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建设最新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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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部管理方面: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图书馆会议制度
图书馆员工考勤制度
图书馆科研成果管理和奖励办法
图书馆员工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图书馆财会制度
图书馆员工福利开支规定
图书馆物资采购和领用制度
图书馆安全防火规定
图书馆钥匙管理办法
图书馆服务承诺制度
业务工作管理方面
图书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图书馆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责
图书馆采访工作原则、细则
图书馆分类、编目工作细则
图书馆各库室管理规则
读者服务工作管理方面:
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图书馆各类人员办证办法。
图书馆流通书库外借规则。
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罚条例、细则。
图书馆安全管理办法
图书馆员工应该执行的一些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树立“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牢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令,自觉执行学校和本馆的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图书情报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精益求精,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六、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听取读者意见,尽力解答读者咨询。
1、馆长办公会:
由馆长、副馆长和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参加,不定期召开,及时研究馆内的重大行政、业务问题和日常工作,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召开馆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馆务会:
由馆长主持,副馆长、党支部书记和部(室)主任参加每月召开1-2次,研究讨论馆内的日常行政、业务工作,并作出实施决定。
3、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
由馆长主持,考核小组或职称评审小组人员参加研究员工的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全馆大会:
由馆长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原则上学期初和学期末各召开一次,布置有关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但必须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学院的有关会议决定以及馆内一些决策时,可随时召开,政治学习按学院统一安排进行。
5、会议纪律:
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
与会者应该认真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意见如与会议决定不同,可以保留或向上级领导反映,但必须执行会议决定,防止个人主义倾向。
6、各类会议应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勤规定
1、执行学院[1991]7号文《关于韶关大学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和[1996]121号文《关于教职工考勤、住院和护理费用等问题的补充规定》。
2、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3、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包括半天假)。
4、请病假半天由部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必须经部主任同意后,报馆长批准。
5、事假半天由部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经部主任同意后,报馆长批准。
三天以上还需报学院人事处审批。
6、在院内看病必须向部主任请假,如每次不超过1小时,可不按病假计算,但累加超过3小时的,则按半天病假计算;
,并在考勤表上注明。
7、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8、参加中小学家长会,需持学校通知书,并向部主任请假,可作公假处理,但须报办公室备案。
9、参加图书馆培训班和经批准的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提高学习,持办班单位通知,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考试复习时间每科可给假一天,但正值寒、暑假或公休假日或考试结束不再补假。
10、全院集会和集体活动,必须按时参加,如不参加又未向馆长请假的,作旷工处理。
1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事离岗必须向部主任报告。
12、因请假需扣除奖酬金的,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13、为鼓励工作人员的工作极积性,本馆设全勤奖。
凡一学期内无请假(病事假可以用值班替换)记录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14、每月一日各部主任将考勤记录统计报办公室,由馆长审核后统一上报学院人事处。
15、本规定自2001年1月起执行。
为了方便员工使用馆藏书刊学习和科研,规范本馆员工借阅书刊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按本馆有关规定,根据员工职称等情况确定借阅书刊的册数。
1、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借书刊28册(其中流通书库15册;
样本书库3册;
过刊书库2册;
检索室2册;
导读室2册;
石景宜库2册)。
2、具有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借刊书20(其中流通书库12册;
检索室1册;
石景宜书库2册)。
3、一般干部、职工可借12册(其中流通书库8册;
样本书库1册;
过刊书库1册;
4、临时工可在流通书库借书4册。
二、按借书册数发给员工等量的借书记录卡。
员工可按上款规定凭卡到相关书库借阅书刊,每卡借一本书刊,书卡用完即不能再借。
借书记录卡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在本办法实施之前的借书记录,须于领卡后转换到借书卡上。
如原借书记录超过规定借书册数,则应将超出部分归还图书馆。
确因学习、科研需要仍须继续借阅的图书,在转换完借书记录卡后,可保留未能置换的借书记录,直到置换完在止。
在此之前,不能再借新书。
四、借书期限按各书库相关规定办理,如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借期的,须经馆领导批准方可延长借期(指检索室、样本书库、导读室、过刊书库)。
五、各书应按本规定严格管理,员工的借书记录应由图书出纳人员专门保管。
员工借还书刊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晚上和节假日一律不受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馆员工借阅览书刊管理细则
一、检索室的书刊原则上不外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按《图书馆员工借书管理办法》借阅,借期两周。
逾期按超期还书办理。
二、一些部门因工作需要的用书,须经馆长批准,由部门负责人以集体外借形式借出,由部门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本馆临时工在离职时,必须清还所借图书,办理好手续才能离校。
四、本细则与《图书馆员工借阅书刊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图书馆财会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馆财会工作管理规范化,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馆设出纳一名,负责核收馆内各项收费及负责购买图书设备的清款报帐工作。
二、本馆会计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施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三、图书馆财务实行馆长负责制,由馆长全面领导本馆财务工作。
四、馆内各项收入统一使用学校财务处发票。
各项收入须及时结算并按规定上缴学校财务处。
五、馆内所有支出需经馆领导同意,每张票据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馆长签批方可报销。
六、各项收费要及时收缴,及时记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在每月5日前向馆领导汇报上月收支情况。
科研管理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馆员工积极参加专业理论和业务实践工作的研究,促进图书馆的科研数量和质量的提高,推动我馆科研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
1、图书馆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馆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各部门每年必须撰写专业工作研究综述一篇,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年6月交稿。
3、全馆员工均应积极参与专业理论和工作实践研究,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每年必须参加一项课题研究或撰写科研论文一篇以上。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等级和标准
1、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发给奖励金80元(增刊50元);
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发给奖励金50元(增刊30元);
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发给奖励金30元(增刊20元),
2、获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项目,发给奖金200元。
3、获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发给奖金150元;
获二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获三等奖的发给奖金50元。
4、凡参编撰写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按出版社级别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5、课题类项目,经鉴定已完成省级的以上成果发给奖金200元,校(市)级成果发给奖金100元。
(二)附则
1、各类优秀成果的奖金等级由图书馆组成专家小组统一认定。
2本奖励办法所指的“论文”,是指公开发表于正式期刊或内部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各类会议交流材料和“会议纪要”、“会议综述”等报导性文字。
按照惯例,各类报纸所载文章亦不在本奖励之列。
3、由我馆员工与馆外人员合作完成共同署名的论文或成果,按本馆员工署名的先后及完成工作比例对其实施相应的奖励。
4、同时获取多项奖励的成果,本馆只对其中最高级别一项给予奖励,不重复授奖。
5、所有获得本办法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向图书馆提交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以备存档。
6、本办法从2001年1月起执行,原则上每学期评定一次。
7、本办法解释权在图书馆。
图书馆物资购买和领用制度
1、各部室购买和领用物品原则上要先作预算,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的预算报图书馆办公室,数量必须控制在批准数以内。
2、全馆性物品由馆办公室、技术部统一购买,预算外之急需物品,应先由部室提出申请,经馆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3、所有物品购买后,必须先到馆办公室进行验收、登记,方可报帐和领用。
4、各部室由部主任或指定专人领用物品,领用物品必须办理领用手续,经手人要签字。
5、各部室领用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非易耗品要登记领用人,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6、物品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馆办公室登记注销。
由个人保管的物品如有遗失,原则上由个人负责赔偿。
7、要厉行节约,爱护公物,物品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先进行维修,确系无法修理时,方可更换或重新购买。
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价值在200元以上,且使用一年以上未改变其使用性能的仪器、设备、用品,或虽单价未达到200元,但属大批同类低耗物品,均视为固定资产。
2、本馆新增添的仪器、设备及用品,不论其来源如何,均需入库登记,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经馆办公室进行票物核对、验收、登记后,方可到财务报帐。
3、全馆各种仪器、设备和用品,由馆技术部统一配备。
各部室领用时由部主任办理领用手续,并作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各岗位使用人领用时在部主任处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4、全馆设固定资产总登记薄,由馆办公室统一登记和保管,各部室设固定资产分登记薄,由部主任负责登记和保管。
5、各种仪器、设备和用品由各岗位的领用人负责保管。
领用人如岗位有变动,应在部主任参与下,认真做好资产交接手续,并在分登记薄上注明;
部主任调岗或更换时,应在馆领导参与下,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并分别在总登记薄和分登记薄上注明。
6、各岗位所用仪器、设备和用品如有损坏或严重老化,确系无法使用和维修,应先交给部主任,再由部主任交回馆办公室,并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