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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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落实“医疗救助卡”发放工作;
做好项目的统计、资料收集和数据库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执行情况。
——中国残联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确定项目执行省的任务指标(附表1);
协调解决项目总体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省级残联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省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确定项目实施县;
组织实施本省项目工作;
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并完善本级项目管理数据库;
指导项目县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
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县工作。
——项目县残联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县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制度;
负责审定救助对象;
负责发放“医疗救助卡”;
负责定期审核并向定点医院拨付资金等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统计汇总工作。
(二)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残联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确定项目定点医院;
会同残联督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三)定点医院对申请服药救助对象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根据病情需要发放药品,并做好病情监测;
执行关于贫困精神病患者医保政策;
制定工作制度,对救助药物实行严格管理;
配合残联做好项目有关登记、汇总、经费管理和随访等工作。
(四)居(村)民委员会及监护小组对首次发病的患者,及时登记造册;
协助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和医保报销的申请工作;
督促患者服药。
五、工作流程
——制定方案项目执行县(市、区)残联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成立由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管理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
——确定定点医院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有精神科的医疗机构或精神病专科医院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定点医院;
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书,明确责任。
——确定救助对象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指定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由居(村)委会和社区精防医师推荐,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附表2),经街道(乡镇)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审核批准后,由县残联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附表5)。
县残联负责将《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保留并存档。
“医疗救助卡”必须由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保管,不得交由定点医院统管。
该卡每年审核1次,如持卡人不再属于本办法救助对象,则取消其受助资格,注销“医疗救助卡”,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救助和补贴。
——就诊受助的精神病患者凭“医疗救助卡”到定点医院定期就诊;
精神科医师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按照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治疗效果的原则,采用适宜的精神科治疗药品并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确定患者定期就诊时间;
定点医院对持卡人免收挂号费。
对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及时上报至当地残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
定点医院精神科医师每年对受助对象进行一次服药疗效评估,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服药疗效评估表》(附表3)并存档。
——结算定点医院负责保存患者每次领药处方底联及医院代缴费单据,每半年汇总一次,与当地残联结算。
定点医院负责将患者每次检查和用药的种类、剂量、费用记入患者本人的“医疗救助卡”。
当地县残联负责认真审核医院提供的结算凭据和患者的领药记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服药救助资金。
——登记统计项目执行县残联负责组织定点医院每年集中填写一次《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登记表》(附表4),于当年12月15日前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于次年1月15日前汇总录入中国残联项目数据库。
各省残联要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上报中国残联,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六、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由中国残联根据各省(市、区)任务指标进行审核,报财政部审批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联和财政部驻各省(市、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各省(市、区)根据省级国库管理要求,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县残联严格审核定点医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县残联收付资金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保存各类凭据,不允许将救助资金提前一次性拨付医院,由医院自管,更不允许直接把费用发给救助对象。
定点医院要设立专门台帐,保存记录病人的发药情况,集中保管病人门诊病历,全程监管病人服药,发现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服药的患者应及时上报当地残联。
七、工作要求
——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各级残联与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共同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指导组专家的作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各地要加强精神病人服药后不良反应的监测,避免产生副作用和药物中毒现象,要建立专门的医疗质量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处理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
——认真筛选项目县各省残联在选择项目执行县(市、区)时,要考虑到项目县(市、区)的执行能力,优先选择精防工作体系健全、摸底调查工作出色、残联工作能力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条件完善的县(市、区)。
——开展宣传各省残联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宣传工作档案,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讲座、典型个案报道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渠道,宣传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救助项目的意义,号召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
在宣传活动及有关宣传资料中要体现“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附表: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2、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
3、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服药疗效评估表
4、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登记表
5、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
附表1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省份
不能进行城乡医保报销的
贫困精神病患者(人)
能够进行城乡医保报销的
河北省
2400
山西省
1600
内蒙古
1000
辽宁省
2500
吉林省
2200
黑龙江
1850
江苏省
浙江省
750
安徽省
福建省
1700
江西省
山东省
3250
河南省
湖北省
2550
湖南省
广东省
800
广西
2000
海南省
500
四川省
2900
重庆市
2100
贵州省
1400
云南省
1900
陕西省
1800
甘肃省
1250
青海省
宁夏
600
新疆
900
新疆兵团
400
黑龙江农垦
总计
50000
注:
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任务分配是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人口数、开展精防康复工作的县(市)数、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基础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附表2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
省市2011-2015年度
姓名
性别
男□
女□
民族
出生
年月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
编码
疾病诊断
诊断机构名称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
关系
电话
监护人家庭地址
邮编
家庭经济状况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2.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3.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享受医疗救助□
5.享受其他医疗保险□6.无医疗保险□
个人或
监护人
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居(村)委会
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残联
县(市、区)
残联审批
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及复印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农村社会救济金领取证明及复印件。
3、本表及有关证明复印件由县(市、区)残联存档。
附表3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服药疗效评估表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编号:
疾病诊断:
居住地址:
项目
项目实施前
项目实施后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治疗情况
服药治疗
情况
未服□偶尔□
间断□按时□
病情稳定
复发加重□
偶有波动□稳定□
患者康复情况
生活自理
能力
丧失□差□
一般□正常□
丧失□差□
与人相处
一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