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郭瑞)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合伙协议书(郭瑞)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伙协议书(郭瑞)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主要经营地址:
O经营项目:
O
第三条合伙期限。
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
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
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 债务承担:
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功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
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合同范本
2、 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
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
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合伙负责人。
以为营业执照上的
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
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
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 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 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
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 本合同一式琶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 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