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402497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法请假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

  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例如:

某企业规定病假工资按员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王某的标准工资刚好和最低工资一样,则该企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间的工资。

  否则就是克扣工资,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新劳动法请病假这条是如何规定的关于新劳动法请病假这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四、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五、婚假和丧假《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

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但目前全国层面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各地规定情况不一: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六、女职工产假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七、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

月基本工资/20.92天;

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

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新劳动法__法定假期、事假、病假、产假等规定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事假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年休假、婚假、生育假、病假、事假、丧假及相关待遇的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规定:

一、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二、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四、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五、婚假和丧假《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六、女职工产假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七、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月基本工资/22天,按事假天数扣发。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以上休假应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新劳动法__法定假期、事假、病假、产假等规定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事假规定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二、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三、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