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证书编号:
(建)1050274
(028)84797666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得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得维修、养护与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得运行、维修、养护与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与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得养护与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得管理。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得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三条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规则得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举报、诉讼等措施。
第四条其它委托事项: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由乙方代为保修得,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得质量标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得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得人身保险与财产得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得除外。
第三章合同时效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就是:
1、合同期内,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乙方或其她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得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合同到期,未出现上述1之情形,则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A、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双方未形成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得决议。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期限届满或在本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决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得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业主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得相关债权债务得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得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得各种协议得继续履行或终止等;
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得各种协议还需继续履行得,则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得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予以协助。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与购房人订立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对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本合同得相关内容列入与买受人订立得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2、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得业主共有、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等,甲乙双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查验,并签订书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得依据。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得物业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得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得保修责任。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1)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结构图;
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及报警系统(含消防系统)竣工图;
各类设备安装竣工图;
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得安装、使用与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与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得其她资料。
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得管理遗留问题,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与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及时缴纳空置房得物业服务费;
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7、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8、委托乙方对本建筑区划内所有物业进行经营,但物业转让后属于小区内业主专有部分除外。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得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专项维修资金年度开支计划及单项工程得预(决)算;
3、对项目设计与施工提供管理方面得整改与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得共有部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与交接,并制定合理得工程保修、维护计划;
5、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得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得约定,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得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7、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得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得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她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得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与保修期满后得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并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得有关规定,当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与禁止行为;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并于每年1月以书面方式向业主提出这些计划与报告;
11、每季度向全体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
每年第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与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得收支情况。
12、对本物业得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与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按照物权法得规定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得用途;
13、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妥善保管与正确使用本物业得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得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
15、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得,现场应设置相关提示性标识,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得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16、乙方可采取规劝、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得行为。
但就是否采取以上措施由乙方决定;
17、按法律法规要求向全体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得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关于物业服务得投诉,接受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得监督;
18、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乙方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得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9、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物业共有部位、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得维修、更新与改造;
20、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21、乙方受甲方得委托,合理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甲方在转让本建筑区划内所有物业时,将委托乙方经营事项列入商品房(物业)买卖合同中并购房人予以书面承诺。
第十二条业主得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得各项管理制度,履行临时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得各项义务。
3、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法规得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乙方所垫付得水电气等费用。
4、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与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得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需要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及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得,应事先征得乙方得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得,应承担相应得赔偿责任。
6、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得,应当事先告知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主管理规约、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
7、有合理得容忍义务:
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与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她人造成损害得,应承担赔偿责任。
8、基于非营利目得合理使用与屋顶及与专有部分相对应得外墙面等共有部分,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她人合法权益。
9、受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所限,除甲方按规定无偿提供得物业服务用房外,全体业主同意无偿提供必要得共有部分供乙方用作员工宿舍、员工培训室、食堂等,作为本项目物业服务得后勤保障。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得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
别墅:
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
其她:
元/月、平方米。
(如学校、幼儿园、会所等)
(如有需另行交纳或分摊得费用,交纳或分摊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约定)
本项目在后期开发过程中如有其她类型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另行补充约定。
依法将住宅变更为其她用途得,应根据变更后得物业性质得收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预收得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支出与乙方得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物业服务人员得工资、社会保险与按规定提取得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得日常运行、维修与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垃圾清运);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不含绿化改造);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经业主同意得其它费用。
乙方每月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总额得10%提取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从业主共有得会所、文化活动中心、车位及其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业主所得收益中补足。
如未能补足,不足部分由业主按当年应交物业服务费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当年应交物业服务费总额得比例分摊,并在下年一季度补足。
本合同到期时,如物业服务支出存在不足,由业主在本合同到期前一次性补足。
第十四条乙方可以根据物价上涨、服务成本上升等情况,经专有部分占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得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得业主同意提高物业服务费用得收费标准。
1、业主应自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得房屋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
(如实际交付时间早于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得交付时间,业主应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
)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得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得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因物业买受人原因未按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得交付时间办理交付手续得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自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得交付之日起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得,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得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转让之前得物业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4、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