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煤矿辅助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精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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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科:
安监科:
机电科:
调度室:
通防科:
通风区:
抽放队:
掘二队:
副总工程师(地测):
副总工程师(通风):
副总工程师(机电):
副总工程师(安全):
副总工程师(采煤或掘进):
机电副总:
安全副总:
生产副总:
总工程师:
一、存在主要问题
二、落实意见
内容摘要
1、12071辅助巷位于12采区轨道下山和12采区回风下山之间,位于12采区皮带下山正上部,均与此三条巷道平行,与12采区轨道下山、12采区回风下山及12采区皮带下山之间距离分别为18m、18m、40m。
此三条巷道已掘成20多年,所以12071辅助巷瓦斯已充分释放。
在12071辅助巷掘进前做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小于8m3/t,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故该巷道为无突出危险区。
所以在该巷道掘进开口前,不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直接进行区域验证。
2、区域验证:
该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必须按照防突规定中的“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两种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
3、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采用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两种预测方法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超前排放措施;
3)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效检仍采用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掘进时必须保留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
4、该掘进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否则严禁掘进。
5、瓦检员、安监员要严格监督该地区防突措施执行情况。
6、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随身佩戴并能正确使用隔离式自救器。
7、安全监察部必须负责监督该工作面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该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8、瓦检员和安监员要严格监督该掘进工作面使用风钻湿式打眼。
班组长、瓦检员、安监员和所有作业人员要熟悉突出预兆,发现突出预兆,要迅速撤人、停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沿避灾路线撤离。
12071辅助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第一章工作面概况
一、巷道布置
12071辅助巷水平标高在-300--340m之间,采用U29型钢支架,掘进断面11.87m2,净断面10.15㎡,总工程量277.3m,坡度为-130。
12071辅助巷起始点位于12051工作面辅助巷下端皮带机尾处,结束点位于12071辅助巷下底板抽放巷开口处。
(巷道布置见下图)
二、工作面通风系统
1、12071辅助巷采用2台FBD№6/2×
15KW对旋通风机(一用一备)向工作面供风,局扇安装在12051下顺槽进风巷的全负压新风中,风筒规格为:
Φ600mm。
前期将12051上顺槽与12采区回风下山之间联络巷的密闭打开,工作面乏风由此进入12采区回风下山,构成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
后期待12071辅助巷回风联络巷掘成后,通风系统调整,将12051上顺槽与12采区回风下山之间的联络巷重新密闭,工作面乏风经12071辅助巷回风联络巷进入12采区回风下山,构成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
2、掘进12071辅助巷前,分别在12051下顺槽进风口与12051辅助皮带巷之间、在12051溜煤眼与12061运料巷之间,按规定各设置两组牢固可靠的防突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通过风门墙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防逆风装置。
掘进工作面爆破和无人作业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放炮后有关人员进入检查及掘进巷道内有人时,反向风门必须打开顶牢。
3、前期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由12采区轨道下山——12051下顺槽进风巷——经局扇吸入后由风筒送到掘进工作面;
回风风流从掘进工作面——12051上顺槽联络巷——12采区回风下山(见12071辅助巷前期通风系统图)。
后期通风系统:
回风风流从掘进工作面——12071辅助巷回风联络巷——12采区回风下山(见12071辅助巷后期通风系统图)。
三、工作面抽放系统
12071辅助巷掘进工作面抽放时,利用地面瓦斯抽放系统。
12071辅助巷抽放系统:
由地面瓦斯抽放泵站→12采区回风下山→12071辅助巷掘进工作面。
第二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2071辅助巷布置在二1煤层中,起始点位于12051工作面辅助巷下端皮带机尾处,结束点位于12071辅助巷下底板抽放巷口。
12071辅助巷位于12采区轨道下山和12采区回风下山之间,位于12采区皮带下山正上部,均与此三条巷道平行,与12采区轨道下山、12采区回风下山及12采区皮带下山之间距离分别为18m、18m、40m。
所以在该巷道掘进开口前,不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直接进行区域验证并进行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验证
对该煤巷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必须按照防突规定中的“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两种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具体操作方法和工作面预测方法相同)具体要求为:
1、该巷道在开口掘进时必须至少两次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2、经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进行掘进作业,每次最多允许掘进7m;
3、在构造破坏带、煤层较厚,倾角急剧变化区段必须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5、掘进工作面在首次进行区域验证时,必须保留不小于2m的预测超前距。
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掘进作业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两种方法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1)钻屑指标法
①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预测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②钻孔尽量布置在软煤分层中,2号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1号和3号钻孔开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外3m处(见下面预测钻孔布置图)。
③钻孔每打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h2。
2)复合指标法
①在掘进工作面布置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预测钻孔,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并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钻屑量S指标。
②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停钻进2min内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m。
3)采用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预测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按下表执行:
Smax
(kg/m)
△h2
(Pa)
qmax
(L/min)
突出危险性
≥6
≥200
≥5.0
突出危险工作面
<6
<200
<5.0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如果实测得到的指标S、△h2、q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4)在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掘进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掘进作业。
5)预测时,安监员、瓦斯检查员、跟班班长、电工和当班防突预测人员必须同时在施工现场,经防突人员预测后,确认掘进工作面无突出危险,共同在预测手册上签字。
由防突预测人员填写预测报告单和采掘通知单,经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安全副总,安监部、通防部领导审阅并签字后,发放至施工单位、安监部、调度室、通风区及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掘进通知单和防突牌板及准掘牌板规定距离施工,严禁超掘,现场必须悬挂准掘牌板,准掘牌板要上两把锁,安检员与防突预测人员每人一把。
非防突人员不得擅自挪动或私自涂改、抹掉防突牌板上的记录。
6)当预测(包括效检)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防突预测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该掘进工作面安监员、瓦检员和当班班长(或队长)停止掘进,安监员、瓦检员、电工和跟班班长在预测预报手册上签字,防突预测人员在该掘进工作面悬挂停掘牌板,并向矿调度室和主管领导汇报。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当掘进工作面经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该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超前排放措施。
①沿巷道掘进方向布置27个孔径为75mm的钻孔。
施工时,按由上而下的顺序均匀布孔(根据煤厚情况,小于1m时可适当减少钻孔数量)。
②若遇地质构造变化带,应及时探明情况,钻孔数量经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增减,并由通防部制定补充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③打排放钻孔时,可采用螺纹钻杆排粉方法,也可采用光杆风排粉方法,必须确保沿掘进方向的钻孔深度不小于12m。
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负责监督打钻,并在打钻原始记录上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5m,以排放孔的最浅孔为标准,超前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5m(排放钻孔布置图见下图)。
2)、边掘边抽
①、在巷道的上、下两帮各布置一个钻场,钻场采用2.4×
2.4m的矿用工字钢支护、深4m,布置一排9个钻孔,孔径为89mm,孔距0.5m,孔深为40m,封孔深度不得小于13m,控制到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
之后,每隔30m在巷道两帮、错距5m各布置一个抽放钻场(钻场及钻孔布置图见下图)
②、同时在该工作面正前布置三排15个孔径为89mm、孔深为20m的预抽钻孔,每排5个,排距为0.5m,孔距为0.5m(正前预抽钻孔布置示意图见下图),钻场规格及钻孔深度、角度、数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每个钻孔由安检员、瓦检员和防突员共同验收,未经许可,严禁撤钻。
每打完一个钻孔要即封即抽。
③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的所有钻孔孔深不得小于60m,措施孔超前距不得小于20m,控制到巷道两帮轮廓线外不少于15m。
若遇地质构造或在打钻中发生顶钻、卡钻现象,要及时汇报通防部,由通防部及时制定防突补充措施。
若经效果检验降为无突出危险区时,还必须进行区域验证。
3、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每打完设计的排放、抽放钻孔,经验收钻孔的数量、角度、深度符合防突措施设计要求后,必须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效检仍采用钻屑指标法和复合指标法,检验孔布置在措施孔之间,检验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
如果测得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无效。
经检验有效时,掘进进度必须留有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保留7m措施超前距)。
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突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4、安全防护措施
1)该掘进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否则严禁掘进;
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及“三专两闭锁”。
2)在掘进巷道内悬挂“防突管理牌板”,防突预测人员把每次预测(效检)结果填在牌板上,并通知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和跟班安全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