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力资源内部控制制度(尚待完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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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人工成本年度预算;
3、负责与总经理会签权限范围内的人工成本支出;
4、负责考核所属员工,对所属员工晋升等提出建议;
5、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员工招聘、晋升及其他变动情况。
(二)下属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与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长编制用工计划、人工成本年度预算;
2、负责在权限范围内人工成本支出的审批;
3、负责考核所属员工,对所属员工晋升等提出建议;
4、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员工招聘、晋升及其他变动情况。
(三)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人力资源部人事集体决策会议,形成相应人事提议。
2、负责拟订、修订、推行公司确定的各项人力资源政策、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规范。
具体包括:
(1)公司人事管理总则及细则。
(2)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员工晋升、岗位轮换及评价方案。
(3)公司分配激励机制和福利保障方案。
(4)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者评价方案。
(5)公司中长期梯队和专业队伍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6)公司培训体系及年度培训计划。
3、负责建立公司人力资源库,统一组织引进人员的招收、调剂和处理日常工作。
4、负责执行公司部门文化建设政策并开展相应工作。
5、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公司员工档案和户籍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外事管理工作。
8、负责提出人力资源部岗位定编和人员配置和调整草案。
9、负责部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
(四)出纳,负责根据批准的工资单支付款项。
(五)会计,负责稽核员工工资发放是否正确。
负责根据批准的工资单、银行转账单、现金支出申请单等填制记账凭证。
第六条新入职员工工资核批程序:
员工招聘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履行以下核批程序。
1、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级以下工作人员录用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部门总监审批。
总经理直辖部门由总经理审批。
2、公司各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初审、部门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3、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协调沟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员工晋升核批程序:
1、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级以下工作人员晋升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部门总监审批。
2、公司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晋升由人力资源部初审、部门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3、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晋升由人力资源部统计考核指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会同意。
第八条员工离职工作规定
1、对员工辞职、辞退、除名的处理,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必须秉持“讲求事实、反馈及时、处理公正”的原则。
2、因部门负责人本人失误或错误行为造成员工在辞职、辞退、除名过程中出现不必要争议或造成事态失控等的,部门负责人管须承担一定责任。
3、员工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签具意见,呈总经理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出具意见后,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人力资源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批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按离职通知单上要求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核计当月工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
5、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离职情况表。
(二)注销在职人员状况表及人事台帐内的记录。
(三)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将离职人员档案转入离职人员档案库。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不得辞职:
(1)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涉及部门机密等的特殊岗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3)正在接受公司审计部检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签订用工合同时有其他约定,在约定范围内的。
第九条辞职的审批程序:
1、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
3、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与离职人员约谈,并记录主要谈话内容。
4、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在劝说和挽留无效后,由离职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
5、经人力资源部及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离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手续。
6、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7、部门负责人辞职的,需向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提出申请。
8、部门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离职的,除上述程序外,需依据劳动合同单独办理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节人力资源控制流程
第十条公司推行人力资源预算控制,各部门制订《定岗定编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并报备董事会,且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编制,各部门定期召开人力资源评价会,对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评价,作为人事部门研拟人力资源规划、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设计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增补申请程序如下:
(一)用人部门如须增补人力资源的,填妥《用工申请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签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一般职工的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总监签批后执行,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的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部门总监、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二)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其需求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出具意见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相应管理部门,由相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于上报当日出具意见(特殊情况可延至第二日)。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有权向部门分配或落实部门招收储备性人力资源,部门必须予以正常办理。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流程:
1、提出员工需求计划。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岗位设置现状,结合工作开展之需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注明所需人员的职位、数量、专业胜任能力、时间要求以及其他的备注事项。
2、制定人工成本预算。
财务部协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状况及员工需求计划制定年度人工成本预算,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3、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需求计划组织各部门招聘,招聘标准必须遵循公司的有关政策(公司另行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择优录用。
经初试、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各用人部门征求意见。
4、审批。
用人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授权,依次报有权人员审批。
审批后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培训。
所有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上岗前培训,了解并掌握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规范等内容。
培训记录作为调职、晋升、加薪的重要依据,培训纪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岗位工作。
培训合格的员工进入岗位工作,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人尽其才”原则用人,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发展空间,鼓励员工创造性的工作。
7、考核。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
公司根据岗位特征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方法(具体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协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考核内容涵盖员工的个人素质、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考核结果报有权人员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整薪酬、晋升等的依据。
8、晋升。
根据公司的岗位设置情况,对考核优秀的员工晋升(具体晋升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协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9、离职。
对考核不称职的员工、或合同期满、或自愿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四节职工薪酬核算流程
第十五条员工的收入结构原则上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的确定视从业员工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工作性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一个系统的标准。
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性质分别制定相应的指标。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月度考核及考勤记录,于每月日前填写好工资造册单,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报送财务部于每月日发放(发放上月的工资和上月的奖金),逢节假日提前发放。
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决定退后发放或欠发。
第十七条退休人员因工作需要而继续留用的,按聘用协议单独支付收入。
第十八条员工缺勤(包含病、事假)或旷工,所在部门按比例扣除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因旷工而被部门除名、辞退或开除的,按具体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员工请病假的,按请病假天数在当月工作日中的比例扣发基本工资,但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再扣除。
对于长病假的员工,其工资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长病假员工特指因生病不能正常上班达6个月以上的员工。
第二十条原则上员工在同一月份缺勤10天,季度缺勤12天以上,年度累计缺勤35天以上者,不再享受该月、该季度或该年度的奖金。
原则上员工在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旷工5天以上,则不享受该季度和该年度的任何奖金,各部门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可作出更严格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薪酬核算控制流程:
1、编制人员工资表。
人力资源部根据在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编制工资表,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复核后确认工资表。
2、审批。
工资表经人力资源部确定后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3、发放工资。
出纳根据批准的工资表发放工资,并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工资单。
4、分配人工成本。
会计根据员工的服务对象分配人工成本,编制人工成本分配表。
根据工资单、银行转账单、人工成本分配单等填制记账凭证。
5、记账。
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确认记账凭证,生成账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