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高速起重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普通吊装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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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土建工程);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公路勘测规范》(JTJ061-2007);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GB500026-200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G46-200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范》(JTGF90-20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技术规程》(JTGH30-2015)。
3、《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册至第四册);
4、《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6、现场调查的交通、水文、地质、气候、能源建材和地方其他条件,依据我公司现有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劳动力的情况。
7、国内外现场调查报告;
近年来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工法、科技成果;
国内外相关公路的施工工艺及科研成果。
8、山东省公路建设文明工地标准、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以及业主、总监办下发的管理文件、当地政府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工程概况
济青高速公路是山东省己建成的“两纵两横”四大运输通道之一,是国高网青银高速公路的起点部分。
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青岛即墨市朱家官庄的新主线收费站,自东向西依次经过滩坊、淄博、滨州,经唐王枢纽互通立交与G35(济广高速公路)连接,终于济南零点立交,路线全长309.2公里,其中青银高速段286.947公里,济广高速段22.210公里。
既有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改扩建后来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为辅”的加宽方式,标准路基宽度42米。
济青高速公路在改扩建期间,保持正常通行。
中铁十四局第一合同段(JQSG-1)起止桩号为K36+388至K100+400,主线长64.012km。
主要施工内容为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五、自然地理概况、地质条件及运输条件
5.1、地形地貌
本标段属于胶州、即墨剥蚀堆积准平原地貌。
堆积平原地貌分布在中部的胶莱河、大沽河、桃源河及其西、东部的墨水河、洪江河两侧,主要有粉质粘土组成,地势平坦。
剥蚀准平原地貌分布在本区域西、东部,具有微弱起伏地形,表面主要由粉质粘土组成,下伏基岩主要为粉砂岩、泥岩。
5.2、气象特征
本段处于暖温带,气候温和适宜,地区年平均气温12℃-14℃,夏季较为凉爽。
全年平均降水量500mm-700mm,降水集中在七月和八月,冬季干旱少雨,春季多大风,秋季多雾,冰冻期约40天。
5.3、工程地质条件
线路经过高密、海阳坳陷区,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之局部沉降区,在区域地壳处于上升阶段之中的局部坳陷地段,上升活动相对稳定。
胶州地质构造属于华北陆块,位于郯庐断裂地带东侧,跨胶南隆起的北缘与胶莱坳陷的南缘,主要为断裂构造和褶皱构造。
即墨地质由碎屑岩、喷出岩组成的丘陵谷地亚区,构造简单,地壳相对稳定。
项目沿线部分地段存在液化层外,无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发育。
5.4、水文条件
路线经过区域河网发达,河流众多,为季风区雨源性河流,主要有桃源河、大沽河、南胶莱河、墨水河,均不通航。
六、指挥体系
6.1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部管理采用“项目部、分部、架子队”三级管理。
项目部及各分部均下设五部一室,分部职能部室直接负责本分部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财务、物资设备保障、行政管理等工作。
根据设计图纸、现阶段本标段的生产能力及本标段的结构物布置状况和工程量大小,路基施工全线划分按照三个分部划分:
K36+388-K48+561设置为第一分部;
K48+561-K68+850设置为第二分部;
K68+850-K100+400设置为第三分部。
分部组织机构图
6.2安全保证体系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项目经理为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安全总监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分部负责人为组员。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组织日常检查。
施工现场按工程造价每5000万配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分部设专职安全员,架子队设专职安全员,全员参与管理。
安全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6.3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保、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水保工作,环境保护部为日常的管理机构。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七、施工计划及资源配置
7.1、施工人员配置
为了能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本工程规模以及施工技术特点,我公司组建了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主要施工人员具有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施工队伍均由具有丰富高速公路施工经验,责任心强,胜任岗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公司将在物质、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重点保证。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的实际需要,将组建10个专业架子队参与施工,每个架子队设专职安全员一名,每个工班设兼职安全员一名,工班及参与施工人数随施工进度和需要及时调整。
八、总体施工方案
8.1、总体施工程序
本着“以主线调度为统领,交通立交工程为先行、桥梁为突破点;
先新建、后扩建”保通原则,以梁板架设为主线依次展开,多工作面同步施工。
下部结构按梁体架设顺序合理安排施工,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紧随梁部施工进行。
8.2、施工准备
8.2.1技术准备
(1)施工前,阅读、审核施工图纸,澄清有关技术问题,核对桥涵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资料。
(2)吊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4)施工前对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调查施工范围内的地基承载力情况。
(6)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2.2场地准备
(1)施工便道
我部设贯通便道,可满足施工要求。
(2)场地准备
对于汽车起重吊等起重设备准备相应的场地,保证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和周转条件。
保证起重机械在作业时的安全。
8.2.3施工机械准备
(1)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施工机械进场前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进场后,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作业资质。
8.2.4安全防护设施准备
施工前应准备足够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警戒绳、警示标志及相关的安全用品。
8.3、起重吊装安全方案
8.3.1一般规定
1、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附录A中起重吊装工程条件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起重吊装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和《起重吊装安全规程第一部分:
总则》(GB6067.1)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4、起重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佩挂安全带。
5、吊装作业应设置警戒区,警戒区不得小于吊物坠落影像范围。
6、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钢丝绳、滑轮、吊索、卡环等。
7、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应经计算确定。
8、流动式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吊装前支腿应全部打开并按照要求铺设垫木。
9、高空吊装梁等大型构件应在构件两端设溜绳。
10、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应进行试吊。
1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应按照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
12、起重机严禁吊人。
13、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超载吊装,严禁吊装重量不明、埋于地下或黏在地面上的构件。
14、吊起的构件上不得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5、作业人员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通行。
16、雨、雪后,吊装作业应清理积水、积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作业前,应先试吊。
8.3.2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
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
2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等高架起重机机械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3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除铁路起重机外都必须在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
轨道应设接地装置。
4悬臂式起重机工作时,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最大仰角一般不得超过78度。
5未经物资管理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
6闲置时间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经历风暴、地震、重大事故的起重机械,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
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静负荷试验:
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悬空10分钟,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
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
对于定期进行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重量的110%。
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
桥式起重机在试验中如发现桥架刚性不够,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700分之一且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动负荷试验:
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
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
起重机械的静、动负荷试验由物资管理、技术管理、安全质量、试验室等部门监督进行,试验结果交物资管理、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7起重机械的检查:
班前日常检查:
由操作工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交接班时由操作工共同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经常性检查:
由物资管理部门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检查内容:
A.起重机正常工作技术性能;
B.安全防护装置;
C.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露情况及工作性能。
D.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E.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F.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G.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H.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定期检查:
由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工、技术人员、检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