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客观听觉测试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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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二、招标文件中(十一)关于项目进行分包”及“三、投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编制第1点”等相关分包的内容。

(七)有效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备注:

如果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

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35%(含3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投标风险提示:

(1)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35%(含35%)以上,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3)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对投标报价提出特别的价格要求,将作另外的规定。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

本项目依据财政局对计划表批复编号“财采字20171035”出具的《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的审核意见,同意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该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具体可采购的进口产品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十)政策扶持功能。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序号

扶持名称

详细要求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价格优惠

采购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从6%-10%选定,采购人可默认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1675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为:

1724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在最高限价之内,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方式:

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

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采购人依法设置的其他供应商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采购人关于设置其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8、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9、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采购的相关规定

10、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2、评标委员会未认为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13、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16、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标的公开事项,包括:

听力计和声阻抗仪、客观听觉测试平台、X光牙片机及影像板扫描仪系统、牙科综合治疗机、医用口腔纯水净化系统。

发布中标公告时。

主要标的为货物类将公布主要标的的品牌、型号规格、价格等公开事项。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主要标的为服务类将公布服务时限、价格等公开事项,由于开标一览表已经包括了服务时限、价格的公开事项,投标人无需再填写《主要标的公开事项》。

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主要标的公开事项》(见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响应。

类别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主要标的

II

听力计和声阻抗仪

286000

2

客观听觉测试平台

550000

3

X光牙片机及影像板扫描仪系统

1

200000

4

牙科综合治疗机

6

84000

504000

5

医用口腔纯水净化系统

135000

合计:

1675000元

★听力计和声阻抗仪、客观听觉测试平台和X光牙片机及影像板扫描仪系统为进口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若投标供应商使用非进口产品进行投标,则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清单具体要求

1、标的名称:

技术名称

技术要求

关键指标说明

主要标识指标

1.1

听力计:

1.1.1

测试信号:

纯音、啭音、脉冲音测试、窄带噪声、白噪声、言语噪声掩蔽信号

1.1.2

频率范围:

125Hz-8KHz,1/2-1/24倍频程

1.1.3

强度范围:

-10-120dBHL

1.1.4

气导参数:

-10-120dBHL,125-8000Hz(可选高频),可自由设定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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