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
《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组织领导佛山市城市升级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二)市升级办
协助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具体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并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
1、统筹全市城市升级工作,组织研究、咨询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问题,为城市升级整体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定期组织召开城市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协调城市升级工作推进的有关问题。
筹备市领导小组会议。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对涉及城市升级的重大事宜,及时请示市领导小组。
3、审核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
4、跟进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应专责小组和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进落实。
5、根据《关于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考核工作的意见》,制定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并参与市督查考核组的督查考核工作。
6、制定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宣传工作。
解读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引导和组织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宣传报道,就城市升级与社会、媒体开展交流、互动活动等。
7、定期编制工作简报。
8、开展市升级办其他的日常工作。
(三)市专责小组
协助市领导小组及升级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专责小组所对应项目的推进。
1、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对应的城市升级工作,组织研究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问题。
为城市升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具体负责研究、协调城市升级专责小组所对应项目推进的有关问题,协助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开展城市升级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升级办报告(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对涉及城市升级的重大事宜,及时报送市升级办或请示市领导小组。
3、对专责小组对应的市级统筹项目,具体协调项目责任组长、责任小组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的规划、用地、资金、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督促责任组长单位按时形成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
4、初审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专责小组所对应)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升级办审核。
5、跟进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专责小组所对应)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向市升级办定期(每季度)报送对应的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
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市升级办和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进落实。
6、按照市领导小组、市督查考核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参与工作简报编制、城市升级宣传,以及市督查考核组的督查考核工作。
7、开展专责小组其他的日常工作。
(四)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升级领导小组
统筹和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升级工作,协助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专责小组做好城市升级项目实施。
1、统筹辖区内的城市升级工作,组织研究、协调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问题,推进辖区内的城市升级项目实施。
2、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专责小组报告(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对涉及城市升级的重大事宜,及时报告(报送)市升级办和专责小组。
3、对辖区内的城市升级项目(市级统筹的除外),具体协调项目责任组长、责任小组单位,进一步细化项目的规划、用地、资金、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形成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
4、初审辖区内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对应专责小组审核。
5、跟进辖区内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向市升级办和专责小组定期报送辖区内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
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市升级办、专责小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进落实。
6、按照市领导小组、市督查考核组及其办公室、市专责小组的安排,参与工作简报编制、城市升级宣传工作,配合市督查考核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7、开展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升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他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负责项目内容
1、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佛山市城市升级的全面工作。
市升级办负责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103个项目建设的整体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
2、市组团中心提升工程专责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组团中心提升工程类32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专责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类16个项目的实施工作,绿化和景观工程专责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类48个项目的实施工作,环境整治工程专责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城乡环境整治类7个项目的实施工作。
3、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和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并与项目责任组长单位,共同负责市级统筹项目中与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有关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协调
1、各项目责任组长单位,会项目责任小组单位,制定城市升级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应该包括项目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用地、资金安排、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以及配套的实施保障措施。
3、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负责的项目,由责任组长单位制定实施方案,送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初审后,再送对应专责小组审核提出意见,并由专责小组送市升级办审核。
4、市级统筹的项目,由责任组长单位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后,送对应专责小组初审提出意见,并由专责小组送市升级办审核。
5、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负责的项目,由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负责具体协调,需市层面协调的,报对应专责小组协调;
有必要报市升级办的,则由专责小组报市升级办组织协调。
属于重大事宜的,由市升级办请示市领导小组。
6、市级统筹的项目,由专责小组负责具体协调,有必要报市升级办的,则由专责小组报市升级办组织协调。
属于重大事宜的,由市升级办呈报市领导小组。
五、工作例会
(一)市升级办、市专责小组和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二)市升级办、市专责小组和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共同参加的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由市升级办召集。
必要时将不定期召开。
(三)市升级办、市专责小组和各区、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内部的工作例会原则上可按需要召开,由各机构自行组织召开。
(四)会议组织单位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六、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报送
(一)各区、佛山新城负责的城市升级项目,各责任组长单位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将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季度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各区或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由各区或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汇总后报送对应市专责小组。
市级统筹的项目,直接由责任组长单位按上述要求报送对应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将项目实施情况汇总报送市升级办,由市升级办统一报告市领导小组。
(二)项目实施情况的具体报送内容由市升级办统一制定。
(三)市专责小组、各区和佛山新城管委会升级办、项目责任组长单位应积极向市升级办报送相关材料或提供有关信息,参与市升级办工作简报的编制工作。
同时,各工作机构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编制工作简报,并及时抄送市升级办。
七、督查考核
(一)根据《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考核工作的意见》和《佛山市城市三年升级行动计划考核办法》施行。
(二)市升级办每三个月通报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半年组织巡查评比,具体内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八、本工作方案由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升级办负责解释。
附:
市各专责小组对应负责项目内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