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意识形态调研报告(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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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意识形态调研报告(3).docx

基层意识形态调研报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高检政【**】 26号文件精神,我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院党组、院总支、政治处、纪检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对我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进行了分组专题讨论,各分管检察长组织各部门学习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院党组认真学习了省院政治部《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调研的通知》 文件精神,确定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裴运华为我院意识形态工作

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党组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此外,确定了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强化政治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等。

通过党总支、各支部活动、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通过检察长讲党课、纪检组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自我控自力,达到在思想上、政治处、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三)注重网络宣传、严格舆情监管。

成立涉法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网宣员、网评员负责宣传检察动态,监控和引导涉检舆情。

建立完善了《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办法》 等工作制度,强调负责检察动态发布、统计及舆情监控的干警必须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

(四)丰富宣传载体、传播正能量。

主动与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报、内江日报、内江政法、正义网、长安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等各级媒体接洽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持沟通顺畅,实现资源共享。

建设门户网站、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网平台、“两位一端”及“今日头条”,通过“两学一做”专栏、“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营造出良好的检察执法环境,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认知度。

二、影响和制约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有的干警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中央的事,离我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

有些领导干部过分重视检察业务工作,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意识形态工作的投入较少,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二)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责任意识不强。

有的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是政工部门的事情,工作中还存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心态。

(三)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不够,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不足。

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方式、效果等方面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准则》、《条例》 和省市委两个《决定》 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为有的班子成员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模式、方法看待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的亮点比较少;同时我院做了大量实践工作,并初步形成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经验,但对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提炼、推广得不够,特别是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难以发挥对实践更好的指导作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过努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逐步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发展的主流趋势,但调研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中央《准则》、《条例》、省市委两个

《决定》 的学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刻。

一是有的班子成员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

以日常工作忙为借口 ,对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注重,学了也是浅尝辄止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二是有的班子成员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深刻认识和时刻警醒,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上还是有一定差距。

三是有的班子成员存有经验主义的倾向,不是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分析问题,而是凭经验判断和处理一些事情,出现认识滞后、事倍功半的现象;整天疲于应付,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工学矛盾,没有系统、持之以恒地学习,整天忙忙碌碌,满足于干,深入不下去,上升不到理论高度,就事论事,缺乏普遍意义和指导性。

(二)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统筹不够,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视不够。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准则》、《条例》 等相关规定统领检察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比较缺乏忧患意识,全面统筹协调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足,对各项检察业务的科学发展统筹不够,对破解本院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战略规划有待加强,对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资源的能力不足,运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中央《准则》、《条例》 等相关规定统筹兼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制度建设和约束监督不够有力。

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

比如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往往要求别的人多了 ,自我监督的少了 ,有的班子没有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也没有很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 没有很好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往往拉不开情面,不能很好地开展积极、健康地思想斗争,致使一些问题未能有效防范,未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损害了领导的形象和威信。

(四)宗旨观念淡薄,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基层群众。

总的说来,院党组宗旨观念是牢固的,党性观念是较强的,能够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但还是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还不牢固,接受群众的监督还不够广泛深入,对科学政绩观、事业观理解不全面,松懈了党性修养和先进性、纯洁性的追求。

二是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减少,虽然也拿出一些精力和时间深入到基层群众中调查研究,但还是了解不深,触及不到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关心群众疾苦不够。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

四、对策建议及今后工作方向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端正指导思想,切实增强院党组班子及成员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是要切实端正学习态度。

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要求,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和一种能力,不断提高院党组的综合素质,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力,正确把握时代脉搏,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

二是要在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院党组成员平时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学习。

每个月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全年要达到12次以上。

三是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切实端正学风,要在常学常用上做文章,努力把科学理论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对客观实际的正确把握能力,转化为指导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转化为践行科学理论的实际行动,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来。

四是要树立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思想和品德。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打牢端正领导作风的理论基础;把掌握思想武器的功夫下在“真学、真信、真用”上;陶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群众观念,扎扎实实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

五是要树立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的思想。

求真务实,科学决策,固本强基,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埋头苦干,争创一流,扎扎实实解决存在问题。

六是要树立实事求是、知行统一的思想。

端正思想路线,起始于“实”,谋之于“是”,用力于“求”,落脚于“效”;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探索新时期检察机关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言行一致,开动脑筋,解放思想,言出行随,说到做到,把用力与用心有机结合起来。

(二)严格纪律约束,增强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区

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提升思想境界,提高自身素质。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解放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

二是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自觉维护和增进领导班子团结统一,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努力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

三是要健全院党组决策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同时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凡是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全院干警通报。

(三)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提高正面引导能力。

一是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理性应对网络舆情。

检察机关要理性对待网上的舆论, 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舆论的产生, 说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关注与爱护, 检察机关网评员在发现涉检负面网络舆情后, 及时进行发贴或跟贴, 澄清事实真相, 掌握主动权、话语权, 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二是强化检察责任意识, 及时介入网络舆情。

检察机关应负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随时思考为什么网上会有涉检舆情, 从自身抓起,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提高干警素质, 并及时主动作好正面舆论引导, 做到检察舆论引导不缺位。

对网络舆情要敢于担当, 快速反应, 及时介入, 有效减少舆情的负面影响。

三是强化“检务公开”意识, 实行阳光“检务”。

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 , 凡是与检察职权相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应当公开。

四是要有抢占舆情阵地意识, 掌握主动权。

要重视门户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及时发布信息, 开设网民诉求通道, 真诚回应网民反应的各种问题, 化解矛盾、缓和对立情绪, 以实际行动让网民对政府和政法机关建立起信任感。

要介入一些重大知名网站和论坛, 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动态, 收集相关舆情资讯, 征求网民意见, 调整政策法规, 让公众在

第一时间、正面了解涉检事件客观、真实的信息和检察机关的姿态作为, 从而使检察机关牢牢掌握涉检事件正面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广泛认同, 提升维护公平正义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建立健全机构, 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由分管检察长亲自抓、政工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 才能把检察宣传工作变成“硬任务”。

二是加强检察网络宣传队伍建设。

建立通讯员队伍。

检察机关无论是业务工作的开展, 还是综合工作的开展, 都要有检察机关展示自我舞台的“窗口 ”意识, 人们通过这扇“窗口 ”才能了解检察机关是怎样为民办事, 怎样公正办案。

建立网评员队伍。

网评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 与本地宣传部门、网络监管部门和主流网络媒体的进行沟通交流, 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要认真研究规范应对处置突发性案事件新闻发布工作, 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 规范和完善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 结合实际定时定点地发布检察工作情况, 及时、有序、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 抢占舆论制高点, 争取正面引导舆论的积极效果。

基层意识形态调研报告遵照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宣传部对我省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并作了认真分析研判,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当前我省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形势向上向好

(一)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

我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突出政治任务,以党委(党组)

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时学、专题学、深入学,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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