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_精品文档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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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㈣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品种、剂型和规格),应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备案。
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报经区卫生局医政科审核同意后,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并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㈤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㈥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
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㈦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⒈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⒉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清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学科建设,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㈠学科的建设:
⒈医院按规定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医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⒉医院按规定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⒊医院按规定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医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
根据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选派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进修、培训。
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知识理论、临床实践等。
提高自身合理用药知识水平和能力,并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向科室的同志采取讲述,传授等学习方式,从而提高全院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㈢人员考核
对培养的医师、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考核内容当包括:
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等。
考核合格的,方给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调配及管理权限。
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第二节医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一、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㈠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工作。
㈡承担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工作的职责。
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负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负责对医院处方进行点评和评价。
㈣负责对住院病历用药情况进行评价。
㈤负责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登记及通报。
㈥负责对医院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通报。
㈦负责调查处理有促销嫌疑的药品事件。
㈧每季度召开一次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㈨日常工作由质管科、医务科、药剂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㈠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㈢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⒉麻醉药处方权限;
⒊“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㈣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㈤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㈥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
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㈦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监管。
⒈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⒉常备药品一览表(一式三份)。
由病区护士长签字、病区药房负责人签字、药剂科主任签字并加盖药学部签章,并各保留一份,附每次领药品有明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
⒊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6个月前返病区药房调换新批号。
⒋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⒈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⒉药剂科在收到ADR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构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⒊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⒋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⒌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㈨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建立一套程序来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
该程序包括定义、用标准格式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
目的是通过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来预防用药错误,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
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在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改进工作着眼于要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培训,药师、医师、护师都要参与培训。
㈩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十一)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十二)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定期公示不合理用药情况,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并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
三、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通报制度
为使我院医务人员合理、安全、规范用药,结合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㈠医院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医院用药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通报,定期分析药物使用情况,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㈡制定全院各科室药品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全院各科室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全院各科室基本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均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㈢各临床科室主任,是监控本科室药品合理使用的主角,应控制新药引进的数量,并对药品比例增长做出解释报告。
㈣质管科、药剂科每月对处方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及通报,并列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
㈤质管科对不合理使用的药品实行有效的监控,发现有不正当促销行为的药品应立即停用,对增长幅度大、用量金额大的药品对经销商提出警戒,必要时限量供应或停用。
药剂科每月对使用药品进行金额排序,将使用金额前十位的药品(全部类型药品、抗菌药物及中成药)报表、前十位医师名单、各科室医生每次门急诊平均药品费用及限量暂停和停止使用的药品在院内网上公布。
㈥抗菌药物、中成药制剂、其它容易滥用的专科用药及辅助治疗药物是监控的重点。
⒈抗菌药物为临床广泛使用的一大类药品,为避免医院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广泛产生,医院应加强对此类药品的监控,医生严格按照《医院抗菌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使用抗菌药物。
⒉目前中成药注射剂使用应从严控制,需要使用中药注射剂进行治疗时,需在病程录中分析使用理由,原则上功能相同的中药注射剂只能选一种进行静脉输注治疗,另外采取口服给药进行治疗。
⒊对于其他专科用药及辅助治疗药物,发现滥用,将对滥用科室采取停药措施。
㈦医院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
对于开具严重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和科室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⒈季度内3次及以上出现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暂停处方权一个月(仍在本科从事医疗工作,但无处方权,开具医嘱需其他医师签名,院部只发岗位工资,取消奖金);
季度内5次及以上出现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暂停处方权半年,离岗参加培训(到质管科参加培训并协助质管科做好病历质量检查与合理用药检查工作,院部只发岗位工资,取消奖金),医师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⒉对于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每次扣当事人1000元。
⒊每月医生个人药品比例或门急诊平均用药金额或用药总金额在同专业中排名前三位的,且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行为者,经过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评定,确实属于情况严重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药品总金额的5%作为经济处罚,并暂停其处方权一个月。
⒋被暂停处方权一个月及以上的行为,每发生1人次扣科室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