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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南昌市综治办

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8日

抄送:

省发改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

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国家发改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发改办高技〔2015〕205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省发改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江西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应用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平安南昌、法治南昌、和谐南昌建设为总目标,以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为重点,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推动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规建设、按需联网、整合资源、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的原则,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和产品,统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按照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联网,整合各类视频资源;

加强部门间工作协作和业务协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应用牵引、分步实施,推动和保障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应用;

权责一致,分级分类投入,社会参与,加强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保障。

(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实现视频监控服务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应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要求,避免出现因建设主体不一造成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等问题。

由市、县(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投资建设、租用的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

县(区)已投资建设、租用的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以南昌市天网视频平台为依托,分级整合本地区各部门视频资源,并联网接入社会建设的视频资源,对整合的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和安全管控。

建立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存储、查看、调取和发布的管理机制,对涉及敏感案事件的视频图像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严格落实内部管理机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实行跨部门、跨地区的视频资源共享应用,同时,在不影响视频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制和技术防护手段,健全系统安全防护体系。

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纳入全市的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南昌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16年市政府第157号政府令)开展实施。

(二)统一标准,确保联网

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视频联网。

以保证网络、视频数据、平台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扩充性和网络、视频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分类建设,有序推进

按照重要程度,将视频监控点位划分为一、二、三类视频监控点,实行分类有序开展建设。

其中,一类点主要是覆盖重点公共区域,以公安机关为主建设的监控摄像机;

二类点主要是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内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以政府部门或社会单位建设为主;

其他为三类点,以一般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社区或者住宅小区建设为主。

按照重点区域优先、重要应用优先的原则分步推进实施。

(四)多方投入,分级保障

按照“谁管辖谁建设、谁建设谁管理、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根据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天网工程建设和维护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

的通知》(赣综治办〔2014〕21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动员社会单位加大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市“天网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一是全市统筹建设的探头,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红谷滩区、湾里区购买服务费用实行分级分担,市本级财政与区财政按照5:

5比例分担,由市财政局统一支付;

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经开区各自负责安排和支付全部的购买服务费用。

二是各县区(开发区)自建的探头,各自负责安排和支付全部的购买服务费用。

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接入,包括网络传输和前端设备改造两项工作。

其中网络传输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解决,参照“天网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前端设备改造的一次性费用由社会单位承担。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南昌“天网工程”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有重点、分层次的开展全市视频监控深度应用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视频图像资源的联网应用,服务于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居民生活及生产领域,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

四、建设内容

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等国家标准统筹规划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前段摄像机建设,基础网络建设、平台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体系建设等。

(一)前端摄像机建设

根据分类建设原则,我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前端摄像机建设共分三类,具体分类如下:

1.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一类)。

中心广场、繁华街区、加油站、地下通道、停车场要在周边出入口、主要通道及重点场所、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重点及难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2.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一类)。

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城乡结合部,案件易发、多发的街道、区域(含水域)、重点单位等治安重点部位和公共安全敏感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3.道路交通视频监控(一类)。

在全市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大的城区及县(乡)道路、重点旅游公路、水域主航道的重要路段(覆盖水面)和桥梁(含桥上路面和桥下水面)、互通立交、隧道、涵洞和事故多发地等重要部位应安装不同类型的视频监控摄像机。

其中国家主干高速公路平均2公里、国省道路平均15公里建设一处视频监控。

县(乡)道路、重点旅游公路、水域主航道的重要路段(覆盖水面)和大型桥梁、互通立交、隧道、涵洞等重要点位(覆盖水面)应建设全覆盖的视频监控摄像机。

4.交通设施视频监控(一类)。

在火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渡口、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各类交通设施加油(气)站、充电站应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地铁、公交、客轮、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5.农村视频监控(一类)。

在乡(镇)行政机关和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乡村主要交通出入口、学校、幼儿园、卫生所、商业网点、乡镇企业所在地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6.边界视频监控(一类)。

在高速公路、国省主干和重要支干道路、水域航道的省际、市际、县际出入口以及城区(中心城镇)的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高清电子监控卡口。

7.机关单位视频监控(二类)。

具有独立场所办公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主要通道、办事窗口及其他要害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8.无线指挥视频监控(二类)。

采取单兵、车载、临时架设等方式,在所有公共勤务的车辆上,构建集视频指挥、治安巡控、信息采集、现场取证、实时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无线指挥视频监控网。

政法系统所有制式警用交通工具(含车、船、飞行器等)及路政、卫生、水务、燃气、电力、海事等部门的制式抢险救援交通工具(含车、船、飞行器等),应全部安装无线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图像信息实时上传。

9.金融机构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金融网点要在营业柜台、自助网点、运钞车交接款通道、金库、客户区域及其他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存储、交接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0.校园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学校出入口、主要通道、操场、食堂、财务室等部位以及校车上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1.医疗卫生视频监控(二类)。

市属、县属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通道及要害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2.民政社会福利机构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优抚医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要在出入口、食堂、安全通道、活动场所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3.危险物品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所有民爆危化物品单位要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运输工具(含车、船、飞行器等)要全部安装车载视频监控摄像机。

14.特种行业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所废旧物品回收、二手市场、拍卖行、典当行、金银珠宝店、物流业、寄递业、印刷厂及‘五小场所’等特种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5.林业视频监控(二类)。

在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及大型旅游景区的制高点、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6.水利、电力设施视频监控(二类)。

在影响城市安全的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发电厂、重要输变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7.环保视频监控(二类)。

在废气、污水排放、噪声污染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影响城市环境的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8.重点企业视频监控(二类)。

全市所有重点企业要在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场所、财务、仓库及生产等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19.居民小区视频监控(三类)。

全市所有居民小区要在出入口、主要道路、停车场、健身休闲区等重要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20.文体娱乐场所视频监控(三类)。

全市所有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网吧、旅馆及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要在出入口、收银台、安全通道及其他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21.服务业视频监控(三类)。

全市所有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收银台、主要通道及其他要害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按照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含铁路、航道)关键节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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