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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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三抓三促三落实”为抓手,统筹推进,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为高质量完成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高标准实现我区乡村环境由“净起来”向“美起来”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农村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以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抓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环境优雅、美丽宜居的现代乡村,为建设美丽X,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

先规划后建设,在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统领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作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

在村庄分类布局的指引下,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立地条件,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乡村特点, 积极实行一村一策、一域一法,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愁情结。

  

——坚持村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

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构建政府、市场、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参与、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建章立制。

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建管用并重,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做到用的好、管的好、群众满意。

  (三)行动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净起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向“美起来”迈进,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到2025年,全区改造农村厕所30000户以上,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95%以上的自然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分区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稳定在40%以上;改造农村公路,实现村村通道路全覆盖,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创建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20个,打造5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带;村庄绿化率稳定在30%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坚持示范带动与面上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重点实施“村庄规划、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八大提升行动。

 

(一)全面提升村庄规划水平

1.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

推行“多规合一”,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科学确定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

2.突出分类规划彰显特色。

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各涉农镇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 

1.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

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为先”的改厕原则。

在城市近郊、重要水源保护区、乡村旅游目的地及镇办周边污水管网可以覆盖的地方,主推水冲厕所,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

在村民居住较为分散或干旱缺水的地区、不便于污水管网覆盖的村庄等,试点推广无害化卫生旱厕改造模式。

2.又好又快推进农村厕所改造。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新改户用卫生厕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既要美观更要方便。

坚持整村推进原则,新改户用卫生厕所要进户入院,新建农村住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3.加快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积极推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消纳、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各涉农镇办、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广电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统筹选用区镇集中处理、片区处理、镇村处理等模式。

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完善区、镇、村三级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结合实际建设完善镇级垃圾处理场、站及转运设施,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合理建设和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站)并基本达到自然村全覆盖。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动有条件的镇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生活垃圾出村,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

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

积极探索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建设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路径。

  

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各涉农镇办、区财政局、X城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

(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1.分区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将村庄按照地理位置、居住人口、自然环境等因素进行分区分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重要河湖沿岸、发展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的村庄、集镇所在地、搬迁社区等优先治理,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

城镇周边的村庄争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处理。

有条件的村庄采用氧化塘、自然湿地、小型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处理。

人口较少且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与农村改厕同步实施,就地还田利用。

2.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在黑臭水体排查认定基础上,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加快黑臭水体治理。

重点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沿岸周边的村庄和发展乡村旅游、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城乡接合部、镇所在地、中心村等。

到2025年,经过治理的河塘沟渠无污水直排,底部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围绕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统综合整治试点。

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农村幸福河湖和清洁小流域治理试点。

牵头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各涉农镇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科技局

(五)实施村庄清洁提升行动 

  1.拓展深化“八清一改”行动。

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抓好“八清一改”及“三堆六乱”治理,结合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基本消除残垣断壁。

由“村庄”向“庭院”转变,对已基本实现干净整洁的村庄,以庭院整治为重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由“村村干净”向“家家干净”转变,重点引导脱贫户开展居家卫生整治。

由“一时”向“长期”转变,既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打好“节日战、假日战”,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也要由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发挥公益岗、志愿者作用,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避免反复反弹。

 

2.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结合疫情防控,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加强日常保洁和环境保护,普及健康卫生知识,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清理畜禽粪污,整治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不随处倒垃圾、排污水,共同创造舒适整洁的卫生环境。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各涉农镇办、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1.推动农村道路提档升级。

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打造内畅外联的乡村交通网。

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将农村道路建设与区域特色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打造一批“产业路”“旅游路”,逐步实现农民居住较为集中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发挥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铺垫基础的作用。

2.加强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有条件的镇村推动线路整齐有序治理或“三线”落地。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建设。

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加快清洁能源向农村延伸。

3.加强村庄传统文化保护利用。

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有序推进村庄及院落风貌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

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和传统民居名录,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开展传统建筑保护和传统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试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和管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林业局、各涉农镇办

(七)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示范全面推进”工程

1.持续开展示范村建设。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继续以“重点示范、全面推进”为重点,接续推进整治提升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在巩固提升已创建示范村的基础上,每年继续优选20个左右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作为示范村进行创建,并与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一体部署、同步推进,实现示范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道路硬化畅通,村容村貌全面提升,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亮化。

推进村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区位特点、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重点治理“脏、乱、差”,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的基本要求,通过由点到面、先易后难,实现“净美X”全覆盖,辐射带动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围绕推进乡村产业美,推广“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村一园”,做大一产、做强二产、促进三产融合,实现美丽乡村和产业兴旺同步推进。

2.积极创建“美丽乡村”试点示范。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和示范活动的有关部署,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协调资金,整合项目,积极打造美丽乡村。

以“五美”,即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标准创建美丽庭院;以“五净”,即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标准打造干净人家。

持续打造5个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做到连点成线,扩线到面,点上精彩,线成规模,面上铺开。

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示范主体,鼓励创建一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星级“农家乐”。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广电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局、区妇联、各涉农镇办

(八)全面提升长效机制管理水平  

1.强化乡村环境治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陋习。

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将村庄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综合考虑建设维护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快建立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财政补助和农户适当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积极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加快村庄清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运行等相关标准制定和运行维护制度的建立健全。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及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各涉农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亲自研究部署,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督促抓好落实。

要强化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镇办党委和政府、村级组织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加强人员配置,同向精准发力,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持续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在土地指标安排上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村庄“四荒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

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手续,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

(三)加强督导考核。

继续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项机制”作用,结合环保督察、乡村振兴督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定期调度、季度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建立联动督查检查机制,推动问题整改。

健全激励问责机制,对整治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搞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

 

  (四)加强宣传报道。

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题专栏,集中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通过宣传画、宣传标语、倡议书、大喇叭、宣传车、公众号、微电影、随手拍、微视频、微信群、讲身边事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通过举办各级各类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交流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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