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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xx年建成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优质高效、整体水平在全市保持先进行列的教育体系。

——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程度。

20xx年,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9%。

20xx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20xx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全面普及儿童早期教育。

——大力发展成人职业教育。

20xx年,新增劳动力全部接受职业教育或技术培训。

20xx年建成初等、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教育部门办学与企业、行业办学相结合,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促进的现代成人职业教育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基础教育  

1、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逐步撤并规模较小的学校,不断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计划地建设中小学寄宿制学校,20xx年底消除20xx年前形成的危房。

20xx年,每个乡镇原则上只保留一所寄宿制初中。

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化初中达到12轨,在校生1500人,占地6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标准化小学达到2轨,在校生600人,占地30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和县城中小学建设。

加大农村薄弱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实施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广泛开展捐资助教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捐资、出物支持教育事业。

积极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县城中小学建设要按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列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成片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中的中小学建设项目,经建设、教育部门共同审定后,再由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今后,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小区,学校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建成后无偿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

建设面积较小、入学人口不足单独建校的小区,由教育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学校入学,开发单位按建筑面积缴纳一定资金,资金由建设部门收取,交同级财政,由教育部门统一调配用于中小学建设。

大力支持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

建设、规划、人防部门对中小学新建、扩建校园校舍,继续按照文件精神,制定优惠政策,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新建扩建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民办中小学在用地、减免规费等方面,与国办学校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3、加快发展普及高中教育。

坚持内涵发展与处延发展相结合,实施规划、质量、效益相统一;

坚持高标准示范性学校建设与改造薄弱学校相结合,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相结合,用于高中建设,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

学习中学要发挥示范性高中的办学优势,继续探索“名校办民校”的模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质高中资源的低成本扩张。

同时,学习中学可采取与其它普通高中联合办学方式,组建高中教育集团,通过管理、教学、师资一体化的方式,实现资源重组,优化配置,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4、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

以示范性和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加强各类幼儿园内部设施和园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上层次、上质量。

有条件乡镇可适度发展学前4年教育。

20xx年建成县特教中心,保障残疾学龄人口的受教育权利。

(二)大力推进职业教育  

1、建立灵活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政府统筹、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体制,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整合现有职教资源,打破部门界限。

20xx年,职教中心在校生规模要达到4000人以上,并努力办出特色和水平。

同时,职教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与农村成人学校联合,办好职教分校,采取长短班结合的形式,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深化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鼓励职业学校引进民办运行机制,探索与企事业单位、其他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合作办学;

积极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合作,实行产学结合,订单培养。

大力推动职业学校产教结合,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逐步形成产教结合、产教并举、以教促产、以产养教的良性循环,通过产教结合,优化教学过程,兴办职教实体。

3、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

积极聘任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

有计划地安排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挂职锻炼和现场考察,提高教师自身的技能水平,培养一批“双师型”师资。

强化农村中学“3+1”教师、乡镇成人学校师资队伍及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

4、切实做好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职业教育的活力在于就业。

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要瞄准县内外劳动力市场,与我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劳动人事部门和学校要联合设立招生就业服务机构,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为学生就业提供服务和指导。

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5、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建立完善的农村成人教育网络,全面提高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职教中心要依托农村中小学、乡镇成人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形成“教促富、富促教”的良性循环,为促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教育保障。

四、主要措施  

(一)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对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工资发放、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管理职能,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投入,确保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

乡镇政府切实担负起中小学用地划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解决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督促学龄人口入学等方面的责任。

村委会要关心村小学发展,关心教师生活,配合乡镇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维护学校安全。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依法办学或参与公办学校建设,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按公益事业优先安排和办理。

鼓励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引入社会资金,搞活办学体制。

提倡优质国办学校按照法人、校舍、财务、师资、管理“五独立”的原则举办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分校。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编办、教育等部门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大优秀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一定编制,提供良好条件,多渠道、多形式引进优秀拔尖人才。

建立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为优秀教师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

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培训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

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推行职级制。

全面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

编办要同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核定公办中小学、乡镇成人学校教职工编制。

按照“按需设岗、竞争择优、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

全面考核师德素质、专业水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完善中小学教师分流政策和淘汰机制,落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被重新聘用。

积极推进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与职务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办法。

进一步健全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设立优秀教师专项奖励资金,对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重奖。

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德育网络,加快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坚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考评、表彰、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二)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发展  

1、切实增加财政投入。

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定,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财力增长率2个百分点以上。

确保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

财政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等可用财力,要安排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

2、拓宽筹措教育经费渠道。

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

非义务教育阶段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合理分担办学成本。

积极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支持教育发展。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建筑物,都属于校产范围,任何人都无权处置,也不许截留置换资金,处置后所得收益一律用于教育。

通过建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等措施,保证捐资渠道畅通,加快危房改造和初中学校布局调整步伐。

3、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

设立扶贫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健全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到20xx年,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

继续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及城镇居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教育捐赠,捐赠者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对纳税人的捐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5、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中小学校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开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截留和平调,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方面开支。

财政、发改部门不得从教育预算外收入中提取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

农村中小学杂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由学校收取,学校管理,学校使用。

规范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一费制”以外的费用。

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规范教育收费检查行为,今后,未经主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不准随意到学校进行以罚款为主要目的检查。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按照“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师德教育为基础、以制度规范为核心、以师德考核为手段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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