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脱脂规定Word格式.doc
《管道脱脂规定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道脱脂规定Word格式.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随时函告我局,以利下次修订。
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局
一九八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设备脱脂
第四章管子、管件和阀门的脱脂
第五章检验
第六章安全技术
附表一常用脱脂剂的部分特性数据
附表二碱性脱脂液配方及使用条件
附表三非离子型金属清洗剂“664”配方及使用条件
附表四W4l、W25气相防锈纸的用途
附表五BF-7、CF-4气相防锈塑料薄膜的用途
第1.0.l条本规范适用于化工工程建设中的忌油设备、管子、管件、阀门等的脱脂。
第1.0.2条设备、管子、管件、阀门等,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或下列规定,按本规范进行脱脂:
一、输送、贮存的物料遇油脂等有机物可能发生燃烧或爆作者;
二、油脂等有机物能与输送、贮存的物料相混合并能改变物料的使用特性者;
三、油脂等有机物对触媒的活性有影响者;
四、油脂等有机物对产品纯度有影响者;
五、由于酸洗需进行脱脂处理者。
第1.0.3条设计对脱脂另有要求者,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1.0.4条脱脂剂的贮运设施,应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设备、管子、管件、阀门等的脱脂应在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完成。
第2.0.2条脱脂施工前,施工部门必须编制专用的脱脂操作规程。
参加脱脂施工的人员,必须根据本规范及编制的专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2.0.3条有明显油迹和污垢的零部件,在脱脂前可先用煤油等溶剂或其它方法清除油迹和污垢,然后再用脱脂剂脱脂。
在整个过程中均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0.4条脱脂剂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如设计无规定时,施工部门应根据脱脂件的材质、结构、污染程度、现场条件、生产介质及其因沾染油脂而造成的危险或危害程度,选择相应的脱脂剂和脱脂方法。
第2.0.5条脱脂剂可按表2.0.5选用(常用脱脂剂的部分特性数据见附表一)。
表2.0.5常用脱脂剂
脱脂剂名称
适用范围
附注
工业二氯乙烷(C2H4Cl2)
金属件
能水解生成微量盐酸
工业四氯化碳
(CCl4)
黑色金属、铜和非金属件
在水和金属共同存在时能发生水解生成微量盐酸,与某些灼热轻金属能起强烈的分解反应,甚至爆炸
工业三氯乙烯(C2HCl3)
含稳定剂的纯三氯乙烯对一般金属无腐蚀产品,必须含稳定剂
工业酒精(C2H5OH)(浓度不低于95.6%)
脱脂要求不高的设备和零部件
脱脂能力较弱
98%的浓硝酸
浓硝酸装置的耐酸管件和瓷环
强氧化剂,能溶解或腐蚀某些金属
碱性脱脂液(配方及使用条件见附表二)
形状简单、易清洗的零部件和管路件
不宜用于精密件、形状复杂、多孔深孔部件、铆接件、具有表面转化层的金属组合制
非离子型金属清洗剂“664”(配方及使用条件见附表三)
形状简单、易清洗的钢铁、铝等制件
宜用于精密件以及油脂污染不太严重的制件
第2.0.6条脱脂剂或用于配制脱脂剂的化学制品必须具有合格证。
脱脂剂在使用前应按技术条件对其外观、不挥发物、水分、反应介质、油脂含量进行复验,使用过程中应作阶段性检查。
第2.0.7条用于脱脂的有机熔剂含油量不应大于50毫克/升。
对于含油量较大的溶剂可用于粗脱脂,然后用清洁的溶剂进行再次脱脂。
含油量大于500毫克/升的溶剂必须经过再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脱脂剂。
第2.0.8条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在一定条件下均能水解生成盐酸腐蚀金属。
因此,在采用这类溶剂时,脱脂件不得含有水分。
第2.0.9条脱脂、检验及安装所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等必须按脱脂件的要求预先脱脂。
未经脱脂者,不得使用。
经脱脂的工具、量具、仪表等应有专用柜存放,并由专人保管。
工作服、鞋、手套等劳保用品必须干净无油。
第2.0.10条脱脂应在室外或有通风装置的室内、器内进行。
脱脂现场要求通风良好,不受雨水、尘土等的侵染。
脱脂剂不应受阳光直接照射。
第2.0.ll条脱脂件应在脱脂后及时将其内部的液态脱脂剂排放尽,严禁用蒸发干燥的方法清除残液。
第2.0.12条清除脱脂件表面上的溶剂,直至无残液和无气味为止。
其方法:
一、可用清洁无油干燥的空气或氮气吹净;
二、当用二氯乙烷或酒精等易燃溶剂脱脂时,只许用纯度等于或大于95%(按容积计)的氮气吹净或在空气流通处晾干;
三、对于构造不复杂、体积较小的脱脂件,可在大气中自然通风24小时以上;
四、为缩短吹净时间,可用预热至50-60℃的空气或氮气进行吹除;
五、可用干净脱脂棉外敷织物且缚于长杆上的沾取包,清除器底的渣屑残液。
第2.0.13条为加速清除残存熔剂,在脱脂件允许时可用清洁无油的蒸汽吹除。
第2.0.14条采用擦拭法脱脂时,不宜使用棉纱,应用纤维不易脱落的布、丝绸、玻璃纤维织物等。
脱脂后必须仔细检查脱脂件表面,严禁有机织物的纤维落入、附着在脱脂件表面上。
第2.0.15条设备、管子,管件、阀门等在脱脂后,必须经专职检查人员检查和有关人员签证人为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2.0.16条脱脂件经检查合格,应由专人负责封闭,并加标志。
零件应用干净的白布包好,妥善存放,防止脏物和杂物沾染或侵入。
把脱脂合格的与不合格的或未脱脂的零部件必须隔离存放,严禁相混。
第2.0.17条要求防锈的脱脂件经脱脂防锈处理后,可采取充氮封存或用气相防锈纸、气相防锈塑料薄膜密封等措施予以保护。
用于封存的氮气不得含油,其纯度必须等于或大于95%(按容积计),露点应低于-40℃。
部分气相防锈纸、气相防锈塑料薄膜的牌号、用途见附表四和附表五。
第2.0.18条脱腊后的设备、管道,不得使用含油的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及吹扫。
第2.0.l9条脱脂施工中,脱脂人员应认真执行工序交接、交接班和原始记录制度。
第三章设备脱脂
第3.0.1条静止设备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准进行脱脂。
第3.0.2条设计文件规定由制造厂脱脂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脱脂合格证件。
具有制造厂脱脂合格证且封闭、保管良好的设备在安装时可不再进行脱脂。
但在安装前应经有关人员进行仔细检查并确认。
若发现污物或被油脂污染,则应重新进行脱脂.对需重新进行脱脂的设备必须编制脱脂方案,并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
第3.0.3条对结构复杂和有死角的部件或设备,要采取必必要措施,使脱脂剂能均匀散布到全部表面,并在脱脂后能将脱脂剂排放尽。
第3.0.4条脱脂件表面必须经脱脂检查合格后,方准涂以规定的润滑、防蚀及密封剂。
第3.0.5条设备在脱脂过程中的拆卸、吊放、吹除等各项操作,必须遵守设备安装、拆卸的有关规定。
第3.0.6条静止设备的脱脂可按接触介质、结构和油污程度分别采用下列方法:
一、灌浸法。
容积不大的设备,可采用灌注溶剂浸泡的方法脱脂,此时应旋转或反复倾斜设备,使所有需脱脂的表面能均匀地与溶剂接触。
浸泡时间视污染程度而定,一般为1小时;
二、擦试法。
较大的金属容器,当油污轻微时,可用清洁织物浸蘸脱脂剂擦洗;
三、喷淋法。
大容器的内表面脱脂,可采用喷头喷淋脱脂剂的方法。
喷头应能上下升降,使溶剂能均匀地喷淋到容器的全部需脱脂表面;
四、循环法。
管式换热器的脱脂,可来用循环溶剂的方法进行。
但必须使溶剂能循环到需脱脂的全部表面。
循环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五、槽浸法。
允许拆卸的零部件,可直接浸入溶剂槽内浸泡。
浸泡时间视污染程度而定,一般为1小时。
第3.0.7条传动设备凡与忌油介质接触或可能接触的部件(如润滑和密封部分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脱脂,但应按有关规程完成机体安装、找正、调整各部间隙等工作,然后解体脱脂。
第3.0.8条传动设备可拆卸的零部件如压缩机或泵的缸盖、活塞组件、阀件、密封件、转子、隔板、蜗壳、螺栓、垫片等,可先用煤油清洗,然后放入溶剂槽内浸泡,直至合格。
第3.0.9条传动设备不能拆卸或浸入溶剂槽内有困难的大部件,如压缩机和泵的气缸、壳体等,可用擦拭法脱脂。
第3.0.10条经脱脂合格的传动设备零部件,应保持干净并尽快组装。
设备组装后,如不能及时投入生产,应用脱脂合格的盲板将管道隔开并封闭,采取防锈保护措施,以免污染和锈蚀。
第四章管子、管件和阀门的脱脂
第4.0.l条已铺设的管道脱脂,可拆卸成管段或用循环脱脂的方法进行。
不能拆卸或循环脱脂有困难的管道,应在铺设前进行脱脂,但必须保持不被污染。
第4.0.2条有明显锈蚀的管子应经喷砂或用其它方法清除铁锈,再用脱脂剂脱脂。
第4.0.3条管子内表面脱脂,可在管内注入溶剂,管端用木堵或其它方法封闭。
将管子放平浸泡1~l.5小时,每隔15分钟转动一次,逐次转到应浸泡的部位上。
每次转动都要使管子滚动几个整圈,使管子的整个内表面都能均匀地受到溶剂浸泡和多次洗涤。
管子每长1米,其内表面脱脂所需的溶剂量,一般可按表4.0.3确定。
表4.0.3管子内表面脱脂用量
管子内径,毫米
15
20
25
32
40
50
70
熔剂量,升溶
0.15
0.20
0.30
0.40
0.50
0.60
0.70
剂浸没圆弧
251°
205°
200°
179°
164°
143°
116°
管子内径,毫米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0.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110°
102°
93°
87°
79°
73°
68°
第4.0