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总结4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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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
5、例会制度。
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
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
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
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
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
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
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
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
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
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
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
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
宣传的主要形式有:
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
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
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
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
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和措施
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提升
(一)狠抓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
市、县及其直属部门单位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知识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
市、县普遍实行了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在市、县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新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二)以“与法同行”活动为载体,“法律进学校”活动丰富多彩。
市、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积极协调各类学校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充分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狠抓农民和居民学法用法工作。
市、县、乡和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橱窗、广播、电影、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面向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实施了“千村万户送法工程”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普遍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市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矿”等活动。
市沙坡头区以“普法之冬”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冬季党员轮训的有利时机,变冬闲为冬忙,开展“千村万户送法工程”为近万户农民免费发放了12套《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加强了对农民和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为抓手,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以“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骨干,深入各企业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等形式,开展针对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企业,使法律惠及到每个企业职工,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中冶美利纸业重点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组织系列讲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由断增强,企业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
市、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利用“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和“税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以及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集贸日,物资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采取举办法制报告会,悬挂横幅、标语、办法制宣传板报的方法,大力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与平安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治意识,营造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截止9月底,全市各县、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和报告共87场次,集中培训69期,培训人员达5.4万人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9万余份,制作展版186块,接待群众咨询5千多人次;
开展法制文艺演出89场次;
组织集中统一考试3次,参加考试人员达7万多人。
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扩大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XX年,市、县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等依法治理相结合,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以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县)进程,市、县继续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为突破口,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几个关键环节入手,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实行了听证会、公示、公开制,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县各部门积极推进了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了行业依法治理的支柱作用,各执法机关不断完善执法程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实行了重大事项的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责任制度及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各基层单位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依法治理力度,规范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程序,使基层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规范和强化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有2个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有1个社区、1个行政村、1所学校、1个企业和2个基层单位被命名为区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中心,狠抓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年内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XX件,解答法律咨询401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00份,办理公证事项XX件,解答公证咨询1500人次,向财政上缴公证收费20余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
(一)为政府决策及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协助政府解决应对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银行欠债、职工欠薪、拆迁安置等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政府的声誉和利益。
(二)组织律师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开展了律师在企业中金融危机对宁夏经济影响的调研活动,深入企业调研,提出了律师为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妥善解决了企业发生的各类纠纷。
开展了律师事务所“结对”活动,律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各镇(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为广大农民群众无偿起草、见证各类协议6万余份。
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上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
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处理了大量信访事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强化公证事务服务经济建设。
公证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办理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五)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应有的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无钱打官司及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中卫市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中卫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全面科学实施三调联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市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三调联动工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