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物价局上年工作总结汇编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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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

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

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

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通过集中对XX-X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

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

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

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

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

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

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XX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

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

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X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

完成了X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

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

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

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

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

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

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

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

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

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

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

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

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物价局2018年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物价。

(一)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6月份,我市的坚强量贩、联盛购物店两家平价商店专营区正式营业,平价商店专营区经营的蔬菜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均价的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通过平价商店专营区建设实现了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低价让利,服务民生,平抑价格异动。

真正发挥了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切实减轻了群众的“菜篮子”负担。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

坚持“一日一监测、一周一分析”的价格监测制度,重点加强了对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跟踪监测。

针对5月初我省出现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我局立即启动了价格监测预警预案,密切关注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药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派出市场巡查组不间断地在药店、农贸市场、各大超市进行市场巡查。

据监测,在启动预警预案时期,与禽流感密切有关的板蓝根药品,我市的市场零售价格未超过省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为提升监测工作管理水平和数据报送的准确性、时效性。

我局充实价格监测中心力量,加强月(季、年)度价格形势分析,并派专人动态发布价格监测数据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通胀预期。

XX年1-5月份我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CPI)为2.25%(每月涨幅分别为2.52%、2.25%、2.26%、2.08%、2.13%),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目标3.5%以内。

二、履行职责,服务发展。

(一)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大收费年审力度。

XX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我局在市财政局的配合下,对全市44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收费年度审验,年审率达到100%,并及时取消国家规定停收的收费项目,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

对个别单位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乱收费情况,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开展了流通领域重点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及规范相关行业收费。

随着经济增速的回落,经济增长效率问题日益凸显,而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也势在必行。

我局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是否与农业同价,农贸市场用电、用气是否与工业同价,农产品(尤其是脐橙产业)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是否与工业用电同价;

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是否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初装费、材料费等费用。

规范、清理了农贸市场摊位费收费标准、超市收取供货商进场费等费用。

使流通领域的效率得到提升和成本降低,切实降低了流通费用提高了流通效率工作。

(三)价格认证、鉴定基础工作与务实创新工作有机结合,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始终做到合法、科学、公正、效率,不受外界的干预及各方压力的干扰,严守职业规范,充分保障了涉案物品依法办案的公平,体现了独立鉴证的服务特色。

二是加强对道路车物损失鉴定工作的服务,扩大车物损失鉴定工作在全市的影响。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机动车交通事故矛盾日益突出,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时与有关部门配合,重新开展了车物损失鉴定工作领域,成立了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领导小组,并重新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在开展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时,价格鉴定人员始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做到随叫随到,不怕苦,不怕累,发扬苏区精神,公正热情服务。

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充分体现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特色。

(四)招商助推苏区振兴。

《若干意见》出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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