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类地区城语言文字工作实测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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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综合管理,并有明确要求
(1)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
之一,1分
(2)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
字规范化要求,1分
(3)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落实,2分;
责任落实不够酌情扣分
4分
A1.3
区县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任
(1)有区、县(自治县、市)语委,2分
(2)有政府分管区、县长兼任语委主
任,2分
A1组织领导
A1.4
各相关单位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
(1)各街道(镇)、各相关单位有
语委或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2分;
50%以上的有,1分;
50%以下的有,0.5分
(2)有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1分;
50%以上的有,0.5分
(3)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2分;
任一单位未列入,扣0.5分
5分
A2工作机构
14分
A2.1
区、县(自治县、市)设立语委办,语委办为教委(教育局)一个独立或合署行政科室
(1)区、县(自治县、市)设立语委办公室,1分
(2)语委办为教委(教育局)独立行政机构,2分;
与教委其他机构合署办公,1.5分;
设在其他事业单位,0.5分
A2.2
语委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1~2名专、兼职干部
(1)有公务员编制,1分;
只有事业
编制,0.5分
(2)有专职干部,1分;
只有兼职干
部,0.5分;
2分
A2.3
语委办有专项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
(1)有专项工作经费,2分;
只有临
时活动经费,1分
(2)有专用的办公室,1分
(3)有电话、电脑、传真、复印、摄
像、录音笔等设备之三项,1分
A2.4
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1)有经批准建立的区、县(自治县、
市)测试站,1分;
有经授权的
测试机构,0.5分
(2)测试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1分;
只有兼职工作人员,0.5分
A2.5
各相关单位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
(1)各街道(镇)、各单位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2分;
50%以上有,1分;
50%以下有,0分
(2)有兼职工作人员,0.5分
(3)工作经费落实,0.5分
A3管理措施
A3.1
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1)由本地区语委通过的实现语言
文字工作目标的规划,0.5分
(2)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
工作计划,0.5分
(3)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语言文字工作,1分
(4)每年有书面工作总结,0.5分
(5)每年召开语委会或语言文字工
作会议,0.5分
A3.2
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档案健全,实际问题处理妥善
(1)对本地区语言文字应用情况底数清楚。
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1分
(2)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1分
(3)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1分
A3.3
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1)对区、县(自治县、市)及街道(镇)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2)对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干部进行政、业务培训,1分
A3.4
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1)全区、县(自治县、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经启动,1分
(2)对编辑、记者、计算机录入、校
对、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
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1分
(3)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1分;
违反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A3.5
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各单位有专人负责,有长期工
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安排落实工作
(1)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
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1分;
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2分▲
(2)各街道(镇)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1分;
有任一街道(乡镇)未落实,扣0.2分▲
(3)各系统、街道(镇)按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工作,1分;
有任一系统、街道(乡镇)未作安排,扣0.2分▲
A4法制建设
6分
A4.1
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文件
(1)本地区有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性文件,1分
(2)本地区有贯彻重庆市《实施办法》的指导性文件,1分
A4.2
各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职责,执法程序规范
(1)语委、工商、市政、公安、民政、质监等部门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执法职责,2分;
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5分
(2)执法部门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
程序执法,2分;
任一部门未做到,扣0.5分
A5宣传工作
10分
A5.1
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各单位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宣传牌等,主要街道应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或公益广告牌
(1)主要街道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
宣传标语牌或公益广告牌,1分
(2)各学校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
传标语牌,1分;
只有50%以上学校设立,0.5分;
只有50%以下学校设立,0分
(3)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
行业各单位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1分
(4)大型公共场所设立有3处或3处以上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宣传栏,1分;
3处以下,或只有临时性的,0.5分
A5.2
主要报刊和电台、电视台(新闻中心)登载或播放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稿件或节目
(1)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
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
文稿不少于3次,1分;
有1次,
0.3分
(2)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放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节目和文稿不少于3
次,1分;
有1次,0.3分
A5.3
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
(1)活动方案落实,1分
(2)宣传经费落实,1分
(3)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地规划开展了宣传活动,1分
(4)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1分
总计
备注:
1.评估依据通过听取汇报、随机交谈、座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收集。
2.注▲项目为分值累计项目,其他项目根据情况汇总取平均值。
3.A1.4、A2.5、A3.5、A5.1、及A5.3等须由其他组负责实地考察印证,本组负责汇总情况,量分。
评估组组长(签名)
党政机关
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党政机关)受评单位:
A综合管理
7分
各单位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
(1)本单位有语委或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1分
(2)有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0.5分
(3)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0.5分
(1)本单位有语言文字工作日常办公机构,1分
各部门形成
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1)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1分;
未落实扣1分
(2)有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1分;
无长期规划,扣0.5分;
无年度计划,扣0.5分
创设良好的宣传环境
党政机关各单位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1分
1分
B普及普通话B1党政机关
24分
B1.1
各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和整改
(1)对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1分;
任一机关没有扣0.3分▲
(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分;
(3)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
任一机关没有检查和改进措施,扣1分▲以上三项任一项本机关没有做到,此项得分均为0分
B1.2
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语
(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
基本做到,1分
(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2分;
(3)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2分;
(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2分;
基本做到,1分
8分
B1.3
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测试,相关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规定等级
(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分
(2)有对公务员培训的规划,1分
(3)按照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4分;
达到50%,2分;
刚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分。
(4)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测试,1分
B1.4
将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作为录用公务员的参考条件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
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
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C社会用字管理C1党政机关
15分
C1.1
各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和整改
(1)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分;
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3分▲
(2)有领导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
作,1分;
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
负责,扣0.3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