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与县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要点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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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与县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要点汇编

2018年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与2018年县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要点汇编

2018年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发挥省级示范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职能作用,将司法所建成风险防控,服务发展的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严格按照《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推动司法所统一标识建设,强化司法所形象辨识度和整体规范性,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服务。

2、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多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培训,积极有效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司法所副科建制,力争副科级所长配备比例得到一定提升。

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水平,着力增强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能力

3、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在巩固完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警民调解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启动人民调解“3+N+X”工程,即以人民调解人才培育工程为基础,延伸人民调解领域,围绕当前矛盾纠纷热点,在“X”领域,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方位开展,全面彰显人民调解制度在新常态下的机制活力,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无空白、全覆盖、宽领域的目标。

4、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队伍的调整、整顿力度,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选聘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综合素质的村(社区)干部充实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改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和整体素质;积极推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吸收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组建“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作用。

5、参与建立“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发通〔XX〕1号),加强指导,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共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6、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5亮、2研、3联、3导、3报”“52333”工作机制。

即:

开展“5亮”活动,做到向社会和群众统一亮牌、亮职能、亮人员、亮制度、亮监督举报方式。

要按照国家和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在所有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场所悬挂统一标牌,让群众了解知晓,有纠纷就地调解。

结合综治、维稳、信访“两站两中心”建设,在乡镇、村(社区)两站两中心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并且公示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电话、工作程序、对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举报方式。

“2研”就是在排查受理民事纠纷中,对影响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涉众型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出现恶性激化的纠纷要及时研判,并联动处置。

“3联”就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联动运作。

依托“两站两中心”全面整合调解力量,实行一站式接待、受理,确保落实效果。

“3导”就是强化县调解中心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档案制作管理指导,形成定时、定人、定案制度。

“3报”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人民调解工作,要网上报备,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报告,矛盾纠纷调解处置完毕和未调解成功情况说明报备。

7、完善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制度。

各乡镇在动态排查的基础上,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通过分析研判,做到预知预测预防,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随时调处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的,及时终结;调处不成的,及时上报乡镇综治中心。

对于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并全力做好稳控工作。

对涉及部门多、跨区域或者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根据综治中心统一调度,集体会商,协同办理。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社会化救助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8、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9、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途径,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实现监狱、安置帮教组织、社会组织的有效互动,增强帮扶教育工作的实效。

深化与民盟开展的“黄丝带”帮教行动,引导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10、大力推进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安置基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安置基地作用,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和帮教率。

11、积极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探视系统应用效率。

2018年县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要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达66.11亿元;全年吸引外资直接投资10100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800万美元,实现服务贸易额增长12%;实现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

完成全社会粮食收购量XX0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0000吨,食用油料收购5000吨;实现粮油加工业产值6亿元,保持粮食购销总量基本平衡;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工作重点

1、激活内贸活力。

一是加大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完善奖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成熟一户发展一户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力争XX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6家。

二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全年新增谋划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2个。

三是全力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全年改造(新建)城乡农贸市场1个,新增放心便利店3个,新增社区直销菜店3个。

四是推进商业节能工作,实现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

五是完成“十三五”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

2、稳定外贸发展。

一是培育新的出口企业和产品,有效落实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跟踪服务,促进中药材、保健食品、新能源等产品出口,加快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

二是努力扩大进口。

鼓励企业自营或在本地代理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

三是强化骨干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现有优势、龙头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工作力度,扩大外贸企业队伍和规模,全年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5家;五是加大外贸出口业务回转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外贸包保和定期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是积极为外贸企业争取外贸促进资金支持,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各项对外、境外贸易展会,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升企业层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3、扩大外资利用。

一是加强项目跟踪,按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分级建立项目档案,提高外资统计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二是加强协调服务,通过专题调研、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招商力度。

加强已签约项目服务工作,推进、协助项目尽快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加快在谈项目洽谈进度,力争早日签约;做好在建项目跟踪服务和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企业未到位资金尽快到位或增资扩股。

4、推进电子商务。

一是以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承载能力,健全电商服务网络为重点,引进农村淘宝、京东等电商巨头,全年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150家,村站总数达200家。

二是以解决电商进村最后一公里为重点,加快解决物流通达不畅问题;三是以扩大电商普及应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培训力度,培育新增电商500家以上。

四是以做亮特色为重点,围绕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和旅游产业,着力打造10个电商专业村。

五是以培育龙头为重点,以大别山农产品批发市场“互联网+”大厦为载体,鼓励电商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创业园,辐射带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六是以强化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特色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溯源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强化产品设计、包装、宣传、推介和品牌培育,着力提升特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力争实现网上销售2亿元。

七是完成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

5、强化成品油市场管理。

大力推进加油站(点)双层罐(防渗池)改造,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十三五”加油站布点规划。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主管行业、企业和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质量安全五个环节,坚持以制度管粮管事。

7、加强粮食收储监管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组织开展收购。

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入市收购。

主动跟进服务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适时有序售粮。

探索推进县级储备粮管理改革,逐步实现县级储备粮绩效管理,逐步构建静态与动态结合、原粮与成品粮相结合的县级粮油储备体系。

保障军粮供应。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

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储粮安全。

8、推进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

认真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验收后续工作。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仓储设施,加强烘干能力建设,有效利用社会仓容。

全面实施“智慧粮食”建设,加快对接省、市级和中储粮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省储库点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行业信息化网络体系。

9、着力培育粮食产业经济的新动能。

加大招商力度,强化跟踪服务,积极引进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努力扩大高山有机稻和富硒稻种植面积,争取达到2万亩,增加总产,精深加工,延伸链条,作响品牌,提高效益。

完成“主食厨房”企业和“放心粮油”网点建设任务,加大质量监督检测力度。

加强协调服务,引导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业务。

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积极打造全产业链。

积极创建粮油品牌,打造粮油精品和名牌产品。

积极参与办好合肥、上海农交会,提升高山有机米品牌效应。

10、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按照一县一公司目标,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对5家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整合,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财务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各项管理措施,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激活企业发展动力。

11、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

主动对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推进收储库点“退城进郊、退镇进村”,开展“星级粮库”创建。

12、加强商务和粮食执法工作。

重点加强粮食、成品油、酒类、典当行、商超等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双打”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商务和粮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3、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实行全员招商,制定《县商务粮食局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奖惩办法》,实行人人头上有任务,明确奖惩,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14、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持续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城区植树、扫雪、包保责任区卫生打扫、义务献血、文明交通劝导员等活动。

15、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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