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北海职业学院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海职业学院普通专升本工作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选拔方式及比例
(一)各系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含考查)科目平均成绩(以期评成绩统计)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
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第三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
(二)各系经“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不得超过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
与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领域相关的部分专业[其中物流管理(港口物流方向)、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轮机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电子商务专业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详见附件6];
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可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个百分点。
根据去年的招生情况和区域分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按指定的专业(见附件7)接收升本学生。
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原则上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专升本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符合条件且意愿升本的学生人数未达到限制数值,须经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
(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
四、教学管理
按“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
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
×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
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一)系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
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系部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学生名单,必须在学院网页和学院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三)各系部严格按照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表、排名一览表、汇总表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统一使用2017年“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附件表格格式。
(四)我院签订协议的本科院校及录取专业,待与本科院校落实后另行发文,最终收费以各本科院校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院推荐符合条件学生升本,录取名单以教育厅公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录取名单为准。
七、具体选拔程序及工作要求
时间
内容事项
责任部门
3月30日前
1.成立学院“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工作领导小组;
2.将我院2017年高职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教务处
4月10日前
我院与合作院校签署联合办学协议。
4月20日前
根据“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条件、方式及比例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各系逐步进行:
1.成立系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2.如实统计各专业学生的成绩,编制每个专业的《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成绩排名一览表》,根据成绩排名情况确定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的学生名单。
3.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再依次递补选拔排名在后的学生【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亲笔签名证明材料(采用附件8或附件9的格式),如是传真件请及时复印保存】
4.获选拔的学生填写《优秀专科(高职)生升入本科学习承诺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各系
4月21日-24日
系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升本名单后,通过各系网站和院内公开的公告栏对本系各专业升本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4天,公示需拍照留存材料(公示文件格式见附件5)。
4月25日前
各系组织专人将完成的各项材料(含纸质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各项纸质材料要求填写规范、完整,装订整齐,推荐表和附加材料要求:
推荐表及所有附加材料一律使用A4纸复印或激光打印机印制,复印件须审核原件后加盖学校职能部门的印章。
推荐表一律双面复印或印制,附加材料按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奖励材料的顺序附推荐表后(横式材料请将页眉靠装订侧),用两颗钉左侧装订。
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上验证过的各项等级考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2份;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成绩排名一览表》(附件2,使用Excel制作并送交电子文档);
3.《优秀高职生升入本科学习承诺书》,学生亲笔签名)和《优秀专科生自动放弃升入本科学习情况说明》(见附件8或附件9,学生亲笔签名.学生在填写附件9时要明确放弃升本学校的类型,注明放弃公办(二本)本科院校和民办(独立)学院升本资格或者放弃公办(二本)本科院校升本资格);
4.各系“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材料。
4月25日-27日
教务处对上报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网站和院内公开的公告栏对升本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组织各系对材料整改。
4月27日前
教务处汇总材料,报“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将推荐选拔专升本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合作本科院校。
八、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生名单一览表
3.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4.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科推荐情况统计表
5.公示文件格式(参照格式)
6.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相关的部分专业
7.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拟接收升本的专业
8.升入本科学习承诺书(参照格式)
9.自动放弃升入本科学习情况说明(适用均放弃公办(二本)本科院校和民办(独立)学院升本资格,参照格式)
10.2017年拟合作院校及专业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
高职高专生选拔升入本科
学习学生推荐表
推荐院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推荐表”封面“类别”是指学生的类别,应填写“普通专科”或“高职”。
2.一律用钢笔填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一“拟升入院校及专业”栏,应填写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院校的专业。
4.表一可由学生本人填写,“本人简历”一栏从初中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5.表二至表五由学校有关部门、教师(干部)填写,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上公章;
表三“课程成绩表”由教务处盖上公章。
6.将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按顺序附于推荐表之后(一并装订)。
表一
学 号
姓名
性别
贴照片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年级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原专科专业
爱好与特长
现任学校何职务
拟升本科院校及专业名称
个
人
简
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在专科高职学习阶段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
在专科高职学习阶段何时评为何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该生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的鉴定
签名:
表二
教务处盖章:
课程名称
成绩
考试
考查
注:
1.按学期先后顺序逐个学期填写。
2.此表为样表,各校也可从本校学籍库中导出自行打印。
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
分
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名次
第 名
累计补考门数
同年级同专业人数
人
操行评定
①优秀②良好③及格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水平
①应用能力考试②三级③四级④无
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水平
①一级②二级③三级④无
奖励情况
①三好学生②优秀学生干部③优秀团干
④优秀团员⑤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说明:
1.平均成绩指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的成绩。
2.英语等级考试水平栏、计算机等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