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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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二)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
00~12:
00 下午13:
30 。
(三)成品检两班制:
早班上午7:
30~12:
00(0.5小时算加班)
下午:
13:
30~18:
30(1小时算加班);
晚班:
18:
30~02:
30(次日凌晨)
(四)自制件检两班制:
00~17:
30(0.5小时算加班);
30(次日凌晨)
(五)保安三班制:
早班07:
30~16:
30中班16:
30~00:
30晚班00:
30~07:
30
保安二班制:
一班08:
00~20:
00二班20:
00~08:
00
(六)清洁工因工作性质特殊,上下班时间比正常班提前30分钟;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上下班时间依实际情况而定(星期六、日白天加班的按正常上下班时间作业);
第三章打卡管理
第七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系统记录员工出勤,计时人员出勤以打卡为准,正常上下班每天须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计件人员则以车间登记为准。
第八条享受加班补助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上下班必须打卡。
第九条打卡有效时间:
上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打上班卡有效,下班后延期40分钟内打下班卡有效,加晚班打上班卡时间18:
20以后为有效,下班打卡视实际情况而定,但须按照《加班申请单》所填写的加班起止时间打上下班卡。
第十条打卡时须按秩序排队,不得争先恐后、喧哗、拥挤。
如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打卡人员指纹导致打卡无效时,该打卡人员应在当值保安处进行登记,不得占用卡机,影响其他人员打卡。
第十一条因工作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公布考勤后二个工作日内填写《签卡申请单》(见附件)送直接上级审核,跨上一级(批准人因故不在公司时,可由其指定的代理人审批)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进行签卡,超时未报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忘打卡、漏打卡办理补签卡,每签一次扣款10元。
当月累计签卡5次,给予追加处罚100元。
第十二条如因卡机故障导致无法打卡时,统一在值班保卫处进行登记,保卫人员于上班后将登记名单送考勤员处,由考勤人员在考勤系统内批量签卡。
第十三条正常上下班无故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若加班未打卡者,不予计算加班补助。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含加班时间)公司或分厂举行的集会、活动、外出参观、聚餐以及重要会议和紧急加班延时而不能正常打上下班卡,需由活动组织部门依签到表统一办理,报人事行政部签注事由,按正常上下班打卡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部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免打卡;
因岗位工作特殊,经常无法按正常出勤时间打卡人员,可提出申请,经本部门部长批准后,送人事行政部批准,可免打卡,岗位人员变动后应重新申报。
第十六条当值保安须严格督导员工打卡,对于迟到、早退或打卡异常人员应进行登记,并于次日早上10点前将《迟到、早退、打卡异常人员登记表》(见附件)送到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作为考勤异常处理的依据。
第四章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七条迟到、早退:
上班铃响后,才上班的均为迟到(特殊情况迟到上班提供正当理由或书面证明);
下班铃未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等待下班即为早退(各部门安排提前下班除外,但需统一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以保安值班登记和打卡记录结合确定。
第十八条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人员分类
时间控制
一类
计件员工
二类
一般计时人员
三类
主管及以上干部
1—15分钟(含15分钟)
5
20
50
15—30分钟(含30分钟)
10
40
100
30分钟以上
60
150
(一)凡被人事行政部抽查时查到迟到、早退的一般计时人员、主管及以上干部,另加罚20元。
凡被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中心抽查时查到迟到、早退的一般计时人员、主管及以上干部,另加罚50元/次。
(二)每月对计时人员抽查发现某部门累计迟到达三人次时,对该部门直接主管处罚50元、上上级主管处罚100元;
对于月度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人员,要停岗办学习班。
第十九条旷工: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第二十条旷工者计时人员按平常工时的三倍扣减工时工资,计件人员按当月日平均工资的三倍扣减旷工工资;
当月旷工累计达二次者,给予追加处罚200元;
当月旷工累计达三次或年度旷工累计达四次者作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一条按规定时间打了上班卡而实际迟到岗的(如打卡后去吃早餐等),经查实给予罚款10元/次.对于迟到了就不打卡,事后以忘打卡、手指打不上卡为由找上级签卡的一经查处,每次罚款100元,上级(或是人事部)包庇下属的同样处以100元罚款。
第五章考勤数据处理
第二十二条考勤员每周一须采集上周的打卡数据,并输入前一周的加班数据、及请假旷工人员名单,对于打卡有异常的人员列出名单,以OA形式发给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厂长)须指派专人进行核对,如有异常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联络考勤员查实并更正,逾期则不予更改。
第二十三条考勤审批:
(一)审批流程图:
(二)审批程序:
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专员在次月5日前根据指纹打卡机考勤记录,按部门整理汇总,发OA给考勤所在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并打印(如有异议应及时与考勤专员沟通),报部门经理审核,再报所在部门部长审核签字;
在次月10日前交人事行政部考勤专员复审,经薪资管理专员审核部门人员是否在部门定编范围以内,人员名单是否属实;
在次月12日前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在次月14日前交财务审核会计作造发工资依据。
第六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班:
公司规定正常工作日8小时外,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而上班的为加班。
所有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相应单位副部长以上领导核准方可有效(设备维修科、模具维修组、工模分厂、仓管加班审批由直接上级批准即可)。
第二十五条部门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员工须予配合,因故无法加班则须经直接上级同意。
第二十六条享受加班补助的人员加班,需由部门直接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逐级送签,经部门经理(厂长)级或跨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批准人因故不在公司时,由其指定的职务代理人审批),于当日下班前送到保卫处以备保安检查监督,保卫人员于次日上午9:
00前送交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存档,以作加班的依据,无《加班申请单》则不予计算加班补助。
因特殊情况须连班加班直落的人员可免写《加班申请单》,按实际下班时间计算加班工时。
第二十七条加班调休:
星期六下午加班可在当月申请调休,超月则不予以调休。
申请调休时申请人员应事先填写《调休申请单(见附件)》送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审核,经理级或以上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调休。
《调休申请单》由申请人休假前送交当值保卫处,保卫人员于次日9:
00前送到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
享受加班补助人员调休后,公司不再支付其加班补助。
主持工作的部门经理级以上加班无补助人员,平时有公休加班的,年度内调休7天不扣减出勤工资。
第二十八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0.5小时者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者,以0.5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不足1.5小时的,以1小时计算,其余以此类推。
第二十九条人事行政部考勤员计算加班时间时应依据《加班申请单》申请的加班时间核对实际的打卡时间,当打卡时间与申请的加班时间不一致时,二者相比取其少。
第三十条加班补助规定:
(一)以下人员不享受加班补助:
①主持工作的厂长(部门)助理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开发部人员;
②计件工资的所有人员及与车间挂钩的检验员;
③与销售业绩挂钩的销售人员(不含销售内勤);
④合同约定无加班补助的人员;
⑤公司所有保安人员及清洁环卫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⑥新入职的员工,试用(实习)期一个月内不享受加班补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满一个月后按规定计发;
⑦正常上班时间外参加公司各种培训活动的人员,不计发加班补助,授课人员可按规定计发授课费。
(二)加班补助结算标准:
①工资月标准在1000元(含)以内的,按2.5元/小时计算加班补助;
月工资1001~1500元的按3元/小时计算加班补助;
月工资1501~2000元的按4元/小时计算加班补助;
月工资2000元(不含)以上的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补助;
②合同中约定加班补助标准的人员,按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③法定假日加班或值班按平时加班补助的两倍计算,其他时间统一按平时加班补助标准执行。
(三)加班补助限额规定:
详见下表:
序号
部门
科室/类别
部门人平限额标准
个人最高限额
备注
旺季
淡季
1
企业管理中心
20小时
40小时
2
人事行政部
10小时
30小时
锅炉工最高限80小时
3
财务部
财务科
4
成本科
基建组
不限额
计算方法按原规定
6
品质部
测试员
50小时
60小时
7
体系办
8
其他
不包括一线检验员
9
供应保障部
资材部
销售内勤
11
物控计划
12
仓储科
80小时
13
技术部
样板房
14
15
工艺部
工艺科
16
设备管理、维修科
70小时
17
罩极工厂
采用挂钩工资人员
220元/人
150元/人
18
非挂钩主管助理及以上干部
19
生产计划科
模具维修组
21
其他人员
22
模具分厂
非计件人员
23
风机分厂
24
步进分厂
25
轴分厂
说明:
①罩极月产量在150万台(含150万台)以上时为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