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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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

 

中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工美院委〔2017〕2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

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了《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

及评价办法

 

  中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

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

  为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及评价办法。

  一、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内容为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在政治方向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向学生散布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不能发表不同于主流价值标准的政治观点,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师风的言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安定团结,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从严治教。

  

(二)爱岗敬业,探索创新:

热爱教育事业,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结合教学实际需要,认真备课,撰写讲稿或教案,严谨授课,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敷衍塞责;严格按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学校教务科研处批准,不得自行停课、调课。

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得擅自增减课时。

上课时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三)教书育人,与时俱进: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实现价值传授与知识引领相统一。

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保存、传承、传播,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切实承担先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历史使命。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四)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尊重学生人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的学习及身心发展给予真诚的关怀和指导,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严谨治学,诚信做人: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风、教风,养成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刻苦钻研业务,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勇于探求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活动,管教管导,严肃课堂纪律,对课堂秩序全权负责。

积极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

坚持课堂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注重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诲人不倦。

在选用西方国家教材、作品授课时要进行批判和反思,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避免学生在政治信仰的培育中发生偏差,打上西方国家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印记。

坚持学术严谨,严禁学术造假与学术不端。

  (六)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发展,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搬弄是非的事。

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既要在独立完成各项工作时,自强不息、锐意进取;又要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培养协作能力,发挥团队精神,与同事团结协作、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七)廉洁从教,甘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向学生推销试卷资料及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类产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免试推荐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八)情操高尚,为人师表:

注重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自身素质。

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做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模范,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模范。

  二、师德师风建设评价标准

  师德师风评价是以上述八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为主要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参照《师德师风考核指标评分量化表》(附表1),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让评价过程成为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认识、自我约束的过程,引导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师德师风评价办法

  

(一)评价时间

  师德师风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与岗位的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教师工作部牵头,会同各二级学院(部)面向全院教师组织实施。

  

(二)评价等级

  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分为考核结果分为“A”、“B”和

“C”三个等级。

  A:

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关心学学校发展、关爱学生成长、关怀同事同志,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淡漠名利、乐于奉献的教师,可评选为优秀或推荐“教书育人先进或师德楷模”候选人者。

A等级的比例为本部门在职在岗教师(含辅导员、外聘企业教师)人数的10%。

  B:

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能够遵守基本师德规范,扣分少于20分的教师都视为师德师风合格。

  C:

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师风不合格,即“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公开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发表错误言论的;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师德失范,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的;

  (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如出现有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旷工累计达7天及以上的及虚报工作业绩的;

 (5)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三次及以上拒绝接受工作任务;  

 (6)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1次重大教学事故的;

 (7)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弄虚作假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9)在师德师风考核指标评分量化表中扣分达20分(含20分)以上。

  (三)评价程序

  师德评价实行逐级负责制。

校院两级组织应体现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考核评价。

  

(1)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指导各教学部门测评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党政工共同承担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测评工作。

评议方式可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自行设定,可进一步细化和规定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内容和评价标准,确定评价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每年师德师风评价的结果要作为对教师岗位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进修培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四、其他事宜

  

(一)在评价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

  

(二)教师对本人师德师风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校内其他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及评价,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附表:

1.师德师风考核指标评分量化表

     2.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

2017年9月

 

附表1

师德师风考核指标评分量化表

序号

基本指标

扣分/次

1

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上班或上课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到校上班

3

2

工作期间尤其在课堂上处理个人事务(娱乐游戏,或参与经商、炒股票、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

3

3

请假未办理调课手续,或随意删减课时,事后又不补课

4

4

不积极参加学院和本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教学例会、理论学习、教研活动等)及其他重大活动

3

5

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等教学环节敷衍应对

6

6

罔顾学生的人格尊严,讽刺、挖苦、歧视、谩骂以及透漏学生个人隐私

6

7

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7

8

随意让学生进出教室,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3

9

不进取,不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需求相脱离

4

10

课堂教学纪律不规范、课堂秩序差,影响课堂教学效果

4

11

对于学生提问、请教不耐心、不尽心

3

12

选用未经教务科研处审核的西方国家教材、作品授课、教案等

6

13

同事之间不能团结互助,不和睦,出现吵架、打架现象

6

14

背后说闲话或造谣、互相猜疑、污蔑、诽谤他人

6

15

不顾全大局,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6

16

不能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7

17

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7

18

向学生乱收费,擅自为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6

19

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衣着不得体,如过于裸露、穿背心、拖鞋进教室等

4

20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学院公众场合吸烟;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进课堂上课;

参与聚众赌博等不良活动

6

注:

根据实际表现可累计扣分。

附表2

师德师风违规事项登记表

部门:

年月日

姓 名

性 别

专业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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