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二中五校教学联合体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Word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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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六朝文学与之完全相反,过分地讲究形式,形式甚至淹没了内容,可以说是文胜质的时期;
再后来的唐宋文学综合了二者的成就,既重视内容,也不忽略形式,追求内容与形式并重,可以说是文质彬彬时期。
如果说先秦至汉魏时代是有关文学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正命题,六朝时代就是它的反命题,唐宋就是合命题,否定之否定。
④以诗的特点而论,唐诗富有情趣,视野开阔宏大,充满外向精神,是以诗为诗的时代;
随后的宋诗别开蹊径,以理趣取胜,眼界狭小,是内向型的,是以文为诗的时代;
再后来的明诗追慕盛唐,批驳宋诗,但缺少宋诗开创新路的精神,走上了复古模拟之路,其内在的精神指向实际是企图揉合唐、宋诗的特点。
如果说唐诗是诗歌写作原则的正命题,宋诗就是一个反命题,是对唐诗的否定,明诗就是一个合命题,是否定之否定。
(节选自刘登阁著《中国文学史话》)
1、以下不属于本文语段内容的一项是( )(3分)
A.诗歌的起源
B.诗歌的音乐性
C.诗歌的内容与形式
D.诗歌的特点
2、下列表述中,对本文内容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诗经是可唱的,楚辞是不可唱的,汉乐府和五言诗与音乐有联系,也可以当作专门用来演唱的作品。
B.汉魏时代的文学,重视内容,而认为形式是不需要考虑的,是个质胜文的时代。
C.六朝文学,重视形式,甚至认为形式可以超过内容,讲究形式过了头,是个文胜质的时期。
D.唐诗富有情趣,以诗为诗;
宋诗富有理趣,别开蹊径,以文为诗,所以唐诗内向,宋诗外向。
3、联系文章内容,解释第二段划线句子的意思。
(3分)
(二)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4—7题。
(11分))
火烧云
粱爽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
她名字叫夏梦,读中学时在我隔壁班级。
如果我说我喜欢夏梦,于小毛一定会把牙笑掉。
因为我和她完全就是两类人。
整个中学时代,她一直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而我一直是我们年级的倒数第一名。
第一次看到夏梦,我便喜欢上了她。
那天,我正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被罚站,她进来送作业,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梳着蓬松的短发,英气逼人。
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连忙低下头,直到用余光看不到她了,才敢再抬起头。
人生第一次,我感觉自己的样子很糗。
从此,我便像间谍一样挖空心思打探她的一切。
他们说,她很高傲,是班长,还是语文课代表。
他们还说,她父母都是教师,对她管教很严,她每天放学就回家,从来不在外面玩儿。
知道这一切,我有点儿同情她,总想有一天能带着她到处逛逛。
一想到这儿,我就豪情万丈。
可想归想,我知道这个心愿很难实现。
自从喜欢上了夏梦,不管于小毛怎么挪揄,我都不愿意再逃学。
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等夏梦的出现。
如果我看到了她,我会像过节一样开心。
如果她恰好也看到了我,我就比过年还快乐:
特别是窗外有丁香花开的时候,晚上的梦里都是丁香花醉人的香味儿。
上课的时候,无论是哪个老师讲课,于我来说都是在听“天书”。
我只干一件事一一练字。
“字帖是夏梦的作文,是学校举行作文展览的时候,我在操场后面的橱窗里偷偷撕下来的。
有一天,我觉得自己的字简直跟夏梦的字没什么区别,就用彩色的信纸抄了一首汪国真的诗,通过邮局寄给了她。
后来,我又听说她喜欢歌手郑智化。
只要遇到她,我就用口哨吹一句郑智化的歌。
我注意到,每次她的嘴角都会微微上扬。
可始终,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美好的中学时代很快就结束了。
她考入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而我去了一家技校学电器修理。
重点高中在小城的最东边,技校在小城的最西边。
每天晚上,我会沿着201国道,先是骑上一段长长的上坡再是一段长长的下坡,准时到达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待夏梦下晚自习,然后骑着车子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大概20米的距离。
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三年。
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更希望她永远都是平安的、宁静的、快乐的。
高考前的一个晚上,不知为什么,每天跟夏梦一路回家的女孩儿没有出现。
我明显感觉到,有几次她放慢了速度。
她只要放慢速度,我便放慢速度。
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我在她身后,否则她不会有那么多夸张的笑声。
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可是我的理智提醒我不能,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不允许自己打扰她。
终于等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我在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到了夏梦。
她穿着一件碎花蓝连衣裙,蓬松的短发已变成高高的马尾,如同清水荚蓉一般清纯美丽。
“你喜欢我?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愣,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没等我回答,她便挽起我的手。
我们手牵着手走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马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后来,送夏梦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铁路桥,我们坐在桥旁边的水泥台阶上,看天边的火烧云,又红又美。
“我知道那首诗是你寄给我的,没想到你的字和我的那么像。
”我的脸一下予变成了火烧云。
“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我们两个是不会有未来的,我父母一定不会接受你。
”我想说点安慰她的话,喉咙里却像哽住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握了握她的手。
她一下子趴在我的肩头嘤嘤地哭了起来,但哭声很快就被火车的汽笛声给淹没了。
夏梦考上了南方一所很有名的大学,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铁路桥旁边的水泥台上发呆,听着火车的汽笛声,想着夏梦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多年以后,我意外地收到一本不知从哪儿寄来的诗刊,里面有一首署名夏梦的诗。
那首诗,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还抄下来想读给于小毛听。
于小毛被我吓跑了,其实我也不懂诗。
只记得她在诗里说,她喜欢火烧云……
4.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3分)
A.小说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我的情感历程,真实细腻,可亲可感。
说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感动。
B.本文没有尖锐的对立冲突,只是和风细雨,慢慢叙述一件生活中很平常的的事件,于琐碎中窥视人生。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我”与夏梦的相会相爱相别,这一切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D.小说极富现实主义特色,真实地反映了青年人的理想追求,否定了他们的不成熟的感情
E.小说善于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说明“我”的纯真善良。
5.小说以“火烧云”为题,请说说这个题目的含义和作用。
(4分)
6.小说中的夏梦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
请简要分析(4分)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12分)
马云的“江湖”
1964年,马云出生在杭州一个普通家庭。
儿时的他是个顽童,那个时候他痴迷于武侠,尤其是金庸的小说。
他梦想里的偶像是《笑傲江湖》中的风清扬,他觉得“无招胜有招”是一件最拉风的事情。
他的转变是在进入杭州师范学院英语专业之后,从那个时候开始,马云拼命地学起英文来。
他想知道,在大洋彼岸究竟有些什么自己不了解的新奇的东西。
然后他在学校当了7年的教师。
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曾经是顽童的他开始“改邪归正”,会从事一份稳妥而平淡的工作直到老去。
可是,马云心里依旧不能遗忘自己的那个关于“江湖”的梦想。
看到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投入经商和创业的浪潮里去,他的心里逐渐萌生出一个想法,自己要不要去走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生活之路。
那条路正是他所喜爱的路,尽管险象环生,却无比有趣。
为此,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海博翻译社,并且在西湖发起了第一个英语角。
起初因为名气的原因,翻译社的生意并不是太好。
为了能坚持下去,把自己这条江湖路走好,马云不得不到义乌去背一些小商品回来卖,依靠这个利润来维持翻译社的运营。
那段日子是最艰辛的,稍微犹豫,就可能放弃,可他从未想过回到原来的路上去,哪怕一秒。
1995年,翻译社终于渐渐做出名气,有人慕名来雇用马云去做一件事——单枪匹马到美国去收账。
马云在美国有一个最大的收获,那就是在西雅图他第一次登录了国际互联网。
好奇的马云在搜索引擎里输入了“Chinese”的关键词,但是搜索结果却是一片空白。
那个时候电脑正在中国慢慢普及,这个没有任何资料一片空白的“Chinese”的网络市场会有多大?
马云几乎掩饰不住自己这种发现后的快乐。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江湖,他开始飞快地在脑子里构建自己在这个江湖上的行走蓝图,他似乎都能看到自己最终博得侠士名声时的样子。
他找到了自己新的江湖,他想自己可以在这里做到无招胜有招。
回到中国后,他开办了自己的网站——中国黄页。
他选择的服务对象是企业,他觉得,互联网的便捷性会让它成为企业最好的展示平台。
他在自己玫瑰园小区的家里摆了服务器,他不懂与网络技术相关的东西,因此招聘了十几个工作人员。
当时公司每个月的利润是700元,费用是200元,马云又一次沦落到了要砸锅卖铁的地步。
1997年,是中国互联网大热的一年。
马云则受到邀请,到北方去做了外经贸部官方站点、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等一系列国家级站点。
当时不少人要他也去做门户网站。
马云说:
“门户现在是有样可模仿,有迹可循,所以大家比拼相当激烈,而我做B2B(英文缩写,指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无迹可循,是无招胜有招啊!
”阿里巴巴时代的马云,是激情而霸气的。
阿里巴巴这个名字出自于他,意思是,就算面对四十大盗,最后胜利得到宝藏的还是我。
到现在为止,马云都觉得激情是最重要的东西。
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会被琐碎的事情磨灭了创业的激情,干脆把自己儿时的梦想照进了现实。
在他的公司里,有丐帮,有少林,有武当,有黑木崖,这些一个个有着江湖气息的名称让他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了一段江湖经历。
在保证了自己激情的同时,马云给所有员工的环境也都是一个江湖的环境。
阿里巴巴当时给其团队带来的就是愉悦的心情和奋斗的动力。
不过,互联网很快迎来了一个低潮期,所有媒体都在报道——互联网是个大泡沫。
“江湖”上一时间开始风雨飘摇,员工们或多或少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失去了信心。
这时只见马云端上一杯啤酒,坐在会议室里对大家说:
“最好喝的啤酒,就是要带着泡沫去喝!
”好喝的啤酒果然被能坚持的马云尝到,他的阿里巴巴逐渐得到了全球商业机构的认可,一大批名牌企业在他那里做广告,做主页。
在国内,许多原材料企业甚至把阿里巴巴当成了自己的又一个供货窗口。
2003年,将B2B已经做到炉火纯青的马云投资开设了C2C(英文缩写,指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的业务,他把这个新的网站叫做淘宝。
如果说过去的阿里巴巴针对的是商业企业,而这次淘宝的客户群则涵盖了几乎所有的网络使用者。
从B2B到C2C,马云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这无招却创造了他在江湖上的神话。
公司里有人说:
“我们做大了,干脆淘宝开始收费吧,凭着交易的费用,我们就能成富翁。
”
马云的回答是:
“要当伟大的淘金者,就不要光看到山边零碎的金子,等你捡满了口袋,那么就等于你放弃了山顶的金矿。
马云现在想做的就是去圆自己儿时的梦想。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