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方案及行为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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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五、本医院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六、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
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
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七、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八、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特别要注意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十、实行奖优罚劣。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十一、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规范的精神执行。
培训签到表
培训内容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主讲
宋丹丹
时间
2015年4月17日
地点
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
郑清洁
王雪
徐朝晖
刘阿丽
王美香
余爱琳
余茜
申洁
王巧玲
黄金晶
王洁
罗海玲
任亚芹
杨芝菊
张翠萍
汪家爽
张幸
叶红梅
王敏
陈丹
魏琼
吴华玉
张翠娥
张琪
程楚楚
曹青
赵兰兰
吕梦
王雪梅
马立帆
王琪
沈姣燕
张玲云
孔念秋
谢丹丹
金梦玲
杨红
蒋然
閤光翠
淳世林
余凡凡
杨艳
蔡宇欣
戚洪伟
龚德清
姜蕾蕾
梁广发
郑万霞
黄科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PPT)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使员工自觉地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的建设,以进一步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的高度职业责任感。
2.使员工养成适应职业要求的行为习惯,激励员工主动提高自身全面素质,并在此基础上自觉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3.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体员工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2)职业道德是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二)、职业道德行为养成
1.职业道德行为养成及其作用
(1)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内涵,职业道德行为是指从业者在一定的职业道德知识、情感、意志、信念支配下所采取的自觉活动。
对这种活动按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行有意识的练习和培养,称之为职业道德行为养成。
(2)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发展。
实现人生价值。
道德就是一个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个人和自然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道德是人灵魂的力量、精神的支柱、事业成功的基础,它的力量是巨大的,是做人的根本,我们坚信人生在世就要做两件事:
一、是学做人,二、是学做事。
这就是道德的内在力。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道德要比法律产生早得多,而且最终将要替代法律,成为唯一的行为规范。
2、法律由国家制定,由国家强制执行;
道德不是由国家强制执行。
3、法律只干涉人们的违法行为,而道德对人们行为所干涉的范围更广更深。
(三)、职业道德内涵: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综合,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手段。
(四)、职业道德的内容:
1、文明礼貌、2、爱岗敬业、3、诚实守信、4、办事公道、5、遵纪守法、6、团结互助
职业道德的涵义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社会普遍的认可。
职业道德是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
职业道德没有确定形式,通常体现为观念、习惯、信念等。
职业道德依靠文化、内心信念和习惯,通过员工的自律实现。
职业道德大多没有实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对员工义务的要求。
职业道德标准多元化,代表了不同企业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观。
职业道德承载着企业文化和凝聚力,影响深远。
(五)、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
(六)职业道德与企业的发展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
2016年5月20日
魏春丽
潘熙洋
刘梅
宋倩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2015年10月16日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