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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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成都市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办公室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体检、建档等相关工作;
3、负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中职类)报名、考试、阅卷及录取工作;
4、负责全区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转考、免考及毕业证办理等工作;
5、负责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
7、负责教师资格证笔试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确保全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
1、完成好各类考试工作
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完成好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扎实履行好宣传、组织和服务职责,确保政策宣传无遗漏,考试组织无失误,试卷保密无泄密,招考录取无投诉,圆满完成各类考试任务。
2、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3、做好培训教育
一是加强对考点考务工作的培训。
二是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4、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
扎实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巡查系统”高清升级和标准化考点扩建工作。
5、进一步优化服务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及时宣传有关政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的考生及家长,做好对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工作;
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各类考试的保考工作,以细致周到的服务展现良好窗口形象。
第二部分成都市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8.9278万元。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01.9278万元;
事业收入137万元,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927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招考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92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89.7359万元增加12.1919万元,增长3.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增加11.9544万元,基本公用支出增加0.23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330.3937万元,占8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754万元,占7.6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383万元,占1.8%;
住房保障(类)支出33.6204万元,占8.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5(类)09(款)99(项)预算数为4.68万元,2017年预算数4.68万元,无变动。
主要用于维修(护)费。
2、205(类)99(款)99(项)预算数为325.71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含绩效工资)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3、208(类)05(款)05(项)预算数为21.911万元,2017年预算数无此项科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及相应的社保缴费变动。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类)05(款)06(项)预算数为8.7644万元,2017年预算数无此项科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及相应的社保缴费变动。
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210(类)11(款)02(项)预算数为4.3583万元,2017年预算数无此项科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及相应的社保缴费变动。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类)11(款)99(项)预算数为2.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88万元无变动。
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
7、221(类)02(款)01(项)预算数为33.620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招考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9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3589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8.996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2万元,主要包括:
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成都市双流区招办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支出包括:
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教育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538.92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31.7359万元增加7.1919万元,增长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增加、基本公等。
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538.92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9278万元,占74.5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137万元,占25.42%。
八、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总计538.92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74.2478万元,占69.4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4.68万元,占30.5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
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教育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成都市双流区永安幼儿园取得的不符合免保教费政策学生的保教费收入,双流中学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得的高中住校生住宿费收入,成都电子信息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得的中职学生住宿费收入等。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项):
指教育局行政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项):
指教育局机关行政单位开展教育行政管理事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教育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教育附加安排用于除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外的学前教育、其他教育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
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上缴上级支出:
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
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教育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