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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表F.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天利仁和(天犁园、天犁园二期)—和风苑22#、23#楼(室内)装修工程

施工单位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现报上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文件,请予以审查。

主编人

编制人

工程项目部/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

 

审核单位

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

 

同意按此施工方案施工。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盖章)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查单位

监理审查意见:

 

监理审查结论:

□同意实施□修改后报□重新编制

监理单位(盖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天利仁和(天犁园、天犁园二期)—和风苑22#、23#楼(室内)装修项目精装修工程

临时用电用水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04月

 

1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手册》现场临时供电部分

(5)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天利仁和(天犁园、天犁园二期)—和风苑22#、23#楼二次装饰工程

2、建设单位:

漳州天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总包单位: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漳州市水仙大街北面,浦头港东面

5、承包方式:

按总价包干包工包料方式

6、质量标准:

按国家《工程验收验评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工期:

总工期210日历天,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完成并验收。

2.1工程概述

标段

单体名称

结构型式

层数(F)

楼高(m)

总套数

总套内面积

标段三

和风苑

22#

剪力墙

32

97.05

232

25810

和风苑

23#

剪力墙

32

97.05

232

26470

2.2施工临时用电概况

施工期间,土建放置1个1级配电箱,每幢8个2级配电箱(具体位置见附图),3级配电箱由每个施工班组在总包方的检查下完成接线。

现场各阶段用电设备主要如下:

施工阶段:

木工机械(平板刨、圆盘锯等)、机电安装用电(套丝机、电焊机等)、生活办公用电、现场照明及手持电动工具用电等。

2.3施工临时用水概况

现场临时用水主要由楼内施工用水及现场生活用水二部分组成。

施工用水主要供装修贴墙地砖或石材板及安装试验用水等。

3临时用电方案

3.1临时用电现场部署

每个箱式供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形式,三级控制,二级漏电保护。

箱变的低压室为现场配电室,分别引出一级柜;一级柜引出二级电箱。

分布在现场需用地点,供木工机械、照明等用电设备使用,电箱做重复接地。

现场线路均采用五芯电缆TN-S系统供电。

各施工单位三级箱从各层二级配电箱引出。

3.2主要机具设备表

3.2.1电焊机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功率

(kW)

数量

总功率(kW)

备注

1

电焊机

BX1-300-1

21

2

42

共计

42

3.2.2照明灯具表

序号

灯具名称

功率

(kW)

数量

总功率

(kW)

备注

1

室内照明

活动房

0.2

30

6

合计

6

3.2.3主要生产用电施工设备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功率(kw)

数量

总功率

(kW)

1

冲击电钻

ZK-HK03-8~26

1.16

6

6.96

2

电动葫芦

1T、3T

1.1

3

3.3

3

电锤

DZ

0.64

6

3.84

4

空压机

V-0.67

6.0

12

72

5

木工锯刨

组合机

G3-2

4.0

6

24

6

气动钉枪

F30

0.35

60

2.1

7

气动钉枪

F50

0.35

50

17.5

8

角向磨光机

SIMJ-100

0.296

20

5.92

9

云石切割机

105mm

1

8

8

10

云石磨角机

GIOSO

0.45

5

2.25

11

抛光机

STUX-120

0.45

5

2.25

12

手枪电钻

FO10YA

0.54

30

16.2

13

冲击钻

YJP-B12

0.54

15

8.1

14

电锤

F14-22/18

0.6

10

6

15

钉枪

422T

1.6

10

16

16

砂轮切割机

J3G93-400

0.8

5

4

17

曲线机

4304型

0.25

5

1.25

合计

199.67

3.3总用电量计算

3.3.1施工阶段用电量计算

施工阶段,根据施工机具设备表,施工总用电量计算如下:

P1=42kw、P2=6kw、P3=199.67kw

P总=42+6+199.67=247.67KW

根据总包提供1级配电箱,满足本阶段施工要求。

4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4.1接地与接零保护

Ø本工程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两极漏电保护、单机单箱的配电模式。

Ø现场一级配电柜设置重复接地,未端和中间配电箱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三根φ18×2.5圆钢,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Ø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一定要与箱体接地端子压接连接。

Ø专用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别单独设置,不得混接。

Ø经常检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是否牢靠,确保运行正常。

4.2配电箱、开关箱安装

(1)现场供电设施的两级漏电保护设在一级箱和三级开关箱。

一级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三级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

(2)开关箱距离分配电箱之间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设备不超过3m。

固定式配电箱距地的垂直距离应>1.3m且<1.5m。

(3)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我司的管理规定。

(4)现场临电配电箱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制度。

(5)设备及配电箱金属外壳的保护零线必须使用多股铜线,最小截面积不得小于10mm2。

保护零线不得使用单股线,且不得有接头。

保护零线应使用专用的绿黄双色线,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使用线鼻子。

(6)不得在配电箱内外放置杂物。

严禁将物料堆放在配电箱前后门处,防止造成电箱操作的不便。

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7)现场所有配电箱的管理均落实到人,实施分片、分部位管理。

每一部位的配电箱处要挂负责人的标牌。

(8)配电箱专人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内容:

Ø负责配电箱内外和周围的安全用电情况。

Ø负责做好配电箱的防砸、防剪磨、防轧碰的措施。

Ø确保配电箱内的装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Ø漏电器应做定期试验,确保漏电器动作灵敏、有效。

Ø经常检查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线是否牢靠,确保运行正常。

Ø配电箱箱体损坏、箱内闸具损坏应做到更换或修好后方可使用。

Ø严格制止一闸多机和乱接线行为。

Ø严格禁止配电箱引出线路拖地明露、混乱及在箱体上缠绕现象。

Ø保持配电箱内外的清洁,及时拔除配电箱附近的长草。

Ø确保配电箱的稳定性。

(9)配电箱周围发生下列情况应及时找有关责任人,妥善解决并排除隐患:

Ø配电箱周围堆积物料,妨碍正常操作。

Ø配电箱周围积水或有水向电箱处喷溅。

Ø物料压在周围电缆上,或有向电缆上抛扔物料现象。

Ø发现有人盗窃或破坏电器的行为。

Ø箱内引出线路有发热或打火现象。

(10)禁止使用卷线滚子做开关箱;现场禁止使用插座盒。

(11)现场所有配电箱的管理均落实到人,实施分片、分部位管理。

每一部位的配电箱处要挂负责人的标牌。

(12)严格禁止配电箱引出线路拖地明露、混乱及在箱体上缠绕现象。

(13)确保配电箱的CI标识和编号,确保箱内引出回路有用途标志。

4.3现场照明

Ø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室外距地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安全电压。

潮湿场所必须使用低压灯(36V以下)。

Ø现场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高度要求,必须采用密封式防雨灯罩,灯罩和金属支架必须做接零保护,灯罩与支架之间必须采用不小于0.2m的绝缘、防火材料隔离。

禁止使用手持式碘钨灯。

Ø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严禁使用床头灯。

Ø不得使用无支架、无绝缘隔离、无保护零线的碘钨灯。

在室外用灯应固定在距地3m以上。

碘钨灯及灯罩、接线螺丝和瓷管损坏时必须由电工修好后方可使用。

4.4配电线路

Ø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使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接电线。

Ø低压照明线应分开固定敷设,破皮处及接头必须包扎严密,防止短路。

Ø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必须有明显区分,禁止用黄绿双线替电源线使用。

Ø各种电线、电缆禁止直接绑架在钢构件、钢管架上,禁止利用活树做线路支撑。

Ø合理选择设备和灯具所需的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

Ø现场塔吊等四线制设备及地泵、对焊机等特殊设备的电压必须在一级箱内单独设置回路。

Ø现场临电线路不得拖地明敷设,除低压灯具外不得使用塑料线和普通橡胶线。

低压灯线拖地部分应采用橡皮护套软线,线路不得用铅丝绑扎。

Ø现场电缆线路应按要求埋地敷设或架设,任何线路不得直接沿金属物敷设,不得承受拉力和剪力,并采取措施防止砸、碰、挤、轧和磨损。

电缆架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Ø固定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穿管埋地。

线路出土部分高度在1.5m以下应穿管,并有防止水分进入管口的措施。

Ø电缆在转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方位标桩,直线段适当增设标桩。

Ø电缆接头必须牢固,不得承受拉力,且设在防护盒内绝缘包扎严密。

4.5电器装置

Ø配电器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Ø配电箱内开关设置应遵循“先设隔离开关、后设漏电开关”原则,以便于检修和更换漏电开关时有明显断点。

Ø一级配电箱内严禁设置插座。

Ø漏电开关参数设置应适当,一级箱应选动作电流为100mA,0.2s漏电开关,末级箱应选动作电流为30mA,0.1s漏电开关。

选择时要和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

Ø发现开关触头氧化、接触不良、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Ø熔断器不得代替开关使用,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Ø漏电器应做定期试验,确保漏电器动作灵敏、有效。

Ø配电箱箱体损坏、箱内闸具损坏应做到更换或修好后方可使用。

Ø现场用电设备管理、操作必须落实责任人。

4.6临时用电资料

Ø现场临电验收单

Ø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Ø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Ø电工定期检(复)查记录

Ø电工电气维修记录

Ø电工值班记录

Ø维护电工证书

4.7配电箱安全要求

Ø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级供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

动力、照明应分别设置。

Ø配电箱、开关箱制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其他防火绝缘材料制作,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②箱内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其他绝缘板上(非木质板),并紧固于箱内。

金属底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③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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