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166163 上传时间:2022-10-07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49.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2.2 验收组织 3

2.3 验收条件 4

2.4 验收程序和时间 4

2.5 验收结论和处理 5

3 系统安全验收规范 7

4 系统功能、性能、接口验收规范 12

5 粮库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验收 18

5.1 网络、安全、服务器、存储 18

5.1.1 产品验收 18

5.1.2 产品部署验收 18

5.1.3 策略验证 18

5.2 综合布线 19

5.2.1 产品验收 19

5.2.2施工验收 20

5.3机房建设 20

5.3.1产品验收 20

5.3.2施工验收 20

附件:

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 21

24

1总则

1.1编写背景及意义

粮库智能化升级作为粮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粮食仓储管理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仓储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按照“粮安工程”规划的部署要求,各省都在大力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

认真做好验收工作,不仅是对已有建设成果的检验,更是为全国地方粮库智能化升级保质保量地全面实施提供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验收程序,遵照验收标准,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验收任务。

1.2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本验收规范,明确地方粮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验收要点,规范地方粮食信息化建设,促进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1.3编制思路

本验收规范严格参照《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从系统安全角度、系统功能角度、接口规范角度和性能角度四个方面进行验收标准规范的编制。

系统安全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信息系统不受恶意攻击,是保障业务系统正常使用的前提,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则是保障使用业务系统的必要条件,特别是粮食数据,关系到国计民生,在进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

《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健全安全保密体系: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规定,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共享等各环节网络安全保障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采用自主安全可控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

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强化态势感知、身份鉴别、入侵防范、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开放共享,安全有序:

建立完善的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推动粮食信息资源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

优先采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设备和系统建设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确保信息化建设安全可控”、“建立分级负责、流程规范、安全高效的运维服务体系”。

因此,粮食系统信息化建设需要参照《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中第五章信息安全建设的要求和规范。

系统功能体现了业务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系统功能的完整程度,直接反映了信息化建设能否满足业务部门的业务作业需求。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需要整体分析粮库的具体业务需求,采用顶层设计,从一定的高度来帮助粮库对现有业务进行梳理,以合理的线上业务形式体现,而非简单的将当前的手工模式搬到线上,同时要满足未来作业的变化需求,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提升粮库的作业能力、作业的效率。

《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全面分析并提升了粮库信息化系统的业务能力,验收规范将从《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所描述的业务能力、业务活动等方面进行系统功能的抽取和验收,保障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系统接口是系统与系统之间交互的主要手段,是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的必要条件。

系统接口主要分为内部接口和外部接口。

内部接口为系统内部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相互调用,解耦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依赖关系;

外部接口为各个子系统、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主要方式,通过接口定义可以降低各个子系统、平台之间的复杂度,避免底层依赖。

系统性能是信息化系统可用性的必要条件之一,系统性能将根据各个功能模块的重要程度、使用用户量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本规范将从强并发和弱并发建立压力测试指标,业务系统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验收要求。

2验收依据

2.1验收范围和依据

本次验收的范围是《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国粮财〔2016〕74号)和《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中规定的粮库信息化建设要求。

本验收规范包含了系统安全验收规范、系统功能验收规范、系统接口验收规范和系统性能验收规范等,适用于各级新建及改扩建粮库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化系统验收。

验收以项目建设招投标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为主要依据,同时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LS/T1700~1702)、《粮食仓储业务数据元》(LS/T180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等标准规范,。

2.2验收组织

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验收,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习把握验收要求,统筹安排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经得起检查审计,为以后工作奠定基础。

项目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靠上抓,认真做好本单位验收准备工作。

各市粮食部门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同志组成验收工作组,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责任,确保验收质量和效率。

各省粮食局应抽调仓储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专家参与,对项目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估。

验收要严谨、客观、公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验收负全责。

验收结果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作为后续粮食项目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以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粮食行业地方省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委员会。

验收委员会专家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验收主持单位、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用单位有关人员;

2.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的信息化建设专家、经济财务专家;

3.纪律检查部门。

4.第三方监理单位。

验收委员会应设主任委员1名并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且应设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

2.3验收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及时整理资料,提出验收申请,主动配合验收。

验收资料详见附件一。

具体验收条件包括:

(1)软件系统、硬件配置及人员培训达到要求,按照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全部建成,成功试运行并投入使用,业务系统能够与全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2)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需分项验收的项目完成分项验收合格并出具报告(参见附件二);

(3)项目投资符合财政有关要求,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4)所有应提供的正式文件、证明材料、工作报告、投资数据、影像图片等验收资料真实完整;

(5)在省级平台据实填报有关内容并提出验收申请。

2.4验收程序和时间

验收工作采取网上验收与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市粮食局商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省直项目由省粮食局负责组织验收。

项目全部完成后并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主持单位应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

当项目无法按期进行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专题申请报告。

报告应说明造成竣工验收延期的主要原因和延期后的竣工验收预期日期等。

(1)网上初审

市粮食局根据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并组织现场验收,重点是验证软件系统能否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以及核验有关验收资料是否与上报省级平台信息一致等。

对于符合各项标准并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由市粮食局出具验收意见书并加盖公章,上传到省级平台后,完成该项目的验收;

达不到验收标准需整改的项目,现场反馈整改意见并督促项目单位抓好落实,直至通过验收。

(2)现场验收

完成本市有关项目的验收后,市粮食局向省粮食局上报验收工作报告。

省粮食局按照网上审核为主、现场抽查为辅的方式对各市验收工作进行检查。

网上审核主要是查验各市及项目单位提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各项目单位软件系统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情况;

根据网上审核情况,省局将有重点的对有关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听取项目单位建设工作汇报,查看项目单位验收资料(含网上和纸质材料),现场核查相关设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询问了解等。

现场抽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由市粮食局按照省局反馈意见监督指导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向省局反馈整改完成情况。

(一般现场验收由省局组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先对本库内的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交由省局审核,然后省局在抽查项目单位的项目验收情况。

2.5验收结论和处理

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在验收意见书上出具验收鉴定结论,结论分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三类。

(1)合格:

项目实施符合要求,管理制度严格,招标程序规范,达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等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可靠,功能全面启用、数据真实齐全的,验收结论为合格。

(2)整改合格:

项目实施基本符合要求,能够达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等建设标准,但应用方面存在历史数据不全面、管理不规范等瑕疵和不足的,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3)不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项目工程量及投资额偏低,技术路线出现较大调整不能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项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造成质量不达标,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的;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或招投标及采购过程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项目未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已开发使用功能没有历史数据资料的;

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验收材料。

3系统安全验收规范

控制点

要求项

标准

验收意见

身份鉴别

a)应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1)具有登录控制模块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

b)应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

1)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鉴别技术。

c)应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1)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功能;

2)用户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

3)提供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复杂度检查内容包括长度,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等;

4)采用口令进行鉴别的系统,口令由数字、大小写字母、符号混排,无规律的方式。

5)用户口令的长度至少为8位。

d)应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1)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或自动退出等一种或几种措施;

2)若采用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则应对用户登录失败次数设置一定门限,超过门限次数时应采取一定行动(如锁定、报警等措施)。

e)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