业管理有机融合起来。
改革开放初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围绕中心”的指导思想就已经确立了。
但是在实践中,党建工作与“中心”结合得不密切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提出“进入管理起作用”。
只有进入管理,才能真正改变党建工作与企业管理的“两张皮”的状况,摆脱党建工作的“自我循环”,从根本上解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脱离的问题。
2、明确党建工作是从政治角度进入管理。
党建工作进入企业管理,不是取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乃至经理的管理职能,而是依据“政治核心”的定位,主要从政治角度进入企业管理。
从政治角度进入企业管理,就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形成比西方管理模式更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包括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基本环节,党建工作应当从政治角度全面进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
3、明确党建工作主要是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
党建工作进入管理,主要是进入对人的管理,通过对人的管理,在企业的各项管理中发挥作用。
党建工作不是取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而是依据“政治核心”的定位,主要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织负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重大职责,这一职责本质上是高层次的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
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要是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地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
企业发展也要以人为本。
4、明确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要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
国有企业党组织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要形成五个层面的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
一是党员层面,这是根本层面;
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层面,这是核心层面;
三是人才层面,这是关键层面;
四是职工层面,这是基础层面;
五是客户层面,这是延伸层面。
5、明确从政治角度做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二是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四是维护稳定工作。
二、怎么“进入管理”
1、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保证“进入管理”。
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要以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与改进党建工作、最终有利于企业发展为原则。
按照“合署”原则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应当尽可能做到与企业有关职能机构合署办公;
按照“复合”原则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应当“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大部分党务工作人员可以与经营管理人员相互兼职,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2、从工作平台的方面保证“进入管理”。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可以通过两个工作平台来开展:
一个是党组织工作平台,一个是经营管理工作平台。
运用党组织工作平台来开展的各项工作,应当按照“少而精”原则,进行精心设计。
要适应现代企业高效运转的要求,不片面追求活动多,而是要务求实效。
要认真分析党组织每项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位置,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工作,使之真正起到与党组织职能相符、经营管理系统难以发挥的有效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许多日常工作可以借助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平台来开展,在有关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同步部署。
发展党员等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也应当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
三、增强“进入管理起作用”的本领
“进入管理起作用”,对党务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求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生产经营中心,主要运用非行政权力化的工作方法,即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企业文化工作的方法乃至心理学的方法来开展工作。
这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这里还涉及到对于“权力”的理解。
在企业,人们往往认可经营管理权,缺乏对政治工作权的认识。
事实上,政治工作权是很重要的权,在企业有很大的适用空间。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党组织有没有权,而在于怎么用好政治工作权来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防止在与企业管理的融合中弱化、消解党建工作
“进入管理起作用”,隐含着党建工作被削弱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必须保持党组织的政治独立性;
必须明确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能和工作流程(包括在企业管理流程中的定位);
必须让党组织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资源;
必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务工作者身上,实行认真考核;
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关键在于,上级党组织要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督导,切实担负起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
五、“建立机制”创新党建工作
我们党执政50多年、领导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党的各项工作方式从“运动”式中走出来,转向经常性和制度化的方式,开始着眼于“建立机制”。
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也应当在建立机制上下功夫。
“工作机制”由四个要素组成,即正确的理念、完善的制度、合理的流程和公正的考核。
这四个要素,应当具体体现在工作任务中。
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任务
对实际工作者而言,“思路”是重要的,思路不清,工作必然陷入困惑。
而“思路”必须转化为“任务”,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使工作落到实处。
以党章为基本依据进行分析,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总任务,是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具体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任务;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任务;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群众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的任务;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的任务。
其中,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任务是根本任务,支撑着其他三项任务。
一、“支持”、“依靠”和“保证监督”
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是围绕着总任务展开的。
总任务集中体现为“支持”、“依靠”和“保证监督”。
1、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承担经营管理企业的法律责任。
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必须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不要偏离中心;
必须按照“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开展工作,不要“越位”;
必须在党建工作“有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工作“到位”。
2、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是由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增强民主意识,有序扩大党内外民主;
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和科协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职代会依法开展活动,推进厂务公开,提高职工民主管理水平。
3、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在新世纪新阶段,关键是保证监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企业应该建立强大的动力机制和有效的制约机制。
当前,动力不足和制约不力,仍是我国许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面对的突出问题。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无疑是解决这一突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
联系我国国有企业,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
我们能否在起步的时候,尝试找到一个比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更高的立足点,一方面借鉴世界各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成功经验,一方面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对企业实行更有效的制约。
二、党组织自身建设
1、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
这应当与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相匹配,制订并认真实行党务工作者管理制度,以彻底解决党务工作者队伍不稳定和后继乏人的问题。
党务工作者应当由懂政治、懂管理、善做人的工作的优秀党员来担任,应当成为企业最杰出人才的组成部分,并享受与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相同的待遇。
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2、按照“全覆盖、正常化、有实效”的要求,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首先,做到组织的“全覆盖”,随着国有企业的调整和改革,及时调整、建立党组织,不让一个党员脱离组织。
其次,做到正常地开展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的基本制度,确保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化”。
第三,做到党组织活动“有实效”,切实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促进企业发展上见实效。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关键是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必须通过对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做到履行义务的充分全面性、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的统一性。
广大党员能不能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固然与党员的自身努力有很大关系,但起决定作用的是有实效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1、“参与”的方式。
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决策,党组织参与。
决策内容主要是,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预算计划,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等。
二是党组织决策或党组织和经理共同决策。
党组织决策的内容,是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由党组织领导的工作,例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等。
党组织决策时,应当充分听取经理的意见。
党组织和经理共同决策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应当由党组织和经理共同决策的工作,例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人才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
三是董事会或经理决策,职工、工会和职代会参与,党组织支持。
决策内容主要涉及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薪酬、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重大事项。
2、深化对于“参与”的认识。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参与,是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他几个方面作用的必备条件。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应当侧重于政治角度的参与,主要看决策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否符合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
3、加强“参与”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有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组织保证是指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成员,应通过法定程序兼任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班子的领导职务。
制度保证是指制订具体的参与决策的制度。
从实践来看,党委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董事会制度(前提是党委有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