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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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护理立法始于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世纪初。

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年荷兰颁布护理法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1953年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2008年我国护士条例年我国护士条例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护理法护理法护理法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护士条例2008.5.12实施护士守则护士守则护士守则护士守则2008.5.1211223344了解了解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

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

熟知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明确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自觉自觉遵纪守法,遵纪守法,保护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案例案例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

入院后医嘱:

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

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

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

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

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侵权与犯罪侵权与犯罪收礼与受贿收礼与受贿疏忽大意与过失疏忽大意与过失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侵权侵权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犯罪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

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与过失疏忽大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

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执行医嘱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正确的医嘱;

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正确的医嘱;

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有权拒绝执行;

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护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护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的法律意识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的法律意识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或渎职罪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或渎职罪贵重、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贵重、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利用工作之便将麻醉药品提供给不法分子,构成贩毒罪利用工作之便将麻醉药品提供给不法分子,构成贩毒罪随意挪用药品与器械构成盗窃罪随意挪用药品与器械构成盗窃罪护士实习中的法律问题护士实习中的法律问题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要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按照法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要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按照法规规程去做。

如在护士的监督下,发生差错事故,本人和带教护士规规程去做。

如在护士的监督下,发生差错事故,本人和带教护士都要负法律负任;

独立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都要负法律负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护士的法律责任护士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患者的权益患者的权益1.1.医治权医治权患者有权得到符合有关机构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2.2.知情权知情权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包括诊断、病情发展、常见后遗症及治疗计划;

有权知道所服药物的名称、效及常见的严重副作用;

有权在做特殊治疗、检查或手术前,知道其目的、危险程度、费用及有否其他方法可以替代等;

有权知道有关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

有权在就诊前询问收费标准。

3.3.决定权决定权患者有权决定看不同的医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才决定接受哪一种诊治方法;

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验或治疗方法,并应知道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医学研究计划。

4.4.保密权保密权患者资料必须保密;

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5.5.投诉权投诉权若患者怀疑医护人员在诊治等方面有误时,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投诉、并得到迅速及时地调查和回复。

患者的义务患者的义务1.应向医护人员详细地提供患儿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应遵守医生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计划及有关提示。

3.为尊重其他病人及医院职员的权利,应遵守医院所订的规章制度。

4.应准时应诊,如不能按时赴诊,应尽早通知医院有关部门。

5.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或病假证书。

6.不能随便浪费医疗资源。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

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及证明不了时需要承担的一种法律责据予以证明及证明不了时需要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谁主张,谁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谁主张,谁举证。

证。

举证倒置举证倒置是指诉讼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是指诉讼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否定其主张而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

人否定其主张而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

举证倒置举证倒置举证倒置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是在举证较难和保护弱者情况下的一种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医疗护理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案中,护士要证明已发生的护理行为合法,证明自己无过错。

因此护士应该具备相关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维护病人及自身权益,规范记录,降低职业风险。

1.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全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增全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增强。

强。

某些新闻媒体误导社会公众。

2.患者因素患者因素缺乏基本的医疗知识;

缺乏基本的医疗知识;

患者、家属不配合,延误救治。

3.自身因素自身因素服务理念陈旧,服务态度不良;

服务理念陈旧,服务态度不良;

业务技术水平的局限;

医院综合管理问题。

护理纠纷的防范护理纠纷的防范护理纠纷护理纠纷易引起纠纷的护理工作与防范易引起纠纷的护理工作与防范医嘱执行隐患医嘱执行隐患医嘱执行隐患医嘱执行隐患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电脑医嘱与病历医嘱不相符,医生签字不及时,增加了电脑医嘱与病历医嘱不相符,医生签字不及时,增加了护士承担医疗纠纷的风险。

护士承担医疗纠纷的风险。

滥用口头医嘱。

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或手术中,过后医滥用口头医嘱。

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或手术中,过后医生一定要在生一定要在6h内补记。

但在临床工作中有各种各样原内补记。

但在临床工作中有各种各样原因而出现非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存在有过后漏记和因而出现非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存在有过后漏记和护理记录与医嘱时间不吻合的现象。

护理记录与医嘱时间不吻合的现象。

执行临时医嘱后未及时签字。

擅自涂改医嘱。

防范:

把好医嘱执行关防范:

把好医嘱执行关1.1.1.1.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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