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标准样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样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用地分类标准样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样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8/725065a5-8e65-4eca-872f-19aafac5818f/725065a5-8e65-4eca-872f-19aafac5818f1.gif)
non-developmentland
2.0.2都市建设用地urbandevelopmentland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都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术语见表3.2.2。
都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都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R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dministrationandpublicservices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commercialandbusinessfacilities
M
工业用地
industrial
W
物流仓储用地
logisticsandwarehouse
S
交通设施用地
streetandtransportation
U
公用设施用地
municipalutilities
G
绿地
greenspace
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记录。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都市建设用地urbandevelopment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都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人均单项都市建设用地single-categoryurbandevelopment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都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6人均居住用地residential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居住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andpublicservices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andtransportation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9人均绿地greenspace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parklandpercapita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11都市建设用地构造compositionofurbandevelopmentland
指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都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都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climatezone
指依照《建筑气候区划原则(GB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重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七个一级区。
3用地分类
3.1普通规定
3.1.1用地分类涉及城乡用地分类、都市建设用地分类两某些,应按土地使用重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达,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达。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依照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不同规定,采用本分类所有或某些类别。
3.2城乡用地分类
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畴
大类
中类
小类
涉及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都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建设用地
H11
都市建设用地
都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H15
独立建设用地
独立于中心城区、乡镇区、村庄以外建设用地,涉及居住、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送等区域交通运送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涉及中心城区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陆域某些,涉及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机场用地,涉及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续表3.2.2
H25
管道运送用地
运送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送用地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为区域服务公用设施用地,涉及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讯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H4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用地
H41
军事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设施用地,不涉及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
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合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涉及公安局用地
H5
采矿用地
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水域、农林等非建设用地
E1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不涉及公园绿地及单位内水域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总库容不不大于10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不大于10万m3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
E3
其她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草地等用地
E31
空闲地
城乡、村庄、独立用地内部尚未运用土地
E32
其她未运用地
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草地等用地
3.3都市建设用地分类
3.3.1都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4小类。
3.3.2都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2规定。
表3.3.2都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低层住区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都市支路如下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重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涉及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涉及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R21
R22
R3
三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简陋住区用地,涉及危房、棚户区、暂时住宅等用地
R31
R32
行政、文化、教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涉及居住用地中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队、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有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小朋友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档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涉及为学校配建独立地段学生生活用地
续表3.3.2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用地,涉及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档专业学校用地
中档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涉及附属于普通中学内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涉及学校等机构专用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涉及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训练基地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