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电子课本合集全册语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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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三国演义》引起了我对章回小说的兴趣,对于那部述说“官迫民反”的《水浒传》尤其欣赏。

那部书里着力描写的人物,如林冲--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回,看了使我气愤填胸!

--武松、鲁智深等人,都有其自己极其生动的风格,虽然因为作者要凑成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勉勉强强地写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我觉得也比没有人物个性的《荡寇志》强多了。

《精忠说岳》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大的印象,虽然岳飞是我从小就崇拜的最伟大的爱国英雄。

在此顺便说一句,我酷爱古典诗词,但能够从头背到底的,只有岳武穆的《满江红》“怒发冲冠”那一首,还有就是李易安的《声声慢》,她那几个叠字:

“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写得十分动人,尤其是以“寻寻觅觅”起头,描写尽了“如有所失”的无聊情绪。

到得我十一岁时,回到故乡的福州,在我祖父的书桌上看到了林琴南老先生送给他的《茶花女遗事》,使我对于林译外国小说引起了广泛的兴趣,那时只要我手里有几角钱,就请人去买林译小说来看,这又使我知道了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在我十二三岁时候看的,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贾宝玉的女声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还是到了中年以后再拿起这部书看时,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朝代和家庭的兴亡盛衰的滋味。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这一辈子读到的中外的文艺作品,不能算太少。

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

从读书中我还得到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这都是从《修身》课本中所得不到的。

我自一九八六年到日本访问回来后即因伤腿闭门不出,“行万里路”做不到了,“读万卷书”更是我唯一的消遣。

我每天都会得到许多书刊,知道了许多事情,也认识了许多人物。

同时,书看多了,我也会挑选、比较。

比如说看了精彩的《西游记》就会丢下烦琐的《封神榜》,看人物如生的《水浒传》就不会看索然无味的《荡寇志》等等。

对于现代的文艺作品,那些写得朦朦胧胧的、堆砌了许多华丽的词句的、无病而呻、自作多情的风花雪月的文字,我一看就从脑中抹去;

但是那些满带着真情实感、十分质朴浅显的篇章,哪怕只有几百几千字,也往往使我心动神移,不能自已!

书看多了,从中也得到一个体会:

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因此,某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有个儿童刊物要我给儿童写几句指导读书的话,我只写了九个字,就是: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1989年9月8日清晨国际扫盲日、中国教师节前夕

2.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我十三岁时,聪明伶俐。

我认为,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

那时,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习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这件事竟成了我们那地方轰动一时的新闻。

的确,我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

我当时在一家印刷所当学徒,是一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

我的叔父让我也在他的报社干点差事(该报叫《汉尼巴尔周报》,凡征得五百个订户,一年可预付两美元,还付给成捆的木柴、卷心菜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

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

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一期周报。

天哪!

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

希金斯是一家和我们对立的报纸的编辑,最近被情人抛弃。

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在这个可怜人的床上,发现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只有去跳贝尔河自杀。

这位朋友急忙跑去,看见希金斯正涉水返回岸边。

他决定不投河了。

一连几天,镇里人对这事议论纷纷,而希金斯却未觉察到。

我想,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便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关于这事的详细报道,还画了一组粗糙的插图,这些插图是用折刀刻在木制活字版的下方--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涉水过河,一手提灯笼,一手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

我认为这事非常滑稽可笑,并没有想到这样发表出来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

由于我对这种做法感到满意,便到处寻找能够制胜的对象。

我想,用猝不及防的恶作剧去攻击附近一家报纸的编辑,“看到他六神无主,坐卧不安”,这倒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

“约翰?

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尔后,我又撰文狠狠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不仅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而且也由于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

接着,我还有分寸地挖苦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此人当时小有名气,来自昆西,是个技艺高超的雇工裁缝。

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

他每周都给报纸写一首新颖的“诗”,表达他的最新感受。

我编的那一期,他写的押韵诗《赠给&

times;

&

的玛丽》,当然,也就是赠给汉尼巴尔的玛丽,被登在显著位置。

但这首诗发表时,我突然心血来潮,便在下方登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辞辛辣的脚注:

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

但希望戈登?

朗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

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报纸出版了。

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件小事,竟像我的那些戏谑琐闻一样,受到人们刮目相看。

这一期《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因为在这以前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新鲜事儿。

整个小镇都轰动起来。

午前,希金斯背着双管猎枪来访。

当他看到要找的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这样叫我),感到有失尊严,只揪了揪我的耳朵便走开了。

那天晚上,他辞去工作,永远离开了这个小镇。

那位裁缝来时,带着一只鹅和一把剪刀;

可是,他也看不起我,当晚动身到南方去了。

这两个被嘲讽的人,盛气凌人而来,又被我那微不足道的小玩笑激怒而去。

次日,当地报纸编辑昂首阔步,高声喊叫,趾高气扬,欣喜若狂,他终于诚心诚意地体谅我,邀我到药房去,在亲切的气氛中,干一杯“法涅斯托克驱虫剂”,以便洗刷掉一切怨恨。

这是他开的小小玩笑。

叔父回来后,非常生气。

我想,如果他考虑到我对报纸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考虑到,我这样做,是出于感激他对我的爱护--他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最主要的方面--他就不该如此大动肝火。

由于他离家外出,他碰巧避免了查究、苛责与诽谤,逃脱了对他的攻击。

不过,当他查看了账单,看到我真的登记了从未有过的三十三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他变得温和了,因为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

3.山中避雨

前天同了两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

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

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

但在这时侯,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

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

这时侯山中阴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

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若闷万状。

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吸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的《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

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朵作广告的。

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兵借胡琴。

“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

”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子很欢喜。

“你会拉的?

你会拉的?

”你会拉的?

”我就拉给她们看。

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

因为我小时侯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

阿庆功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

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

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

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

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

现在所以能够摸出夏天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violin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

在山中的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

两女孩子和着歌唱,她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

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

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若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

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Beethoven的sonata。

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

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

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

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不意思。

Piano笨重如棺材,viilin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

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优美,装配得法,其以音也还可听。

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

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一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

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

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

(曾经搪赛他们说:

“下星期再来!

”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

)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

古语云:

“乐以教和。

”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这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4.风筝

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杈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

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

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模样。

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

我现在在那里呢?

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

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

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

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

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见他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园拾枯竹。

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去,推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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