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行业制作的流程和管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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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国家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批。
制片制度:
从前期策划宣传至中期制作完成样片到后期商业开发和传播,每个环节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解决办法和执行方案。
一、商业模式和艺术创作
商业模式,是指客户经过商业考察和商业运作,通过投资,委托我公司加工制作艺术产品,然后进行开发,传播而获取最大利益的一种经营方法。
动画制作公司需要为客户提供一套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剧本(初稿),造型(主要角色),场景设计(主要场景),样片2分钟(少于20分钟以内的业务不制作Demo,)。
通过让客户了解整个项目的风格、艺术水准、故事内容及其所包含的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进而确定投资意向和合作意向。
二、投资意向和合作意向:
客户通过对样片的认可后,应及我方签定制作合同。
按照客户的要求,经过两方协商,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客户规定的制作内容和要求,整个项目的完成时间。
同时客户应向我公司投入60%的制作费用。
制作合同签定以后我公司开始进行项目制作。
该项目策划方案作为合同附件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根据。
三、制作合同:
经过客户及制作公司相互协调后,双方签署正式的制作合同,其中项目策划方案作为参考附件,到此整个前期策划宣告结束。
在整个前期策划过程中,客户及制片公司采取多个回合的接触,目的是相互了解,磨合。
同时达成书面文字材料备案防止以后法律纠纷。
我公司在这个环节的主要任务就是让客户解策划方案和制作方案,投入资金,同时我公司取得制片权力。
第二节剧本研发
纸上没有的,就不会在舞台上出现。
在制片公司的整个生命中,寻找剧本永远都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JohnLee
剧本研发是一个统揽动画剧制作前期剧本方面准备工作的概念。
作为一个项目,动画剧生产制作的前提是项目本身的可行性。
因此,剧本研发这个概念,既包括动画剧的题材选择和剧本创作,也包括题材报批、市场调研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传统的动画剧制片往往是由一部小说、一篇文章或者是一个想法发展成一个剧本继而开始的。
随后,动画剧制片人会在这个剧本的基础上做出制片预算和拍摄计划,召集必要的人员和准备相关的设备组成摄制组并开始拍摄,继而进行后期制作,并最终对成片进行销售和发行。
剧本是动画剧制作的第一步。
剧本不好,其他一切都不可能好;
一个好的想法和接下来成功的剧本动作,却有可能胜过昂贵的后期特效。
一、剧本来源
动画剧剧本通常有两种主要来源:
编剧独自完成创作;
由小说或其他文学作品改编而来。
也会有第三各情况,即在确定题材后,由近几年人出面组织一个由策划、导演、专业编剧以及组成的创作团队,集体创作剧本。
前两种情况难度也相对较小,由于整个过程是编剧或小说作者的独立创作而没有导演或其他主创人员的参及,所以往往在拍摄过程会出现一些问题;
第三种方式看似复杂,但实际上却大大节约了工作量。
在这个过程中,第一步是题材选择。
善于题材的最初想法往往来自制片人、编剧或者导演,但有时候,当投资商提前介入,并对动画剧题材或内容有所要求时,也必须要考虑到。
对于题材的选择,除了要满足市场和投资商的要求外,对国家政策的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影响剧本研发的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一)受众视野
观众决定了票房和收视率,而票房和收视率决定了制片方的收益。
(二)市场状况
动画剧的市场实际上是受众紧密相连的,有观众的动画剧就有市场。
(三)政策因素
在我国,动画剧的生产和播出都不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是要接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的统一领导。
广电总局对动画剧的管理不仅体现在对市场和审查的相关规定上,同时也涉及对动画剧题材的管理。
一旦题材报批通过后,接下来的工作就分为两个方向。
对于制片人而言,初步的预算书就可以出炉了;
而对于创作部门来说,剧本的创作工作就可以正式展开了。
对目标受众调查不仅仅能为创作提供坐标,也让广告招标甚至是融资有了进一步的参照。
在题材确定后,初步的项目商业策划书也强以出炉了。
由于尚未有完整的剧本,制片人用来说服投资人的依据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客观的市场调查数据就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根据编剧创作习惯的不同,剧本的写作可能是一个完全的人人行为,也可能有很多的人参及。
一般来说,编剧们会根据制片方的要求构思或者讨论出故事的雏形,然后进一步完善人物和主要情节线,形成最初的故事大纲。
如果是电视剧还需要写出分集大纲,当这些都经过讨论和研究没有问题之后,再开始进入剧本的具体创作阶段。
一般的情况下,写动画剧本需要经过下列步骤:
(1)
梗概及分集大纲:
集中简要的故事情节及角色描述。
滑有特定的长度。
(2)
初稿:
按照标准格式完成剧本。
通常比完成稿要长一些。
(3)
第二稿:
初稿的修改,包括对情节、线索和角色间的关系作重要修改。
(4)
润色:
具体对话、背景等的修改,不是重写。
人们常说,剧本剧本,一剧之本。
剧本是动画剧顶目成功的基础。
除了对编剧功力的要求外,更重要的是对观众、对市场的认识。
三、剧本研讨会:
经过前期策划以后,客户对剧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经过协商以后,规定在什么时间由谁来完成。
在决定前要对剧本进行讨论。
讨论的主要人员由客户,制片公司主创人员组成,讨论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备案储存。
最终完成的剧本送客户审阅并备案储存。
四、电影剧本的概念
电影剧本包括着三种不同的剧本,即电影文学剧本、电影分镜头剧本和电影完成台本。
今天,几乎任何一部发行放映了的国产影片都同时拥有这三种剧本。
就一部影片所拥有的这三种剧本的内容而言,是大致一样的,但它们是由影片不同职务的创作人员完成的,而且在影片制作的不同阶段上出现,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电影文学剧本
电影文学剧本的创作活动,是一部影片总体创作过程的第一个环节。
它是由电影编剧来完成的。
在影片的全部创作人员中,编剧是第一个接触生活素材的人,是他最先从生活中获得启示、灵感、冲动和思想,对素材进行分析、选择、加工、提炼,使之成为一部影片特定的题材,构思出人物和情节,并组织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格局,设计出及内容相应的艺术形式的。
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的基础,它对未来影片的主题、人物、情节、结构、以及风格、样式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导演在把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实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对上述内容通常是无法作根本改动的。
例如他不可能把在文学剧本中本来是顺序讲下来的故事改成插叙或回叙式的结构;
他也不可能把一个喜剧剧本导演成一部悲剧。
除非在拍摄之前他重新改写电影文学剧本,而这样的作法反而更加说明文学剧本乃"
一剧之本"
了。
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部影片成功的保障。
一个导演只是在拥有一个好剧本之后才有可能组织创作班子,展开他的工作;
一个电影厂的领导部门只有在审定了电影文学剧本并对它的思想艺术质量做出充分估价之后,才有可能下达生产命令,投放摄制经费。
(二)电影分镜头剧本
又常被称为导演台本或导演剧本。
电影是由一个个场景和一个个镜头组成的。
导演在拿到满意的文学剧本之后,就要作一些更为具体细致的拍摄计划,比如这一段戏用多少镜头拍,这些镜头是从什么角度、什么距离、什么方式(推、拉、摇、移……等)去拍。
在这个剧本中,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景里拍摄?
哪些戏可以在同一个季节里拍摄?
等等。
所有这一切,在文学剧本中通常规定的并不是十分明确,有些问题甚至根本不去规定它(例如不规定拍摄的镜位、景别),所以导演要以电影文学剧本为依据,在电影分镜头剧本中把它们制定出来。
只有这样,摄制组全体人员才能根据分镜头剧本的十分具体的指示,着手自己的工作。
分镜头剧本的写作方式因导演的习惯而不同。
有的导演喜欢自己单独来干,有的导演则喜欢同它的主要创作人员(摄影师、美工师、录音师、化妆师、道具师……)一齐讨论研究,最终把它制定下来。
(三)完成台本
又常被称作镜头记录本。
这是在整部影片拍完之后,由场记完成的工作。
导演在拍片过程中并不总是按照分镜头剧本进行。
他经常灵机一动地改变自己在分镜头剧本中订下的方案,作一些增删改动。
完成台本的任务就是把拍成并定了稿的影片中一切技术、艺术内容,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并详细写明每个镜头的呎数。
每卖出一个影片拷贝,都附上一册完成台本。
这样,电影理论工作者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研究资料,比如通过它及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的对比,看看其间作了哪些改动,琢磨一下改动的原由。
电影放映部门可以根据它对拷贝作检查,看看它的损坏程度,并据此进行修复。
最后,我想说明一点:
在口语中,我们又常常习惯地把电影文学剧本简称为电影剧本。
在这本书中,我们也认同这种习惯式的说法,把电影文学剧本称为电影剧本
五、电影剧本的文字形式
可以肯定地说,电影剧本不象写信或打电报那样有个固定的文字形式。
它的文字形式甚至比话剧剧本更自由。
譬如话剧剧本大约总是先在起首写上时间,地点,人物表之类,然后再写内容----台词,和写在台词缝隙里,用括号括起来的情景说明。
电影剧本却没有这一套成规。
一个电影剧作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习惯或剧本内容的需要,决定采用什么样的文字形式。
在此,我只能根据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把电影剧本的文字形式粗分为两大类。
(一)可读性较强的剧本
它们的文字形式大都有如下几个特点:
(1)剧本不但是可供拍摄的,而且也很注意文字语言的修辞和文采。
它既为导演拍摄提供了基础,又能成为一种普通读者直接阅读欣赏的文字读物。
即便作为读物阅读,它们所给予人的审美快感也不亚于小说。
(2)往往以场景的时空变化来划分剧本的文字段落,但不在每次时空转换的时候标明时间,地点之类。
而是通过对情节的描述自然而然地把那些内容体现出来。
这样就可以使读者在阅读时保持住情绪的连贯性。
(3)不对拍摄技术作明确的规定(比如注明什么"
特写"
、"
推"
淡出"
之类),而是通过对艺术形象的直接描写把那些内容暗示出来。
(二)可读性不强的剧本
这类剧本大致有如下几个正好及前一类相反的特点:
(1)编剧把提供导演拍摄作为自己唯一的责任和目的,并不准备使自己的剧本成为一种文字读物。
因此,多采用对动作或画面的直接白描,不追求文采,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读性。
(2)以场景(有时甚至细致到以镜头)来划分文字的自然段落。
在每段之首专用一行文字标明场(或镜)号,场面发生的地点、时间等等。
(3)这类剧本经常明确地从技术上规定拍摄的方法,甚至详细地对摄制组的其他创作人员(导、演、摄、录、美……)也做出许多的较为具体的指示。
由于这类剧本看上去较接近于导演的分镜头剧本,故而人们又常常称其为镜头记录式剧本或技术剧本等等。
六、小说和电影剧本的不同?
小说和电影剧本虽说都是用笔在纸上写故事,但叙事的方法、手段和构思的规律却是有差别的。
写小说和电影剧本虽说都需要运用形象思维,但电影的形象思维特殊一些,它叫做电影思维。
这种思维要求剧作者在构思的时候,时时刻刻站在摄影师的立场和视点展开艺术想象。
他的脑海里总是张挂着一个银幕,构思中的一切生活都只能在这个四方框框里出现。
这就好像戏剧家在构思的时候,脑海里总有一个舞台是一个道理。
我们知道,凡是出现在电影银幕上的一切内容都是十分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