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约哈里窗口理伦在跨文化传播中的运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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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的范畴依据传播主体的不同有国际传播、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等之分。
鉴十文化冲突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人本身,因此,本文的研究将跨文化传播的范围锁定在人际传播中,即本文所讨论的是如何化解人与人交往过程中因文化差异出现的传播障碍与冲突。
人际传播作为最原始、历史最悠久的传播类型,也是一种最基本的传播方式,具体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它是组织传播、大众传播赖以生存的基础,社会关系的确立、社会秩序的维护也都有赖于此。
人际传播也具有相当的多变性,它除了具有反馈性强的特点外,所使用的媒介也丰富多样,除r语言媒介之外,副语言媒介(如姿势、体态、眼神、动作等)也在人际沟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正常进行的一场人际传播对参与双方的认知程度、积极性都有一定的要求,但最重要的是双方要有“共同经验范围”,有效的人际传播则需要更大程度的“双方认同”,如何来做到呢?
这是本文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引人约哈里窗口理论的原因之一。
跨文化人际传播中文化冲突的缘起:
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
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渊源,形成了不同的哲学观念、宗教信仰、思维方式以及民族传统习惯。
人类关于文化差异的研究也早就开始。
人类学家乔治·
马尔库斯(GeorgeMarcus)曾说过:
“文化差异根植于情感之中,也根植于不同民族对个人和社会关系本质的思考之中“。
许多研究者对两种或多种文化进行比较对照,例如霍夫斯泰德对53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进行调查后,归纳出文化差异的四种模式:
权力差距;
回避不确定性;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
男性化—女性化,这几个方面足以作为跨文化传播研究者与学者进行比较的可靠依据。
霍尔在其着作《超越文化》中对高语境、低语境的划分也引出一些重要的研究。
这种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正如着名跨文化传播学者拉里·
萨默瓦所说:
虽然许多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仅仅发生在人际交往的层面,但是绝大多数冲突和误解都可以追溯到文化差异的根源中。
这种客观存在会导致文化误读的出现。
文化误读是基于已有的社会规范、观念体系、思维方式等对另一种文化产生的偏离事实的理解和评价。
文化经常与一定的政治因素相连,其自身也具备明显的意识形态背景。
因此,出于统治者当局的特殊政治利益的需求,会出现对他文化的一种常态的“文化误读现象”,这种误读很容易造成一种误导,导致对所阐释的文化产生偏见和歧视。
例如美国一些报刊对我国当前社会政策、社会现象的一些解释,对非洲人民生活习俗和生存状况的偏差报道等就属于意识形态导致的“常态误读”。
在跨文化人际传播中,交流双方的知识背景也尤为重要。
因为“对某种文化的知识性解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读者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比如,《中国古代科技史》的作者李约瑟曾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什么科学,但是他的中国学生鲁桂珍改变了他的这一偏见,在研究了大量中国古代科学资料的基础上,才有了这本着作的问世。
再比如美国着名心理学家理查德·
尼斯贝特,他在其中国学生的启发下开始阅读哲学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撰写的关于东西方思维差异的文献,写出了着作《思维的版图》,在此之前他的着作《人类推理》中所呈现的东西方思维基本无异的观点就稍显狭隘和偏颇了。
知识背景在人际传播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当然,这也是我们化解文化冲突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这种认知差异体现在交流实践中就形成了文化冲突。
英文中的“冲突”(con-flict)有“一起碰撞”的意思,即两种力量的不和谐与相互撞击。
在跨文化传播中,尤其在人际传播中,面对面的两个人在交流的过程中感到对方远离自己设想或预期的谈话目标、方向,或偏离自己认可的价值判断,两者的交流可能会随即终止,传播效果也就无从谈起了。
总而言之,文化差异的存在,导致了文化误读的出现;
文化误读体现在实践层面就是文化冲突的产生。
文化冲突如何化解呢?
拉里·
萨默瓦的话可能对我们会有很大启发:
“人们必须明白,通过传播的方式来解决冲突,要远胜过诉诸武力等其他手段”。
就帮助我们考虑如何从传播角度消解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带来的文化冲突。
关于文化冲突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提供了不同的解释。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的观点是:
文化差异始终是人类的基本差异,文化之间互动的后果就是冲突;
在未来世界中,国际冲突的根源将主要是文明,而不是意识形态和经济。
他认为“文明间的断裂带将成为未来的战线”。
北京大学的孙英春则将“冲突”细分为两种一是人际冲突,二是文化冲突。
比较起来,前者描述的是微观层面的文化的碰撞,后者则泛指“所有交往关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实际上,文化冲突并不只是存在于异质文化之间,诸如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伊斯兰文化等,它在同质文化下也会有明显的表现。
美国文化堪称最多元,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长期面对内部种族群体之间的冲突。
文化冲突的存在就要求交流双方在传播行为上都要有所调整和变化,以合作为目的,最终使双方受益。
约哈里窗口理论的内涵及其在跨文化传播中的运用
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文化冲突该如何解决呢?
或者说有什么样的策略可以化解冲突呢?
这里引人一种关于人际交流的理论,叫做约哈里窗口((JohariWin-down),又称乔哈里资讯窗。
提出者是美国心理学家约瑟夫·
勒夫特(JosephLuft)和哈里顿·
英格拉姆(HarryIngram)。
他们是在20世纪50年代从事一项组织动力学的研究中提出这一理论的。
先简单介绍一下该理论的内涵。
它依据人际传播双方对传播内容的熟悉程度,将信息划分为4个区:
开放区、盲区、隐蔽区和未知区。
如上图所示,开放区(TheOpenAre-na)是指传播双方都知道的内容,在人际传播中一般表现为交谈者彼此的国籍、性别、身高、年龄等有较明显特征的信息。
这也是双方开始交流的基点,对开放区信息的认同和了解使得双方的交流具备了可能性和延展性;
盲区(TheBlindSpot)特指“那些对方知道而自己不知道的信息”,这也是人际交往过程中最易忽略的一部分,交流一方总是以自己的立场去揣测对方话语的意图,尤其在涉及观念理解的内容上,比如偏见、种族歧视、暴力倾向人员等。
隐蔽区(TheHiddenFacade)则是指那些自己知道,而对方不知道的信息。
这部分信息的内容也有两种类别,有些信息具有公开性或常识性,但是对方不知道;
还有一些信息是不愿意告人的隐私或者涉及组织、国家等的机密信息,这部分传播内容是由交流者双方自己掌握的,对于可公开传播的信息,每个传播者都可以自主决定其透明开放的“度”。
未知区(TheUnknownArea)指的就是人际传播双方都不知道的信息。
约哈里窗口理论中各个区的大小直接影响了传播效果。
积极传播效果的取得有赖于交流双方开放区的大小,在交流过程中,主动扩大自己的开放区,如加大个人信息曝光的程度、主动寻求反馈意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地回避盲区和隐蔽区,这是取得积极传播效果的必然举措。
反之,开放区小,盲区和隐蔽区大,就会阻碍人际传播中的正常交流。
而发现双方共同的未知区,则可以延伸人际传播的范围。
由此看来,开放区越大,越容易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那么如何使该区域合理地扩大呢?
依图而看,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要保持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尽量减少盲区的范围,拓宽自身知识背景,使双方交流的话题能够顺利进行,以此来维持和加深双方交流的话题。
这是针对自身知识的缺陷或不足而采取的一项补救措施。
它要求我们在进行人际交流之前要有充分的知识储备,在具备了对传播对象尽可能多的了解之后(对方受教育程度、成长背景、知识结构、宗教倾向等),还要对对方的文化有系统的了解,尤其是针对与自己文化特质不同的内容要有深人的了解,对可能引起的冲突要有一定的前瞻性。
“知识补救”或“知识完善”在数字传播时代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可以凭借众多的传播媒介作为撷取知识的工具,如利用网络、电视、电影、报纸、手机等提高我们自身的知识储备,从而减少跨文化人际传播中因自身因素造成的交流障碍。
第二,主动暴露自己的隐蔽区,释放更多隐蔽区内容,加大对方对自己(文化)的了解程度。
处于不同文化的人们,由于彼此相对隔绝,我们自己认为的常识性信息,对方却不知道,这就为文化冲突埋下了隐患。
这种“我知你就知”的心理,被关世杰描述为“隐蔽区膨胀”,他提醒我们千万不要高估一般外国人对我国及我国文化的了解水平。
消除膨胀现象,需要适当地扩大“自我暴露’。
,可以通过“提供背景知识”、“通俗解说行话”、“解释性翻译”等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在增进彼此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跨文化沟通。
在沟通的策略上,可以在隐藏区内选择一个能够为沟通双方都容易接受的点来进行交流,这个点被叫做“策略资讯开放点”。
当双方的交流进行了一段时间后,“策略资讯开放点”会慢慢向开放区延伸,从而实现开放区被逐渐放大。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隐蔽区的自我开放要注意“度”的把握,要注重个人隐私。
第三,探求双方的未知区,延展人际传播的范围,拓展双方交流的空间。
未知区虽然是对方都不知道的信息,因为“无知”使得这部分信息基本上避免了文化冲突的产生,因而也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但是它也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话题源头”。
随着双方信息量的增大、双方交流的深人,未知区就会相应缩小,双方都不了解的全新领域会主动暴露出来,这就有可能成为下一次人际交流的主话题。
人际传播中的文化冲突被消解之后就会走上相互融合的道路,这也体现了全球化进程中人们期盼东西方文化及全人类的相互沟通、理解及融合的美好愿望。
文化冲突虽然具有深刻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利益竞争的根源,但是文化的共存却是一个不可更改的现实,文化的共融也是现实所需。
探索文化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路径,使人们能够克服和超越冲突,追求共同的安全和福社,这已成为跨文化传播研究承载的重要使命之一。
[论文关键词]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
公民文化权益
[论文摘要]文化权益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
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的必要和主要途径。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发展第三部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与评估制度。
文化权益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它的彰显与实现既是社会走向文明的必然过程,也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之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
“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是实现公民文化权益、提升国民文明素质的必要和主要途径。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公民文化权利
我国在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该公约。
从此,公民的文化权利日益被政府所重视,为学界所关注。
一般说来,公民的文化权利主要包含享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