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安全教育材料Word下载.docx
《班组长安全教育材料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班组长安全教育材料Word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否则,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安全问题会成为最大的障碍!
“综合治理”就是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制、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
⑴强化管理职能;
⑵强化安全教育;
⑶强化状态监控;
⑷强化现场管理;
⑸强化应急演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在安全生产方针中充实了“综合治理”,使得方针更加完善,点中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
如何贯彻安全生产方针
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⑵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⑶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⑷以先进安全技术来削减安全风险;
⑸必须实行党政工团科齐抓共管;
⑹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
⑺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⑻安全生产方针,只有维护其整体性,才能发挥最大、最佳效力。
1.1.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职工权利
企业及其下属各级机构,在生产实践活动中,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保障赋予职工的以下权利:
⑴有获知职业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知情权);
⑵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建议权);
⑶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劳动保护权);
⑷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批评、检举、控告权);
⑸有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拒绝权);
⑹有在危及生命安全时采取紧急避险的权利(紧急避险权);
⑺工伤事故受害者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工伤保险赔付权);
职工义务
职工在从业的过程中,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义务:
⑴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⑵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⑷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工作,做到对企业、对部门和对自己负责。
1.1.4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名词解释
学员必须理解以下安全生产常用名词词义:
⑴安全:
是指不会发生损失或伤害的一种状态。
⑵隐患:
潜藏着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
⑶危险:
是指易于受到损害或伤害的一种状态。
⑷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⑸本质安全:
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⑹安全生产:
通过人-机-环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⑻职业安全卫生:
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⑼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⑽法定职业病:
是国家根据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诊断技术水平,以法规形式规定的职业病。
安全生产及其要素
只有懂得了安全生产的意义、原则与要素,才能在生产实践活动中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意义
⑴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⑵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原则
⑴基本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⑵“五同时”原则:
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⑶“三同时”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全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⑷“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⑸“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⑹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安全生产要素
⑴安全意识(即安全文化);
⑵安全法制;
⑶安全责任;
⑷安全科技;
⑸安全投入。
1.1.5违章与控制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要杜绝违章,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违章:
违章就是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包括:
作业违章,指挥违章,失职违章。
作业违章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
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违”现象
违章作业行为主要表现
(一)不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执行“三检制”
“三检制”是在班组生产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
它是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大厦的基石,是每位班组人员每天都应该做的安全检查形式。
(一)班前检查内容
⑴班组成员的精神面貌、身体状况是否良好;
⑵防护用具有无破损、失效情况;
⑶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穿戴;
⑷设备设施各部件是否有效、可靠;
⑸安全附件是否有效;
⑹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照明采光、空气质量等是否适宜作业。
(二)班中检查内容
⑴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发现违章应立即纠正、制止;
⑵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查看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⑷查看作业环境情况是否良好。
(三)班后检查内容
⑴设备是否处于断电停机状态;
⑵是否熄灭火源,不留下火灾隐患;
⑶是否将易燃易爆物品妥善处理;
⑷工具、物料是否分类摆放整齐;
⑸成品与半成品等是否分开摆放;
⑹是否清除作业留下的残渣、杂物。
危险源意义
(一)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
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
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
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二)危险源分类
⑴从一些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
①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
②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
⑵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是指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
对危险源的辨识、确认是实行监控、管理的基础。
(一)识别有害本质属性(固有危险、先天缺陷、后天故障)
⑴物质固有的易燃、易爆、窒息、中毒、腐蚀或灼烫以及致害(致病、致畸、致癌)等属性;
⑵电力系统无安全控制设施或不可靠,带电部位无安全防护措施或不可靠,防雷及防静电系统不可靠,接零、接地、绝缘不可靠;
⑶机械设备运行(旋转、剪切、直线运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不可靠;
⑷工艺过程产生高温、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噪声、震动、射线、粉尘、烟雾等;
⑸设备、设施(普通设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单位无资质、质量差,结构不合理或强度低,不符合人机工程学,外表带棱、尖角、毛刺、不光滑等;
⑹二类工装、工具或器具、吊索、梯台等与工艺要求不匹配、质量差;
⑺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厂内机动车等)未定期检测检验;
⑻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差,基础不牢,地质条件及自然条件不相适应;
⑼检测、计量、监控、报警仪器质量差,智能仪器失记忆或乱程序,未定期检测、校验;
⑽物体摆放不规范、无标识、未定置,超高、通道狭窄(有倒塌、倾覆危险),山坡或人工开挖的边坡过陡(有坍塌、滑坡、压埋危险);
⑾人员素质低,即没有从业起码应具备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等;
⑿环境质量差(温度、色彩、压力、通风、除尘、防毒、照明、标识等条件不适宜);
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方式、工艺装备及技术、管理制度等;
⒁其他容易导致人、物、环伤害的危险。
以上有害本质属性的释放(或显露),并在一定的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就能转化为事故。
因此,有害本质属性的承载体(设备、设施)、存在地(岗位、场所)就是危险源。
(二)识别隐患
⑴隐患意义: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规定,伤害事故有以下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潜藏着或不易发现的伤害事故(或祸患)就是隐患。
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因此,开展隐患排查,也就可以识别出危险源。
但是不能认为凡是危险源都具有隐患,因为危险源(具有有害本质属性或有害物质特性的设备、岗位、场所)只要有害属性得到严密控制,就可以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
⑵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