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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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对未经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操纵。

加大各项目股室监督管理力度和风险点防控,实行项目审批等办事流程公开公示制度,制定县发改局权力清单,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

发挥好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规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类项目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坚决纠正违法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竞争的行为;

坚决抵制领导干部要求对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及化整为零、假借保密工程等特殊工程名义规避招标等行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等程序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方案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行政许可事项泛滥成灾、政府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管的太多、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实施行政许可手续繁琐,周期长等行为。

围绕大力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工作目标,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和监管水平,改变过去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倾向。

  3.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严格按照《XX州州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

按照《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对投资项目评审主体、评审内容、项目评审具体办法,以及项目评审专家资格要求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范。

  牵头领导:

杨家寿

  责任领导:

施伟、李惠、王剑

  责任股室:

固定资产投资股、政策法规股

  配合股室:

各项目股室、中心

  第二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

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利用关系或职务上的影响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等方式,插手土地资源的使用、承包、租赁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利用关系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现象的发生。

办公室

各股室、中心

  第三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利用关系或职务上的影响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等方式,插手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利用关系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象的发生。

  第四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

重点整治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

违反规定改变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违反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1.严格执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凡上级下达的资金项目都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制度,对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效益明显的县、乡、村,在项目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对虚报项目材料、瞒报问题,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效益发挥不明显的,削减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额度。

  3.实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责任追究制。

对项目资金进行实时监督,因监管不力导致的项目资金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地区经济股

  第五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整治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开业志禧、庆生祝寿、参军入学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各股室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大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等程序报销,按照相关规定,对重要资金支出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对个人重大事项如婚丧嫁娶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事项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一般干部向局党组报告的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3.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全局股所级以上干部到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开展1次股室负责人以上廉政谈话提醒,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发现苗头及时“咬耳朵”、“扯袖子”。

  4.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继续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照检查在执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纠正。

把整治收受“红包”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项,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重点清理整治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以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搞指定提拔、临时会议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或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亲,甚至进行权钱交易;

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要位子,搞感情投资、物质投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

继续整治“三超两乱”问题。

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方法步骤

  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促县发改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运用职工会、宣传栏、电子政务网络等平台,宣传县委的部署要求,宣传我局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推动面上工作。

加强案例教育,组织观看反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警醒作用,积极引导,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自查自纠。

领导干部和各股室长要认真对照六项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备查。

  监督检查。

要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内容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议题,紧抓不放,抓好抓实,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

局党组要全面积极配合主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成立“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机构,设立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局内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实效。

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加大力度,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

局党组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

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形成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各股室向分管领导报告的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权威。

  民主测评。

局党组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组织,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执行“六个严禁”情况,在发改系统范围内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日常监督和纳入年终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班子成员带头抓,在抓好个人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分管股室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落实,各股室负责人是股室开展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专项整治;

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细化措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一项一项整改、一个一个突破,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开门整改。

敞开大门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改什么、怎么改,都要让群众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

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使群众满意,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严肃执行纪律。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问题保持高度警惕,紧盯不放、露头就打,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对群众举报的、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形成长效机制。

局党组要紧紧围绕“六个严禁”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用制度来管好人、管好事,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切实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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