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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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4.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5应急响应
5.1预警响应
5.2险(灾)情响应
5.3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平台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应急资金保障
6.4应急物资保障
6.5宣传培训
6.6应急演练
6.7信息发布
6.8监督检查
7预案管理
7.1预案审批
7.2预案修订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8.2责任追究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9.2预案解释
9.3预案的实施
1、总则
为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安全与稳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调整德兴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地方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
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快速应对。
建立健全按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市政府设立德兴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市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办)街道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矿产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局长
成员:
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局、电信德兴分公司、移动德兴分公司、联通德兴分公司、市旅发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昌铁路局上饶车务段德兴站、市供电公司、武警德兴市中队、市公安消防中队、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地质大队。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委、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的常设办事机构。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
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
协调成员单位,承担发布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相关信息等工作。
承办指挥部会议召集;
文件起草与办理;
防灾信息传达、收集、分析与报送;
应急值班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与协调;
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预案管理;
文书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矿产黄金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局长担任。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
市矿产黄金管理局:
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
负责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实时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勘察、监测和防治,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市建设局:
参与抢险,负责对城市、村镇内因受地质灾害威胁及损毁的房屋进行加固处理的监管。
市城市管理局:
参与应急抢险,负责因灾损毁的市政工程、供水、燃气等设施抢修、管理工作,保障灾区供水、供气和城市道路正常运行。
市城乡规划局:
参与应急抢险,负责指导及帮助制定灾区和农村房屋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市房管局:
参与应急抢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及损毁的房屋进行危险性鉴定,及时将鉴定结果报相关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
负责各自管养公路沿线法定管理范围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参与应急抢险,组织抢修被损毁的公路设施,尽快恢复交通运输。
保证抢险车辆优先通行,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
组织调配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市水利局: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水情、汛情监测信息,协助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指导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市民政局:
负责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灾情统计资料;
做好地质灾害灾民安置和生活救济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倒塌房屋恢复重建;
负责应急救灾款物的筹集、使用、管理和发放工作;
组织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等;
必要时提出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建议和请求国家给予资金、物资支持的申请;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与灾毁工程修复的项目立项和所需基建资金的筹集,重大救灾和应急防治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安排、筹集与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公安局:
组织调动公安民警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负责在情况危急时协助或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戒严、警卫等工作,打击破坏防灾救灾、盗窃防灾物资、破坏防灾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犯罪分子。
紧急期间,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负责所属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协调工业企业救援队伍参与地方抢险救灾。
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动用储备药品的建议;
保障应急无线电频率的使用,做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况实行局部无线电管制。
市卫计委:
负责医院等医疗场所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卫生安全;
负责预防和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市教育局:
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学校校舍的地质灾害进行灾前预防与监测,做好防治工作;
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
督促学校做好灾害发生时在校师生的疏散避险等工作,做好修复损毁校舍的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负责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气象局: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为地质灾害应急及时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信息,协助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与市矿产黄金管理局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并通过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手机短信或网站发布。
市防震减灾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分析预测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参与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调查、鉴定、监测、处置。
电信德兴分公司、移动德兴分公司、联通德兴分公司:
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抢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灾区通信畅通。
紧急情况下,负责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防灾指挥调度联络畅通。
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确保及时准确无偿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市旅发委:
负责协调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灾知识宣传教育。
协调旅游景区做好灾毁旅游服务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指导、监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参与地质灾害预防性安全检查;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南昌铁路局上饶车务段德兴站:
负责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铁路设施,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通道。
优先运送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设备。
市供电公司:
负责所属电厂、供电设施的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抢修灾区损毁的供电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紧急情况下,负责调度电力设备,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武警德兴市中队: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公安消防中队:
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地质大队:
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或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提供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技术支撑。
组织本系统队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研究工作;
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和处置;
按要求承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相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
建立以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骨干的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处置工作的业务支撑和技术指导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作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全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处置和应急平台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值守;
地质灾害监测与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险情灾情统计、评估、趋势会商及信息报送;
应急调查与处置、应急演练、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技术指导;
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与培训等工作。
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工程监管等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由具有水、工、环地质及气象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受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参与拟定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难点、热点或突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