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幼儿园计划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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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义务页码99
一、总体规划
1、社会教育背景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观念已经深入每个中国家庭的心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教育在家庭消费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目前,中国的教育市场持续火爆。
国内各类教育机构不断涌现,国外教育机构也以各种名义进入中国市场。
就幼儿教育消费而言,另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大、中城市养一个孩子到大学毕业,大概需要30万元,而作为学前教育,比起同属非义务教育的大学生消费来讲,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至07年,中国各大城市中年收费在10万元以上的幼儿园不再稀有,年收费在2-5万元的更是比比皆是。
通过以上各数据的简单计算,学前教育市场巨大的潜力不言自明。
所以可以预见中国的学前教育市场,一方面孕育着巨大的机遇,另一方面也要求向着合法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这就为一些有实力、有远见的投资者展示了一个广阔的市场前景,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这进一步拓宽了学前教育市场。
2、现在市场分析
现居住人口万,其中80后人群占有率,且居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生活水平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其家庭平均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
目前附近已有两个幼儿园分别是;
一个私立大型幼儿园大约1200多平米在城建小区内,有三个300平米左右的小型幼儿园。
其中两个在对面的滑翔六小区内,四个幼儿园的孩子合计1200人左右。
随着近几年80后人群生育期的到来,幼儿园适龄儿童迅速增加,该区域的幼儿园建设仍需要大力发展。
3、幼儿园综述
(一)幼儿园名称:
惠东县名门国际幼儿园
(二)幼儿园选址:
(三)幼儿园规模:
1、本幼儿园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有个幼儿活动室,个蒙氏教室,个备用教室,个接待室、个办公室、个医务室、户外活动场所和食堂;
2、预计招生名,主要有小小班个、小班个、中班个、大班个,每班约25名幼儿;
3、本园预计招聘幼儿老师名,保育员名,医务人员名,司机名,保安名和食堂工作人员名(如有需要另行增加)。
(四)幼园办学原则:
1、办园理念:
以幼儿为中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2、园风:
和谐进取,精益求精;
3、教风:
研究探索,教学相长。
(五)幼儿园教育内容:
1、根据我国幼教的具体情况,合理地利用蒙台梭利教育理念,并把它落实到幼儿五大领域活动(语言、科学、社会、艺术及健康)当中;
2、本园对所有班级开设蒙氏课,园内设有专门的蒙氏教室和蒙氏教具,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本园设有各种兴趣班,供儿童自主选择,如:
珠心算兴趣班、舞蹈兴趣班、美术兴趣班、武术兴趣班、手工制作等等
4、办园准备事项
(一)具备如下办园条件:
1、本园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幼儿园园舍独立安全卫生,符合消防安全;
有围墙;
环境无危险、无污染。
园内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并设有安全防护设施。
3、幼儿园活动室人均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有独立的园内户外活动场地,平整、安全,并适当绿化。
4、设备、教玩具配备要安全,做到一人一位一床。
小型玩具人均不少于5件,录音机、电钢琴、电视、黑板、桌椅、柜子每班配备,园内共有大中型玩具5件。
5、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及在园工作人员,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园长、教师具有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园长还取得了《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7、幼儿园的开办经费不少于680万元,由举办者筹措。
8、设有儿童厕所,每班6个以上蹲位,并安装扶手。
每班设4个以上适合儿童使用的水龙头。
9、食堂(厨房)符合卫生部门的规定。
我们结合国家有关教学建设规范及周围环境,确定规划原则为“功能适用、经济合理、美观大方、环境优美”。
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园内、外均设大量人性化设施和美化设施,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幽雅、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无论新建或改造项目,均采取整体调整,行业特色突出,各具特色,使教学建筑功能分区合理、互不干绕、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环境安静、朝向良好,建筑立面充分体现学前教育建筑的个性,并结合四周环境,按照建筑美学规律,使建筑立面淡素清雅,造型别致,美观大方。
二、承办的资金投入预算和经费来源
计划投入780万元,680万元作幼儿园的装修、配置,100万元作运作周转金。
所有经费由承办方自筹。
三、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名称:
惠东县名门国际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林茂潮自筹资金、自愿投资、自主举办,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办园宗旨:
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保教相结合,用“爱心、耐心、细心”爱护教育每一个孩子,注重幼儿的心理素质教育,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人才奠定基础。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
惠州市惠东县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惠州市惠东县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地址:
。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林茂潮。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人民币780万元;
出资者:
林茂潮:
人民币78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学龄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理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
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园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园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园长列席董事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1名监事。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董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园长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曾晓梅。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第二十六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当有盈利时,在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后,剩余部分作为幼儿园的发展基金。
第二十七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