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知识岗前培训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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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5)组织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安全工程师定期组织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关环保、安全施工的自检、自查、自纠记录;
经常性地巡视施工工地,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地,并及时记录;
监理例会上要及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施工的环保、安全情况;
4、对监理员安全监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5、负责审核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
组织复查整改结果。
6、定期向总监办负责人提交安全监控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汇报和请示;
7、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8、其它总监交代的工作。
三、安全生产相关概念
1、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按照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操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机动船舶驾驶人员及轮机操作人员、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均属特种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建筑电焊工。
2、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
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米及2米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高处作业。
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脚手架的通道板、地面等。
如果处于四周封闭状态,那么,即使在高空,例如在高层建筑的居室内作业,也不能算为高处作业。
3、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没有进行处理不放过。
4、安全用电
①电流对人体的作用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形式:
电击、电灼伤和点磁场生理伤害。
②安全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V。
③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36伏。
对于潮湿而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环境,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12伏。
5、安全标志
安全色应用红、蓝、黄、绿四种,其含义和用途分别如下;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
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如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
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称为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6、“三违”与“三不伤害”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实行)建筑企业属三大高危行业之一,(矿山,化学品,建筑)是从开工到竣工,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是建筑企业的首要工作。
(一)主要特点
1、高处作业多
2、露天作业多
3、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
4、立体交叉作业多
5、临时员工多
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6、设备陈旧多
建筑企业很多设备没有统一的型号,缺少安全防护装置。
(二)事故类型
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维修、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有关施工操作规程等而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
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发生的次数比较频繁,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安全事故
质量事故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或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实体存在质量瑕疵,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技术安全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
技术是安全的保证,曾被确信无疑的技术可能会在突然之间出现问题,起初微不足道的瑕疵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才导致了严重的事故。
随着建筑技术不断向深地下、高空化方向发展,技术难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断改进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手段,采取新技术和新工艺以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要求。
(技术方案)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实体在施工或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或周边环境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如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的建筑物,一是给施工人员造成职业病危害,二是对使用者的身体带来伤害。
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等。
在一些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原因
1、人的因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是教育原因,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认识能力,缺乏安全生产的知识和经验,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技能等。
二是身体原因,包括生理状态或健康状态不佳,如听力、视力不良。
三是态度原因,缺乏工作的积极和认真的态度.如怠慢、反抗、不满等情绪,消极或亢奋的工作态度等。
2、物的的因素
在建筑生产中,物的因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的原因.也包括钢筋、脚手架的高空坠落等,以由一种不安全状态转换为另一种不安全状态,也可以由一个物质传递给另一个物质:
事故随着物的不安全程度的增大而增大。
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指环境的不良状态。
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同时对机械设备也产生不良的作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随着建筑技术的深地下、地下施工、水下施工明显增多,因此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包括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方面如冬天的寒冷,往往造成施工人员动作迟缓或僵硬;
夏天的炎热往往造成施工人员的体力透支,注意力不集中:
还有刮风、扬沙等天气,都会影响到人的行为和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4、管理因素
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不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章缺乏等。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