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程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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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按纵、横断面呈扇形布设。
条件允许时,应该在河口区外布设对比测站。
4.1.2布站方法
4.1.2.1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站位
—在监测断面上布设采样垂线,垂线布设应符合表1的规定。
—在垂线上布设采样点,采样点的布设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江河采样垂线布设
水面宽(m)
采样垂线布设
相对范围
≤50
一条(中泓处)
左右设在距湿岸(5~10)m处
50~100
左、中、右3条
100~1000
5条
≥1000
7条
表2垂线采样点布设
水深(m)
采样点数
位置
≤5
1
水面下0.5m
5~10
2
水面下0.5m,河底上0.5m
≥10
3
水面下0.5m,1/2水深,河底上0.5m
4.1.2.2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应该在感潮段范围内布设,沿河流中轴线和两侧各布设一条平行于河流方向的监测断面,每条断面上布设2-4个站位,整个监测站位沿河流方向呈扇形分布。
—水深<
10米,只采表层(0.5米处)水样;
水深≥10米,采表层、底层(离河底0.5米处)两层水样。
4.2 监测频率与时间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各监测一次,各监测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率。
如有需要,也可增加连续性监测站位。
4.3 监测项目
4.3.1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
水质必测项目:
油类、化学耗氧量(COD)、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总磷、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等。
水质选测项目:
生物耗氧量BOD5、总氮、悬浮物、有机磷农药等,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河流入海污染物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项目。
水文资料:
监测时段内,河流的径流量。
4.3.2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
水温、盐度、浊度、pH、化学耗氧量(COD)、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油类、叶绿素-a等。
溶解氧、悬浮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河流入海污染物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项目。
5样品采集
6
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的采样器和贮样器的选择与使用、采样方法、样品采集、质量控制、样品制备与现场测定及样品的保存与运送等应符合SL219—98的规定。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器和贮样器的选择与使用、采样方法、样品采集、质量控制、样品制备与现场测定及样品的保存与运送等应符合GB17378.2-1998和GB17378.3-1998的规定,但应在大潮期的高潮时采样。
7分析方法
8
6.1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质监测项目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质监测必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3。
选测项目及分析方法应符合SL219—98的规定。
表3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质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序号
参数
分析方法
依据标准
01
油类
紫外分光光度法
SL93.2-94
02
化学耗氧量
重铬酸盐法
GB11914-89
03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8-87
04
氨—氮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7481-87
05
硝酸盐—氮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7480-87
06
亚硝酸盐—氮
分光光度法
GB7493-87
07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11894-89
08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893-89
09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89
10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11
铅
12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13
锌
14
镉
15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8-87
16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17
有机磷农药
气相色谱法
GB13192-91
6.2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水文监测项目
水文监测按《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中的规定监测,或向当地水文监测部门获取。
6.3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4。
7质量控制与保证
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的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样品分析及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按SL219—98执行。
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的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按GB17378.3执行;
样品分析按GB17378.4执行;
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按GB17378.2执行。
8入海污染物总量计算
入海污染物总量计算基本公式为:
W=∑Mi×
Qi.....................
(1)
式中:
W—入海污染物总量;
Mi—各种入海污染物浓度;
Qi—入海径流流量。
注:
污染物浓度和入海径流流量两个参数取平均值的时段必须对应。
9 河口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9.1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
计算公式为:
Pi=Mi/Si..................................
(2)
P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Mi—污染物的浓度(毫克∕升);
Si—污染物的海水水质标准(毫克∕升)。
9.2评价标准
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根据所监测河口区的功能确定采用的水质标准类别。
9.3评价结论
根据单因子评价结果,评价河口区海域的海水环境质量和水质类别。
表4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水温
表层水温表法
GB17378.4
盐度
盐度计法
浊度
浊度计法
PH
pH计法
溶解氧
碘量法
碱性高锰酸钾法
次溴酸盐氧化法
锌镉还原比色法或镉柱还原法
盐酸奈乙二胺比色法
磷酸盐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法或极谱法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8
19
20
叶绿素-a
分光光度法或荧光分光光度法
GB17378.7
21
浮游植物
计数法
22
浮游动物
10 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内容与格式
A.1文本格式
A.1.1文本规格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文本外形尺寸为A4(210mm×
297mm)。
A.1.2封面格式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封面格式如下。
第一行书写:
×
海区或省市×
海域(一号宋体,加黑,居中);
第二行书写: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一号宋体,加黑,居中);
落款书写:
编制单位全称(如有多个单位可逐一列入,三号宋体,加黑,居中);
第四行书写:
年×
月(小三号宋体,加黑,居中);
第五行书写:
中国,空一格,×
(地名,小三号宋体,加黑,居中);
以上各行间距应适宜,保持封面美观。
A.1.3封里内容
封里中应分行写明:
监测项目实施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姓名;
报告书编制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编制人、审核人姓名;
编制单位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等内容。
A.2监测报告章节内容
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依据监测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可对下列章节及内容适当增减。
前言
(主要包括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任务来源、监测任务实施单位、监测海区、监测时间与时段、航次、监测船只与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1监测方案
1.1监测海区选择及监测站位布设
1.2监测海区的区域与范围
1.3监测站位布设
1.3.1监测站位图
1.3.2监测站位类型与说明
1.3.3监测时段与频率
2现场采样
2.1采样时间
2.2采样设备
2.3采样内容
3监测内容与检测分析
3.1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与分析结果
3.1.1水质监测结果
3.1.2流量监测结果
3.1.3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结果
3.2河口区环境质量监测与分析结果
3.2.1水文要素
(主要包括水温、盐度、浊度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