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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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汇编文档格式.docx

开展课后服务是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学校主动向学生、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社会参与。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在公益性、非盈利性、普惠性的前置条件下,探索学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解决服务资源不足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长福小学在读学生中家长接送孩子有困难的家庭,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形式。

课后服务坚持立德树人,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德育、体育、美育、科技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组织课外兴趣活动、科普活动以及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开展拓展训练、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视野;

开展国学、人工智能、体艺等社团活动,健全学生心智和体魄;

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与应急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不安排集体补课、上课。

(三)服务时间。

具体时段为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间课后服务)、下午放学起至18时(非夏令时段原则上为17:

30)(下午课后服务)两个时段。

(四)服务统筹。

学校统筹家长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课后服务规模、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保障实施

小学生课后服务为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要按照“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财政补助,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开展课后服务所需成本,由家长、学校、政府共同分担。

(一)经费保障制度。

鼓励社会资金无偿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相关镇(街道)等单位要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给予补助支持。

(二)经费使用范围。

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小额设备和小额修缮及其他课后服务相关费用。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家长分担标准。

学校作为课后服务代收费主体,按照非营利的原则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负责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本校教师和外聘教师发放劳务费等工作。

课后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每时段各收50元,即:

午间时段收50元、下午时段收50元。

课后参与特色兴趣班培训项目的,在下午课后服务基层上每课时多收取10元培训费。

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按学期收取、按学期结算。

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审批后,可免费参加课后服务。

学校代收取的费用全额人账,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项管理,用于保障课后服务合理支出。

(四)规范合理取酬。

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中小学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69号)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人均每课时30元标准发放,特色兴趣班按人均每课时60元标准发放,外聘教师特色兴趣班课后服务课时补贴参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标准发放。

原则上,午间课后服务按2课时计算,下午课后服务按2课时计算。

课后服务按50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看护。

学校负责卫生、安全等保障的人员按照正常教学时段配备,并安排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

教职工与外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由学校按规定造册发放劳务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由家长委员会参与的的课后托管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x

副组长:

xx

成员:

xx及各班家长委员会2人

具体职责是:

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建立学生档案,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开展服务期间学校卫生、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和课后服务结束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二)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每班的值日教师担任安全监管员,对学生进出学校进行专门登记,逐一核实。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天应急预案。

雨天很多室外活动无法开展,所以,要制定雨天服务班级安排和辅导教师安排,保证雨天井然有序。

4、下午看护时间结束后由看护老师带队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由家长接回学生。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课后服务师资由学校教师和外聘教师、辅导员组成。

学校教师全员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实行轮流看护。

外聘教师、辅导员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视情况决定聘用项目与人数。

课后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按照规定时间组织“看护”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

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课后辅导教师要积极完成辅导任务,每天必须填写《课后服务学生考勤记载表》,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监督考核。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放学后,在教师的带领下进入“看护”服务相关教室;

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

室外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保障安全;

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

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四)大力宣传,正确导向。

学校将通过公众号、钉钉平台发送《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了解家长实际需求,努力

做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渭教发〔2021〕36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学校主导。

各中小学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自愿选择。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非营利性。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

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

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组织实施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15。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心校会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

各中心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

1.提供延时托管。

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

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四)服务人员。

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

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

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五)服务费用。

严格按照《xx市临渭区发展和改革局、xx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247号)文件要求收取。

各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8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6元/天•生。

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不补。

(六)审核程序。

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心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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