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考研资料整理(自己整理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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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和历史的关系,这门课也可以理解为历史的一个分支,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解释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西方政治思想史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课程。
三、学习方法
注意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注意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根源和环境。
在学完一个人物后最好能有一个完整的概念和印象,不要满足于个别词句的把握,关键是弄清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份量大、反复重复、在逻辑上非常重要、是把握某种思想的关键、回过头来发现是重要的),先掌握核心概念后再串其它的概念,再扩展其它内容,比如洛克的核心概念就是私有财产,然后再扩展。
第一章古代希腊政治思想
第一节古希腊城邦制度与政治思想
1.社会阶级斗争状况。
公元前8—6世纪,古代希腊由原始公社制过渡到奴隶占有制社会,并产生了奴隶制国家。
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古代希腊的政治思想。
在古代希腊奴隶占有制社会中,奴隶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除此之外,布古代希腊的自由民中,还存在着奴隶主和平民的矛盾,存在着工商奴隶主和贵族奴隶主的矛盾。
这些矛盾推动着古代希腊社会的发展,并对古代希腊的文化,特别是政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着极其深刻的影响。
2.城邦制度。
古代希腊社会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由一百多个城邦组成的。
所谓“城邦”就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连同周围不大的一片农村所构成的独立的“城市国家”。
每个城邦那是“自给自足”的单位,各个城邦之间互为独立,互不统属。
城邦制度是古代希腊社会的基本结构。
城邦就是国家,就是实际社会,它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公民”即一部分自由民,他们的一切活动都在其从属的城邦范围内进行。
3.古代希腊政治思想特征。
由于古代希腊社会的特殊的城邦制度,也就形成了古代希腊的政治思想以城邦问题为中心的特征,或者说如何过好城邦生活是古希腊政治思想的主题。
可以说,古代希腊的政治学就是考察、研究城邦的学问。
在这一基本特征下,古代希腊政治思想还表现为以下具体特征:
第一,支配人们政治意识的是整体国家观。
这种国家观认为,城邦就是整体,公民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整体高于部分,部分依附于整体。
第二,政体问题在古代希腊政治思想中突出地位。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
(1)大多数城邦都经历了君主制、贵族创、僭主制、民主制的历史变迁。
(2)在同一历史时期中,不同城邦实行着不同政体。
(3)城邦的具体历史条件,特别是域邦内部阶级关系的发展变化。
所有这些使得政体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问题。
使得许多政治家认为,域邦的不同与优劣,完全是由政体决定的。
第三,较早地摆脱了神学的影响,用自然的观点说明政治现象,解释城邦的起源、性质、目的等问题。
第二节智者
一、智者产生的背景
BC5世纪中叶,希波战争之后(500-449),民主政治在希腊多数城邦繁荣起来。
雅典成为希腊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尤其是伯里克利执政时期,实行一系列扩大民主政策,雅典民主制达到极盛阶段,自由公民的政治生活非常发达。
雅典直接民主制,是古代最发达的民主制。
①所有公民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会上有活跃的政治辩论、激烈的竞争,每个公民都可以发表自己意见,都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城邦重大事务都由公民大会决定。
②抽签选举制。
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当选为执政官,陪审法院法官,五百人议事会成员等(将军、高级财政官例外)(希腊人认为选举是贵族制的,抽签是民主的)
③津贴制度。
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院和担任公职给予津贴,(约相当于小农和小手工业者一天劳动收入,使广大自由公民广泛地参加)城邦公共生活。
④法律是成文的,每个公民都可以解释、运用法律,在法庭上阐述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没律师制度)
二、智者及其活动
Sophists,亦称诡辩派。
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学派,没有统一的政治观点。
他们是一批职业教师(是希腊第一批)专门教授公民们参加政治生活和诉讼所必须的修辞学、语言学、论辩术等,收取学费,自称“智慧之师”。
反对他们的人指责他们收学费、爱财,是智慧的商贩,甚至是知识的“妓女”。
代表人物:
普罗塔哥拉、高尔吉亚、安提丰。
当时,一个人要出人头地,就要在公民大会和陪审法院上出风头,这在很大程度上靠演说的技巧。
要击败对手,使公民大会接受自己意见,在法庭辩论中获胜,都要有论辩才能。
当了执政官等公职,更需常发表演说。
民主靠说服和计价还价,不是强制和盲从,智者教人论辩术,能合乎逻辑地、清晰、生动地表达自己思想,揭露对方的矛盾,抓住听众,打动听众,赢得听众。
他们追求一种使用语言制胜对方的技术,用语言和逻辑本身的力量来战胜对方。
甚至后来竟发展到用手势、声音、突然袭击来吓倒对方(尤其是青年)。
诡辩学派:
后来堕落,成为摇唇鼓舌的诡辩家,玩弄文字游戏,强词夺理,无理辩三分,故被人称“诡辩派”,名声不佳。
后来民主衰落,一些野心家,煽动家操纵公民大会,被归咎于诡辩派
①柏拉图对话体著作,亚里斯多德也是,但佚失留下来的是讲稿各笔记。
②语言是思维工具,这种讨论对发展、纯洁语言,掌握高超的语言技巧锻炼思维有作用。
称为智慧的游戏。
三、智者(Sophists)的贡献
智者并没有留下系统的政治学著作,他们是教师,而不是研究人员和作家。
但他们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
其思想特点是:
(1)把研究究中心从自然界转向人和人类社会。
智者多都不重视研究和讲授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
为产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几位巨人创造了前提。
自然哲学家——智者——柏拉图、亚里斯多德
(发芽)(开花)(结果)
(2)其传播的思想观念具有开创新风气的启蒙作用
普罗塔哥拉:
“人是万物的尺度”,意为,衡量一切事物是否存在、真伪、是非、都应以人为标准,不能以别的东西作标准。
普罗塔哥拉认为,任何正题都可以说出反题。
“万物都有两个互相对立的说法”。
无所谓一个真,一个假。
“至于神,我既不知道他们是否存在,也不知道他们像什么东西,有许多东西是我们认识不了的。
问题是晦涩的,人生是短促的”。
他因此被控“不敬神”而逐出雅典,烧其书。
西方学者将他们称为第一批“人文主义者”希腊的“启蒙运动”。
(3)他们普遍探讨了“自然”与政治法律之间关系问题,探讨了自然法理论。
安提丰把“自然”与“法律”对立起来,他虽不完全否定“法律”的作用,但认为自然高于法律。
法律是“建立起来的事情”,自然“则是必然的事情”。
从本质上说,“法律”是要限制“自然”。
“自然”给人以视、听、触、味和思想,法律却命人哪些可以看,哪些不可以看„„,所以法律是和自然冲突的。
法律禁止人们做这些,命令人们做那些,都不是和自然亲善的。
因此,“本来有用的东西,在法律控制下,就束缚自然,在自然控制下,则是自由的”。
在智者看来,自然的是天然合理的,而政治法律制度是人为的东西:
自然的高于人为的,是人为东西的标准。
这个思想必然导致怀疑和批判现存政治秩序的合理性。
有的智者得出反等级制和奴隶制结论。
有的智者认为,奴隶制是符合自然的,奴隶是劣等人,大自然创造他们,就是供人驱使的。
还有人认为,就自然而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安提丰:
“从自然上来说,无论外邦人、希腊人长得都是完全一样的。
应该看到,对一切人来说,都有自然的必然的一面。
按自然能力来说,无论外邦人或我们希腊人都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是用嘴和鼻子吸进空气,用嘴配以手来吃东西。
”这种说法可能是针对“自然奴隶说”的。
亚里士多德曾谈到:
有的人(智者)断言主人对奴隶的统治是违背自然的,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别只是因法律而存在,并不是自然的:
因此妨碍自然是非正义的。
在那个时代,能够超越奴隶制的偏见,表明他们思想大胆、开放、活跃。
第三节苏格拉底
伯拉图的老师,被称为西方政治哲学的开创人。
对政治制度时常评论,爱好希腊的悲剧和戏剧。
在战争期间很勇敢,是重装步兵。
和平时期不怎么参与政治,只是在市场带学生讨论问题,范围广泛。
随着民主制的衰落(实际上贵族制也在衰落),公民的道德也在堕落。
他对这种现实很不满意,经常批评当时的政治制度,直到被民主制处死。
他的学生将他的思想记录和传承下来。
从伦理学上说,“知识就是美德”,美德应该是包括人的才能和品德的。
“理念论”
指事物的本质和人对真理的把握,与我们所看见的世间变幻的事物是有根本的区别的,认为这种本质才是应该去研究的。
认为人数和真理无关,真理掌握在谁手上不在于人数。
最高的美德应该是政治的上的美德,就是管理城邦的艺术,无论是家庭还是城邦都有政治上的美德,但统治者应该有更高超的本领和美德。
政治上主张哲学家统治,进行统治的人应该是有知识的人,合格的统治者不在于贵族、抽签、世袭或者欺骗抢夺的,关键应该是有真实的统治国家的艺术,与国于民都有利,所以选举要慎重,谋私利的人显然应该收到惩罚,但选民自己也应该受到惩罚,因为是他们匆匆选举了这些人。
人们往往忽视了治理国家的艺术,把一些没有经过训练的人找了出来,而费力培训一些谋生的手段,天赋高的人更是应该学习,否则一旦掌权,必将祸害国家。
通过艰苦的努力争取到统治国家这才是幸福,否则只是幸运。
在两种制度都在衰落的时候,他偏向于贵族制,因为选举往往带有偶然性(选民是无知的,没有什么政治智慧的),贵族至少是经过教育的有文化的人。
批评自己的同胞只知道猎取钱财、地位,而不知道追求品德和智慧修养。
他的法律观:
城邦要管理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公民很早就有守法的习惯,法律在维持正常的生活上能够起很重要的作用。
把遵守法律看作公民的基本义务,但兴趣、义务、观点可以不一样。
自由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自由是按照最好的方式行事。
法律能够维持一个城邦的纪律,使其强大。
如果一个公民不服从,就像一个年轻人用强硬对待父母一样,都是违反神的意志的。
第四节柏拉图
一、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柏拉图是古代希腊奴隶主贵族派的主要理论代表。
他的国家观和他的正义思想是紧密联系的。
关于正义的讨论贯穿于他的著作《理想国》始终。
何谓正义,柏拉图认为就是当初建立国家时所依据的原则。
它包括下列内容:
(1)分工论。
认为人们由于生活需要,只有分工互助,才能过好共同生活,这是建立国家的主要原因。
(2)等级论。
认为由于人们的本性分为理智、意志和情欲三类,在社会生活中相应地形成了与之相应的统治者、保卫者和生产者等级。
并认为这三个等级分别是由金质、银质、同铁质构成的,每个等级的天然属性是不能改变的。
(3)理想国家。
即正义国家。
在这种国家中,各个等级各有专司,互不干扰,通力合作,理想的正义秩序便实现了。
(4)
正义论的实质是通过等级秩序的确立,以实现少数奴隶主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