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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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对象人数如何限制
:
(1)公司各总监
(2)各部门主管
(3)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原则上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外聘人员,具体人员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商定,报总经理确认。
第六条核定企业估值、股权总量:
企业估值是指着眼于企业本身,对企业的资产及获利能力进行系统评估,以确定企业股权总量。
拟核定公司总估值:
万元;
估值和公司实际资产如何衔接
拟定股本总量:
万股,每股元;
拟授予股权激励的股权总量:
万股初期属否不设定实股份额,后期满足股份期权的要求后,再在期权的基础上设定实股份额
;
一般情况下,企业必须对授予的股权总量进行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首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应严格控制在股本总额的1%。
拟个人股权分量:
上限万股;
就是每一个股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数量。
原则上,任何一个激励对象获授的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高管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水平的30%以内。
第七条股权激励常用模式
不同类型员工股权激励方法的参考
激励对象
常用的股权激励方法
核心层
实股、期权、股份分红
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
干股、股份分红、股份期权
业务骨干
期权、业绩股份
VS
股权激励模式对比
股权模式
含义
特征
实股
赚了、亏了都是我们的
实际出资购股,拥有股东的各项权利
干股
赚了有你的,亏了是我的
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只是假设拥有这些股份,并按相应比例领取分红。
目前建议高层、职能岗位以业绩干股为主要模式,是否合适
期权或
股份期权
赚了是我们的,亏了是我的
首先将非上市公司所有权转化为若干虚拟股份,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企业经营者或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以某个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股权(虚拟股份)的权利目前建议项目部、业务人员以股份期权为主要,是否合适
业绩股份
赚了是你的,亏了是我们的
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第八条以业绩干股、业绩股份期权是否设定行权规则:
如何定?
定几次行权?
行权要求?
分红为例
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称股份为业绩干股、业绩股份期权分红(即虚拟股),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
虚拟股为公司无偿授予,股权享有人无需出钱购买。
第九条股份分红计算方式:
公司拟向核心人才授予一定量的干股股份分红和股权期权。
依据公司的利润,约定分配比例:
公司备用金20-30%;
业绩干股、业绩虚拟股分红20-50%;
银股分红20-50%;
份额是否合理
业绩目标为资产净增值率%。
【此处我们以虚拟分红50%,业绩目标为资产净增值率3%为例】
第十条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
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
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0万,期末净资产为110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净资产增值率=(1100-1000)/1000×
100%=1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十一条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奖励基金总额=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
103%
(1)假设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3%,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3%或3%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3%以上的增值部分,按50%提取。
奖励基金总额=1100-1000×
103%=70万
第十二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
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
提取比例/期末每股净资产
假定期初的1000万净资产全部转化为股份,即每股的净资产为1元,若期末的净资产增值为1100万后,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股的净资产就是1.1元。
按照净资产增值部分的50%提取奖励基金总额,则期末的奖励股份总额为:
奖励股份总额=70×
50%/1.1=31.81(万股)
第十三条个人奖励比例确定
(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总监以上)、中层(部门主副管)、骨干层(优秀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三类。
(2)高层占奖励股份总额的30%,中层占40%;
骨干层占30%。
第十四条每个岗位群的个人奖励比例按人数均分,即:
假如骨干层的奖励股份占奖励股份总额的30%,持股的专业技术骨干有6人,则,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为:
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奖励股份总额×
30%/6
第十五条个人奖励股份额度计算公式
根据上述股权奖励办法和奖励比例,则骨干个人的股份额度为:
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额度=5%×
31.81=1.59(万股)
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换算成奖励金额为:
骨干个人实得奖励金额=1.59(万股)×
1.1=1.749(万元)
第十六条本方案的奖励股份为一次性当期奖励,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1年,岗位群人数每年核定一次,个人奖励额根据所在岗位群奖励比例和人数增减。
第四章股份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期权股份满足条件时,可允许员工实际出资购买相应期权标准的股份,成为公司真正的股东。
第十八条购股时员工需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出资购买公司约定的期权股份份额,成为公司股东。
第十九条股权享有人离司时取消虚拟股权,分红则区别对待:
1、离退休:
股权享有人退休或因病无法形式工作权利(乃至死亡)时,公司可即时收回虚拟股权,股权享有人仍可享受当年全年的分红。
2、辞职:
自动辞职的收回虚拟股,按当年工作月数享受50%原有的分红权。
3、辞退:
被解雇或辞退的收回虚拟股,分红权立即取消。
第二十条股东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其股权规定如下:
1、离退休、个人辞职:
股东自动离职、退休或因病无法形式工作权利(乃至死亡)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可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或者继续保持股东的身份,仍可享受相应的股份分红。
2、辞退:
被解雇或辞退的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原则上需无条件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同时按当年实际工作月数享受50%原有的股份分红权。
第二十一条如股东违反公司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的,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将无条件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份分红、期权股份只是公司奖励的方式,除转为个人资产的,所有人与配偶离异时,不作为公有资产;
与转为个人资产的股东,与其配偶离异时,将无条件置换该股东配偶部分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权分红每年一次,在第二年元月底前发放。
第二十四条股权享有人因升职或成绩优异获得高一级岗位群的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二十五条股权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误降职、免职的,降低或收回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二十六条公司确定的虚拟股激励人员需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在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股权生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因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时期、条件成熟后经公司总经理、股东会批准,可将部分或全部虚拟股转化为银股(即实股,享有除分红权以外的其他股权),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从2018年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