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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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有不良记录企业的跟踪监管,特别是对近三年存在套牌侵权和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企业,要作为种子执法监管工作的重点对象,要对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其生产和销售活动要密切监管。

(二)清查经营门店。

在2013年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种子经营门店的清查力度,继续完善种子经营门店监管档案。

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

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

对集中交易大市场,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要联合工商部门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

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种子经营门店,要联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

(三)开展市场检查。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分别开展冬、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冬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持证种子企业为检查重点,以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商品种子为主。

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农资一条街及基层种子经营门店为检查重点,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玉米种子为主,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小麦种子为主。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直销入户比例较大的地区,还要组织开展入户倒查工作,要切实查清种子来源和品种真实性。

各县(市、区)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各市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对经营单位抽查检查率要达到30%以上。

省厅将在供种关键季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

(四)抽查种子质量。

结合市场检查,抽检种子质量。

冬季,委派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省所有持证种子企业进行抽查,抽取持证企业生产经营的玉米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春季,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

秋季,对小麦良种供种企业进行抽检。

分别从每次行动中抽取30%以上的玉米种子样品送农业部进行统一检测。

(五)加快品种清退。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要清查审定品种,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

对2012-2013年审定的品种,要逐一核查,对2014年1月15日前未上交标准样品的,一并退出。

清查结果在网络或新闻媒体上向社会通报。

(六)加强基地整治。

小麦制种基地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

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

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各地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

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

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大案要案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底前)。

各地要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14年12月)。

2014年4月上旬前,开展冬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014年3-5月,开展品种清查,7月份完成品种清退工作并发布品种退出公告;

2014年3月清理持证企业、清查经营门店;

2014年4-6月开展小麦繁种基地整治;

2014年7-10月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014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4年11月)。

省厅将采取审查材料、听取汇报、暗访检查、问卷调查测评等方式,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各地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14年12月上旬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省厅将于12月下旬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协调相关部门间积极合作,省农业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联合成立“山东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管理总站。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联合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切实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各地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妥善留存相关证据,确保为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

专项行动期间,各市要按附件4的要求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

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附件2

2014年全省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肥料市场监管,确保肥料质量,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环境安全、农民用上合格肥料为总体目标。

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严格肥料登记审批,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规范肥料生产企业运行,加强肥料市场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农业部要求的:

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肥料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环节。

肥料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考核、企业生产运行质量控制巡查、肥料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

(二)重点产品。

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

(三)重点单位。

去年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无(冒用、过期)登记证生产、违反肥料包装标示有关规定、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等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把肥料生产准入关。

严格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考核审查内容,提高肥料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

(二)强化肥料安全性审查工作。

重点加强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安全性监管工作,同时严把有机肥的生产原料审核关,对送样检测和市场抽查中发现的重金属超标产品,统一纳入审查范围。

决不让有机肥原料重金属超标的企业通过登记准入。

(三)提高对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

对我省已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采取巡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生产主体进行动态管理,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四)强化监督抽查工作。

保证监督抽查制度化、常态化,各地要针对我省供肥特点,利用好春、秋两季用肥高峰,结合平时例行监管工作,重点检查肥料的养分含量不足和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特别对疑似问题企业和产品要进行重点抽查监管。

(五)落实好“检打联动”机制。

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的纵向联系,及时交流共享监督抽查和案件处理等有关信息。

(六)对肥料企业和市场实行检查常态化。

加大对企业和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无(冒用、过期)登记证生产、违反肥料包装标示的有关规定、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七) 

认真做好假冒伪劣肥料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要向社会公布肥料打假举报电话,认真排查举报线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立足本地实际,对肥料质量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订监管的工作方案。

(二)强化督导、严格执法。

各地农业执法机构要强化生产、流通、使用全程监管理念,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在春播秋种用肥高峰前,组织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流通领域的肥料产品的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严格查处,绝不姑息。

(三)多措并举、落实经费。

各市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肥料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肥料产品质量抽查、例行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肥料质量的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合作,扩大影响。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的具体案例,有条件的积极开展有奖举报,做到举报电话众所周知,报纸有字、网络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

通过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营造打假治劣的强大舆论氛围。

(五)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

省土肥总站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化验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市、县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有关真假肥料鉴别和使用知识,提高对肥料的识假辨假能力。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继续开展对登记企业巡查复核工作。

要以企业生产设施运行现状、化验室建设水平为主要内容,按照省厅规定的有关考核规定,认真巡查把关、从严要求。

5月份开展去年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检查,8-9月份开展有机肥料企业巡查,9月份组织开展有机肥产品抽查工作,10份开展新增企业巡查工作。

(二)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各地要在春播秋种用肥高峰前,对肥料市场进行集中的质量抽检,抽样重点是配方肥、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水溶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等肥料产品,对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不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肥料产品进行坚决的查处。

坚决打击无肥料登记证、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及包装标签、宣传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伪劣肥料流入市场。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省土肥总站要加强对全省基层土肥站技术人员、企业质量管理和化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和企业质量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四)继续开展对全省肥料生产企业数据统计工作。

年底组织各市土肥站对本地的肥料企业运转、生产状态、销售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摸清情况。

附件3

2014年全省农药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和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药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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